| 索 引 号: | 01590606/202506-00001 | 组配分类: | 居住证换、补领 |
| 发布机构: | 雨山公安分局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居住证换、补领办理服务指南 | |
| 关 键 词: | 公安 户籍 指南 服务 | ||
| 索 引 号: | 01590606/202506-00001 |
| 组配分类: | 居住证换、补领 |
| 发布机构: | 雨山公安分局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居住证换、补领办理服务指南 |
| 关 键 词: | 公安 户籍 指南 服务 |
| 序号 | 公开领域 | 公开事项 | 受理部门 | 办理依据 | 办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所需材料 | 办理时限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
| 13 | 户籍管理 |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 居住证换、补领 |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 《居住证暂行条例》、《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皖公通〔2021〕20号) | 居住证持有人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变更,出生日期更正或者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城乡社区警务室、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换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居住证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原受理部门办理补领手续。 |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制证—发放 | 1、(换领)原证交至居住地派出所; 2、(补领)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
当场办理;需入户核实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 免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