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41/202511-00010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民政局 | 文 号: | 雨民〔2025〕16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9-15 | 名 称: | 关于印发《雨山区“物质+服务”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
| 索 引 号: | K16385641/202511-00010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民政局 |
| 文 号: | 雨民〔2025〕16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9-15 |
| 名 称: | 关于印发《雨山区“物质+服务”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各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现将《雨山区“物质+服务”救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雨山区民政局
2025年9月15日
雨山区“物质+服务”救助工作方案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兜底性制度安排。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困难群众的需求日益多元化,传统的物质救助已难以满足他们的全部需求。为进一步提升救助服务质量和效果,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推进“物质+服务”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构建以物质救助为基础、以服务救助为补充的“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实现救助内容多元化、救助方式个性化、救助效果最优化,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专业支撑的救助工作格局,全方位满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发展需求,推动雨山区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摸清对象底数:各乡镇、街道重点摸清低收入家庭一户多残(一户两名以上残疾人)、孤寡独居年老人、重度及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家庭底数(包括家庭人口数、衣食住行、健康医疗、教育就业等情况)、需一户一档、登记造册。
(二)优化救助体系:整合各类救助资源,完善救助政策,建立健全“物质+服务”救助长效机制,使救助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
(三)精准识别需求:通过全面深入的需求评估,尊重困难群众的意愿和选择,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救助服务,确保救助资源真正惠及有需要的人群。
(四)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救助领域,提供涵盖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心理疏导、就业帮扶、教育支持、社会融入等多方面的服务,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的需求。
(五)提升救助效果:通过物质救助与服务救助的有机结合,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可持续解忧解困。
(六)增强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作用,同步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救助服务,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三、救助对象与救助内容
(一)救助对象
本方案的救助对象为具有雨山区户籍或在雨山区内常住,且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等条件的困难群众,以及其他经认定需要救助的特殊困难群体。
(二)救助内容
1.物质救助
(1)基本生活救助: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为困难群众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供养金、临时救助金等现金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2)实物救助:根据困难群众的实际需要,通过结对帮扶、主题党日、微心愿等多种方式为困难群众提供粮食、食用油、衣物、棉被等生活必需品,以及家具、家电等耐用消费品。
(3)其他救助:压实区内相关职能部门责任,根据实际需求,开展医疗、就业、住房等综合帮扶。
2.服务救助
(1)居家上门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辖区内有需要的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供养人员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包括饮食起居、清洁卫生、康复护理等。
(2)社会融入服务:组织开展社区活动、志愿服务等,帮助困难群众融入社会,增强社会交往能力和归属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物质+服务”救助工作协同机制,明确各帮扶单位的职责分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及时报请财政资金给予支持,同时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资助等方式参与救助服务。加强对救助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三)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救助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定期对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服务质量情况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举报,对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