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80308493/202506-00064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雨安办〔2025〕14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6-19 | 名 称: | 马鞍山市雨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提升重点消防领域本质安全水平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安全 | ||
| 索 引 号: | 080308493/202506-00064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应急管理局 |
| 文 号: | 雨安办〔2025〕14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6-19 |
| 名 称: | 马鞍山市雨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提升重点消防领域本质安全水平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安全 |
区安委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指导意见》,提升我区消防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区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关于提升重点消防领域本质安全水平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关于提升重点消防领域本质安全水平的工作方案
马鞍山市雨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 6月 19日
附件:
关于提升重点消防领域本质安全水平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全面提高重点消防领域安全基础保障能力,从根本上消除重大安全风险,从根本上解决瓶颈性、源头性、本质性突出问题,推动重点消防领域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紧盯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重点领域,全面深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2025年底前,推动高层公共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制定并落实老旧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计划;全区高层公共建筑全部接入区级消防安全监测预警系统;乡镇(街道)全部明确承接消防工作职责的内设机构及人员。2026年底前,完成重点领域、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摸排治理,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2027年底前,全区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小火亡人”事故得到明显遏制,重点消防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整治高层公共建筑火灾风险
1.加强综合治理。加强新建、改建、扩建等高层公共建筑建设工程(含室内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源头管控,依法查处属于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指导高层公共建筑产权所有人全面排查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不含保温砂浆)的既有建筑,按照“一楼一档”建立隐患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等。在建筑主入口及周边相关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标示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督促高层公共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制定并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维修计划,指导不具备自主维护保养检测能力的单位聘请第三方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2025年底前,完成既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排查并建立起隐患问题台账,完成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设置,制定并落实老旧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计划。2026年底前,通过维修基金、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和自筹资金等路径,推动完成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破损、开裂和脱落问题的修复。2027年底前,及时更新更换故障、损坏或瘫痪的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完成建筑外墙外保温隐患问题的整改,对于确实无法完成整改的需落实可靠的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区住建交运局、雨山资规分局、雨山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
2.加强消防安全物联网动态监管。加强智能化火灾监测预警、电气火灾综合预警防控等科技应用,运用物联感知、图像识别、视频巡查等手段,对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重点部位电气线路、燃气管线等重点部位实行动态监测,实现火灾及时预警、智能防控。2025年底前,推动全区高层公共建筑接入市消防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做好接入市级平台的各项准备。2027年底前,实现对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实时动态感知。(责任单位:雨山消防救援局、区住建交运局)
3.强化应急救援装备革新。利用市域范围内的高校、科研机构、有关企业资源,开展无人化、智能化、高精准、多功能灭火救援装备研发创新。加强应用无人机智能场站建设,充分发挥快速反应、智能巡航、感知火场等功能。2027年底前,消防救援队站按标准加强举高消防车、高层供水消防车、大功率水罐消防车、无人机等车辆器材和智能化装备配备。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购买配备大载重无人机、灭火机器人和远程灭火等新型装备。(责任单位:雨山消防救援局)
(二)整治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风险
主要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4.加强源头管控。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含室内装修)审核把关,规范做好建设单位行政许可、备案等事项办理。强化执法检查和抽查工作,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其他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依法依规处理。(责任单位:区住建交运局、雨山资规分局、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
5.严查消防行政许可。认真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情况,对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依规处理。(责任单位:雨山消防救援局)
6.深化集中整治。重点整治公众聚集场所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住人、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等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众聚集场所根据实际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员工开展 1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2026年底前完成隐患问题集中整治。2027年底前完成各单位消防自我管理体系建设,“四个能力”得到有效加强。(责任单位:雨山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整治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火灾风险
主要包括集餐饮、购物、文化、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等。
7.厘清消防安全责任。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2027年底前,逐年指导租赁方与承租方、管理单位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尤其对共用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施设备等加强集中统一管理,明确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值班值守责任主体,防止因责任不清造成管理混乱。(责任单位:雨山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规范消防设施管理。指导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委托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制定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和维护保养检测制度,确保配置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持完好有效。2025年底前,完成消防设施设置、配置、功能方面隐患问题核查。2026年年底前,多业态场所整体和局部消防设施设置配置均符合标准,功能完好。(责任单位:区住建交运局、雨山消防救援局、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风险隐患整治。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住人、违规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擅自分隔搭建、擅自改变建筑物火灾危险性、随意堆放可燃杂物等违法违规行为。2027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治。(责任单位:雨山消防救援局、区住建交运局、雨山资规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整治敏感特殊场所火灾风险
主要包括医院、养老院、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儿童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含幼儿园、托育机构)、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宗教场所等。
10.严格重点部位管理。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对医院重症监护室、高压氧舱、住院部,养老院、儿童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含幼儿园、托育机构)等集中住宿场所,博物馆和文物建筑重点文物存放部位,宗教场所人员聚集区域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强化单位主体对内部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储油间、变配电室、锅炉房、厨房、空调机房、资料库、可燃物品仓库和化学实验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重点部位需张贴明显标识、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定期开展针对性灭火疏散演练。(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2025年底前,完成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细则制定。2026年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至少完成 2个示范单位创建(部门列管范围不止 1个类型的,分别创建),并通过安委办评估。2027年底前,分批组织相关行业内部所属单位负责人观摩培训,固化示范单位消防管理经验,各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建成。(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严格管控突出风险。对照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判定标准,实施消防安全重点整治。对于医疗、养老、教育系统,要坚决彻底整治相关场所布置位置、楼层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问题。2025年底前,行业部门完成本行业领域单位底数、隐患排查。2026年底前,完成不涉及建筑改动、施工安装方面的隐患问题整改。2027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治,基本消除消防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整治自建房和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风险
13.严格源头管控。落实乡镇(街道)等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将消防安全纳入自建房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消防风险隐患。合理规划、新增、改建居民住宅小区内部及周边道路机动车停车位,施划消防车道标线、标志。(责任单位:区住建交运局、雨山资规分局、雨山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
14.规范自建房员工集体宿舍。了解掌握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大型施工工地存在临时租赁自建房作为员工宿舍情况。督促整改用于租住的自建房房间采用隔断方式改变原有格局设置群租房,或设置住人夹层等情况。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配备基础灭火器材,通过设置独立烟感等技防设施做到火灾“早发现”。同时规范电动车停放管理,畅通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外窗未设置影响逃生和救援的障碍物。同一建筑内,严禁设置 10人以上的员工集体宿舍。(责任单位:区住建交运局、雨山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雨山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
15.强化消防设施建设。推进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强住宅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在物业费中公示共用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费用,规范住宅小区消防设备维保,对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金额不足的,由辖区政府统筹解决资金来源。(责任单位:区住建交运局、雨山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
16.加强安全宣传。用好“案例教育法”,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社会单位和公众消防常识。引导群众、发动群众参与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通过 12345热线、各类 APP随手拍等形式,举报消防安全隐患。对辖区内所有劳务派遣公司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培训,增强其消防安全责任意识。(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雨山消防救援局、区住建交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
17.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和消防力量建设,2025年底前,乡镇(街道)全部明确承接消防工作职责的内设机构及人员,推行委托执法或授权执法方式,明确乡镇(街道)承担消防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面落实日常管理、防火检查、隐患督改等工作职责,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雨山消防救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
三、保障措施
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升重点消防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工作,强化领导责任,抓好组织实施,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共同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落细。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投融资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要加大日常检查工作力度,多通报、多发提示函,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重点任务推进滞后的单位及时约谈、曝光,严格问责问效。
附件:重点消防领域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重点消防领域重点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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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任务 |
具体举措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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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整治高层公共建筑火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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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更新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既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排查并建立起隐患问题台账,完成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设置,高层公共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老旧建筑制定并落实老旧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计划。2026年底前,通过维修基金、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和自筹资金等路径,推动完成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破损、开裂和脱落问题的修复。2027年底前,及时更新更换故障、损坏或瘫痪的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完成建筑外墙外保温隐患问题的整改,对于确实无法完成整改的需落实可靠的管控措施。 2.加强消防安全物联网动态监管。2025年底前,全区高层公共建筑接入市消防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做好接入市级平台的各项准备。2027年底前,实现对高层公共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实时动态感知。 3.强化应急救援装备革新。2027年底前,消防救援队站按标准加强举高消防车、高层供水消防车、大功率水罐消防车、无人机等车辆器材和智能化装备配备。 |
2027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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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整治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风险 |
1.加强源头管控。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含室内装修)审核把关,规范做好建设单位行政许可、备案等事项办理。 2.严查消防行政许可。对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依规处理。 3.严格管控突出风险。重点整治公众聚集场所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等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2026年底前完成隐患问题集中整治。2027年底前完成各单位消防自我管理体系建设。 |
2027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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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整治多业态混合经营场 所火灾风险 |
1.厘清消防安全责任。2027年底前,逐年指导租赁方与承租方、管理单位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责任。 2.规范消防设施管理。2025年底前,完成消防设施设置、配置、功能方面隐患问题核查。2026年底前,多业态场所整体和局部消防设施设置配置均符合标准,功能完好。 3.强化风险隐患整治。重点整治违规动火作业,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饰装修,随意堆放可燃杂物等违法违规行为。2027瓶装液化石油气,违规搭建或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治。 |
2027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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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整治敏感特殊场所火灾风险 |
1.严格重点部位管理。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2.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2025年底前,完成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细则制定。2026年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至少完成 2个示范单位创建(部门列管范围不止1个类型的,分别创建),并通过安委办评估。2027年底前,分批组织相关行业内部所属单位负责人观摩培训,固化示范单位消防管理经验,各行业消防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建成。 3.严格管控突出风险。2025年底前,行业部门完成本行业领域单位底数、隐患排查。2026年底前,完成不涉及建筑改动、施工安装方面的隐患问题整改。2027年底前,完成集中整治,基本消除消防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
2027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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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整治经营性自建房、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风险 |
1.严格源头管控。将消防安全纳入自建房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消防风险隐患。合理规划、新增、改建居民住宅小区内部及周边道路机动车停车位,施划消防车道标线、标志。 2.规范自建房员工集体宿舍。督促整改用于租住的自建房房间采用隔断方式改变原有格局设置群租房,或设置住人夹层等情况。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配备基础灭火器材,通过设置独立烟感等技防设施做到火灾“早发现”。 3.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修。推进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加强住宅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在物业费中公示共用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费用,对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金额不足的,由辖区政府统筹解决资金来源。 4.加强安全宣传。引导群众、发动群众参与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通过 12345热线、各类APP随手拍等形式,举报消防安全隐患。全部明确承接消防工作职责的内设机构及人员, 5.提升基层治理水平。2025年底前,乡镇(街道)推行委托执法或授权执法方式,明确乡镇(街道)承担消防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组织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面落实日常管理、防火检查、隐患督改等工作职责,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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