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85692/202110-00070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雨政办〔2021〕19号
成文日期: 2021-05-26 名       称: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雨山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0555-2320335 关  键 词: 公安
政策咨询机关: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K16385692/202110-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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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雨政办〔2021〕19号
成文日期: 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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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雨山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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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雨山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5199            信息来源: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5-26  17:05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雨山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5月25日

 

 

雨山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打防管控力度,全力遏制案件的多发高发态势,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进一步强化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打击治理工作,保护全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生活安宁。结合区情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打防结合、以防为先”的工作方针,凝聚专群合力,整合各方资源,深入推进打防电诈犯罪纵深发展,全力构建“全警反诈、全社会反诈”的工作格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区反诈工作,在区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雨山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副区长、雨山公安分局局长李直兵为召集人,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杨家明、区政府办公室主任陈聪颖、雨山公安分局政委祁兵南为副召集人,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政法委、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区外办、区台办、区文明办、团区委、区总工会、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交运)局、区文旅体局、区卫健委、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雨山公安分局、雨山区税务局,向山镇、佳山乡、雨山街道、平湖街道、安民街道、采石街道、雨山经开区共32家单位、载体为成员单位(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区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联席办”)设在雨山公安分局,办公室主任由祁兵南同志兼任。

三、工作目标

坚持以防为主、打防并举、管建结合、标本兼治,调动全区各有关部门、载体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力量,初步构建全社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建立案前“人民群众自我预防”、案中“公安和企业拦截封堵”、案后“打击处理震慑犯罪”三道防线,各部门联合作战能力显著提高,人民群众防骗意识显著增强,为全面建设“优、强、美、富”新阶段现代化新雨山作出更大贡献。

四、职责任务和具体措施

区联席办常态化指导和督促各单位开展相关打击防范治理工作,落实反诈防范宣传、综合治理的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牵头协调解决全区反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32家成员单位分工协作(职责任务详见附件2)。同时,根据辖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发案形势,借鉴先进地市的经验做法,结合区情实际,全区范围内深入推动四项反诈工作措施见实见效,具体如下:

(一)建立区级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

充实力量、整合手段、优化机制,在区联席办的基础上建立区级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全力发挥好预警劝阻、初侦初查、落地打击、人员管控、防范宣传、协调联动六大职能,构建打击、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强大引擎。主动对接市反诈中心,加强与各大银行、互联网企业、通讯运营商的协作,不断提高拦截止付效率。定期通报全区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情况,及时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全社会发布关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新手段、新手法的预警提示。

(二)做实“大水漫灌式”的普遍宣传,组建“三级+”微信宣传平台。

以乡镇、街道辖区为单元,组建一级微信群7个,在一级微信群框架下再组建二级微信群、三级微信群若干,二、三级微信群可依托原有的邻里群、家校群、工友群等微信群开展工作,不必重复建群(工作指南详见附件3)。区反诈中心民警分别加入全区一级微信群,并具体承担反诈预警信息、新型犯罪手段提醒等重要信息的制作、发布工作,定期向下一级微信群集中派发、推送反诈重要信息。下一级微信群群主(或群管理员)作为反诈防骗宣传联络员加入上一级微信群,及时将有关反诈防骗的重要提醒内容快速向二级群、三级群进行集中推送,快速形成宣传热点,发挥网络宣传引导作用,最大限度提升全区群众反诈防骗能力。

(三)做细“精准滴灌”式的定向宣传,构建“一体联动”宣传矩阵。

突出问题导向、民意导向,紧盯多发高发的案件类型、容易上当受骗的高危人群,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联席会议组织协调、公安机关全力推动、有关部门分工合作、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通过相对固化职能部门、任务分工、宣传载体、保障措施,推动防骗宣传不断扩面、提质、增效。

(四)争创“无诈社区(单位)”,健全绩效考核等配套保障措施。

以“系统内部零发案、关联人员全覆盖、服务对象无遗漏”为原则,进一步压实各成员单位防范宣传主体责任,自上而下地抓好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防范宣传工作,开展无诈社区(单位)创建活动。将反诈工作纳入全区平安建设绩效考核,把反诈工作宣传成效、成功预警劝阻金额及次数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配套建立反诈工作奖惩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定期研究会商。区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定期报告联席会议。

(二)加强组织推进。区联席办要充分发挥组织联络和协调推进作用,每月召开部分联络员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共同研究讨论工作存在问题、打击治理措施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任务,积极研究“打、防、管、控、宣”等各项措施;及时向区联席办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会议,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不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强化通报督导。区联席办每月对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情况进行通报,推动议定事项的落实,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调研,对各成员单位打击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附件1

 

雨山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李直兵    区政府副区长、雨山公安分局局长

副召集人:杨家明    区委政法委

      陈聪颖     区政府办

      祁兵南     雨山公安分局

成    员:汪  杭     区委宣传部

        马武俊     区人大

        沐兰琼     区政府办

        桂在潮     区委统战部

        鲁晓楠     区文明办

        王文君     团区委

        许志军     区总工会

        汪继春     区法院

        曹臻平     区检察院

        张  锋     区发改委

        刘  煜     区教育局

汤晓虎     区经信局

计  震     区民政局

徐瑞宝     区司法局

鲍  婕     区财政局

王  峰     区人社局

高  飞     区住建交运局

蔡云剑     区文旅体局

宋  震     区卫健委

吴洪波     区城管局

刘晓平     区市场监管局

张  茜     区数据资源局

安顺前     雨山区税务局

吴本能     向山镇

刘  刚     佳山乡

吴栩媚     雨山街道

吴其银     平湖街道

夏  赟     安民街道

王  飞     采石街道

张  娟     雨山经济开发区

区联席办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联席办)设在雨山公安分局,办公室主任由祁兵南同志兼任。区联席办可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成员单位人员集中办公。

 

 

附件2

 

雨山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一、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协调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重点做好各成员单位打击治理、预警防范等各类活动宣传,动态做好打击治理工作的典型案例、进展成效宣传,常态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媒体公益宣传;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加大属地网络平台有害信息监测和处置力度。

重点任务:1、组织各级各类媒体通过“报、网、声、屏、端”等多种渠道加强反电诈宣传,通过“以案说法”专题等及时揭露诈骗的新手法、新伎俩,加大法律、金融、防骗等公益宣传,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2、及时推广打击治理工作的经典案例和经验做法,在全社会营造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舆论氛围。3、加大对省、市转办的涉及我区互联网违法和有害不良信息举报处置力度,牵头组织诈骗信息清理整顿工作,持续净化网络空间。4、严格督促属地网站落实网络用户注册实名制,实现网络空间身份和现实社会身份的统一。5、对我区相关互联网企业开展一次座谈交流,督促建立协助公安机关侦办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工作机制。

二、区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协调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雨山公安分局、加强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研究,统一办案尺度和证据标准,确保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

重点任务:1、完善综治平安建设考核方案,对各成员单位作出统一要求并进行考核。2、依托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着力推进反电诈宣传走进千家万户。3、牵头协调公、检、法机关,会商全区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三、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督导各成员单位打击、治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工作情况。

四、区政府办(区外办):负责为相关部门办理涉及跨国(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案件的外事手续提供必要的工作便利;及时将工作中发现的涉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重点任务:1、在因公出国方面,为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提供政策内支持和便利。2、针对我区留学生被诈骗情况,利用各种资源,通过驻外媒体等渠道、载体,开展防范宣传活动。

五、区委统战部(区台办):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涉台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的侦办及查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的协调衔接工作。

重点任务: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办理涉台案件、赴台开展执法合作、押解犯罪嫌疑人等工作。

六、区文明办:加强对反电诈志愿者队伍建设,适时开展相关培训工作,指导志愿者积极开展反电诈“六进”活动(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商超、进社区、进银行),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重点任务:1、要结合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企业(诚信经营)创评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相关考评内容;2、要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提升群众道德素质和文明意识、防骗意识。3、组织推荐评选反电诈先锋等诚信建设先进典型,培育崇德向善社会风尚。

七、团区委: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志愿者力量开展常态化防范宣传活动;利用社会实践、党团活动等多种宣传渠道,加大对青少年防骗知识的宣传力度。

重点任务:1、依托团属新媒体平台定期开展反电诈骗宣传。2.针对未成年人、学生群体开展防范宣传,进一步提升对个人通信、金融账号隐私保护意识,提高青少年识骗、防骗、拒骗能力。

八、区总工会:负责组织全区各级工会将区联席办设计的防骗宣传单印发给每个所属会员阅知,在回执联签名后交所在工会留存备查;督促指导各级企业工会组织,在单位播放的防骗宣传片。

九、区法院:负责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依法从快审理;研究各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明确和规范法律适用标准。

重点任务:1、协同开展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快判一批案件。2、建立提前参与重大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侦办沟通机制,加强对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协调解决好案件定性、管辖等争议问题。

十、区检察院:负责对立案监督、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从快办理;对上级指定管辖及市级以上有关机关、部门督办交办的系列案件、团伙案件,依法快速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提前介入;研究各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律适用问题,会同法院明确和规范法律适用标准。

重点任务:1、协同开展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快诉一批案件。2、建立重大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加强对案件审查起诉的指导,协调解决好案件定性、管辖等争议问题。

十一、区发改委:负责依法将从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及“黑灰产”犯罪的人员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重点任务:依法将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及买卖手机卡、银行卡、对公账户、网络账户等黑灰产业的人员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依规采取联合惩戒。

十二、区教育局:负责开展多种形式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增强师生预防诈骗的意识;把反电诈骗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教育,提升师生识骗拒骗的能力。

重点任务:1、督促指导管辖的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至少对教职员工进行1次防骗宣传教育,并留存资料备查。2、把防骗宣传纳入学校的安全课之中,每学期至少开设1节防骗微课堂,并留存资料备查。3、发动组织全区教育系统各单位利用LED屏滚动播放防骗警示语,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利用校园广播设施每天定时播放防骗广播。4、组织区管学校、幼儿园发动在校学生,利用寒暑假、开学季等契机,把防骗公开信捎给家长阅知、签名,并将回执联交给所在学校集中留存备查。

十三、区经信局:监督和指导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协助公安机关按照机制开展通信信令倒查、号码封停等工作;监督和指导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展电信网络诈骗风险宣传引导和防范提醒。

重点任务:1、会同公安机关进一步研究优化相关工作机制,协调基础电信企业实现对违法涉案号码、诈骗类网站的快速拦截、关停,以及相关信息的快速查询渠道。2、配合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伪基站”、“猫池”等违法行为监测分析;督促基础电信企业加大代理渠道监督管理,加强二次倒卖移动电话卡治理等工作,相关违法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3、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检查发现以及公安机关通报违规问题突出的电信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4、进一步加强引导和宣传,协调基础电信企业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开展电信网络诈骗风险宣传引导和防范提醒。

十四、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全市婚姻、养老、慈善、福彩职能部门开展反电诈骗宣传活动。

重点任务:1、加强养老机构管理,定期开展反电诈骗宣传。2、倡导正确的婚恋观,针对利用互联网婚恋APP交友诱导网络博彩、赌博诈骗案件高发情况开展宣传防范。3、利用网格化社会治理阵地开展反电诈骗宣传防范活动。4、把防骗宣传纳入婚姻登记服务窗口,向办理业务的群众发放防骗宣传单。

十五、区司法局:对服刑人员开展反欺诈宣传教育活动。

重点任务:把宣传防范诈骗工作纳入普法教育规划。

十六、区财政局:负责针对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被骗案件高发态势,抓住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财会人员集中培训等契机,开展防骗宣传教育,推行风险警示告知;保障区级部门开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防范宣传、案件侦办等工作经费;加强对企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的指导与培训,提高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防范意识。

重点任务:1、将电信网络诈骗反制系统建设和跨境包机押解犯罪嫌疑人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经费,按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纳入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2、根据区联席办发布的预警提示,组织财会人员开展针对性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财会人员防骗识骗的意识和能力。

十七、区人社局:负责组织政务服务窗口反诈宣传工作,向办理社保手续的群众同步发放防骗宣传单,组织全区人社系统各单位,利用门头LED屏滚动播放区联席办编写的防骗警示语。

十八、区住建交运局:负责主管行业领域内的反诈宣传工作,发挥物业管理监督指导的职能作用,督促居民小区物业公司,积极推动防骗海报进宣传栏、防骗提示牌进楼宇、防骗警示语进LED屏、防骗微电影进楼宇电视;利用收取物业费、停车费等契机,协助派出所发放“警民防骗卡”、防骗宣传单,做到每户一卡、每人一份、不遗不漏。

十九、区文旅体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场所持续深入开展反电诈公益宣传,提高市民的防范意识,督促辖区营业性影院,在每场影片正式放映前,至少播放一次“区联席办”制作的防骗微电影,确保所有影院全覆盖、所有影室无遗漏、每场播放不间断。

二十、区卫健委:负责督促指导区管各级医院、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至少对在职和实习医护人员进行一次防骗宣传教育,并留存资料备查;督促所有开设妇产科的医院,指定专门人员,向入院待产的每名孕妇发放防骗宣传资料,确保应发尽发、不遗不漏;督促区管各级医院、卫生服务中心,利用LED屏滚动播放防骗警示语。

二十一、区城管局:负责将全区户外广告、城市亮化项目纳入日常宣传计划,滚动播放防骗警示语和防骗微电影。

二十二、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加强对辖区内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监管,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重点任务:1、有针对性组织民营企业和个私企业经营者,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宣传活动。2、结合自身业务,根据电信网络诈骗特点、规律、形势搭建预警模型,加强常态监测,利用科技手段治理“两卡”犯罪。3、依法关停涉诈企业。

二十三、区数据资源局:负责通过属地网站平台,大力宣传报道打击治理工作成效,揭露诈骗手段特点,提示防范要点;为全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协调对接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提供数据资源的共享与应用,探索用互联网+的工作思路和模式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

重点任务:在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的指导下,1、加快涉电诈类信息化项目的审核进度。2、利用数据优势,协助公安机关搭建本地黑灰产样本库。3、指导协调本区重点网站平台设立反电诈宣传阵地,发布防骗公益广告;大力宣传打击治理成效,切实提高群众防骗识别能力。

二十四、雨山公安分局:负责落实“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工作”责任,依托市联席会议,充分发挥打击破案主力军作用;深入推进全市反电诈骗专业队伍建设;研究分析犯罪形势,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提出打防工作对策和建议;加强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工作,进一步落实“一案双查”等长效工作机制;组织推进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工作和防范宣传工作。

重点任务:1、加快推进预警劝阻系统建设。2、综合运用技术手段和数据资源,深挖犯罪线索,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3、规范案件初侦初查工作,建立完善反电诈专职民警驻点轮训机制,培养一批反电诈专家能手,不断提高侦查破案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4、建强区反电诈骗中心,进一步充实力量、整合手段、优化机制,构建打击防范整治的强大引擎;顺畅处置流程,加强与各大银行、互联网企业、通讯运营商的协作,不断提高拦截止付效率;定期梳理符合返还条件的冻结资金并及时办理。5、组织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全区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情况,及时向全社会发布关于犯罪新手段、新手法的预警提示。 6、把防骗宣传纳入户政服务窗口,向办理业务的群众发放防骗宣传单;依托“1+4”社区警务,加强同居民小区物业、数码传媒公司的协作配合,积极稳妥地推动防骗宣传单进家庭、防骗提示牌进楼宇、防骗海报进宣传栏、防骗警示语进LED屏、防骗微电影进楼宇电视;督促指导顺丰、圆通、中通、申通、韵达等快递公司的所有营业网点,对分派的快递逐件粘贴防骗帖,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不间断。

二十五、雨山区税务局:负责税务系统对外服务窗口的反诈宣传,向前来办理业务的每名群众同步发放防骗宣传单;把防骗宣传教育纳入企业财务人员税务培训之中,统筹规划、同时部署、同步落实,并留存资料备查;利用门头LED屏滚动播放防骗警示语。

二十六、各乡镇街道,雨山经济开发区:履行反诈宣传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群众代表召开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活动动员大会,落实三级“反诈防骗宣传微信平台”工作机制。在人员密集区域悬挂防骗警示标语横幅、电子屏幕滚动播放防骗标语;印制防骗宣传折页、《致广大市民一封信》并发放到社区商户、家庭。在商业综合体、沿街门面、集贸市场、宾馆酒店、交通站点以及小区和村各出入口、车库出入口、通告栏、单元门、电梯内张贴防骗海报或摆放展板。每个小区悬挂横幅不少于2条、宣传标牌不少于2个,每个单元楼道口张贴反诈提示不少于1张。定期开展反诈防骗主题宣传活动,在公园、广场、商超等开阔区域设置播音设备滚动播放防骗宣传录音,确保防骗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附件3

 

雨山区全民防范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

“三级+”微信宣传平台工作指南

 

为切实增强宣传防范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力争实现“大水漫灌”与“精准滴灌”两方面宣传的“最大限度”,精准预警各类新型电信诈骗犯罪信息,在借鉴外地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雨山区情实际,现建立“三级+”微信反诈宣传平台,一举消除宣传盲区,真正打通反诈宣传的“最后一公里”。

一、“三级+”微信反诈宣传平台组织架构

(一)组建一级微信群(7个):由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牵头建群,1名主要负责同志任群主,并明确1名分管负责同志任群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属地公安派出所所长,区反诈中心民警,各社区(村)、学校、企事业单位1名负责同志及1名反诈宣传联络员为群组成员。区反诈中心民警具体承担反诈预警信息、新型犯罪手段提醒等重要信息的制作、发布工作。群内各单位反诈宣传联络员负责将信息及时转发至本单位二级微信群中,并将二级微信群收集的反诈信息及时反馈至一级群内,由群内派出所所长汇总后统一答复。

(二)组建二级微信群(若干):由各社区(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牵头建群,1名主要负责同志任群主,并明确1名分管负责同志任群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属地社区警务室民警、辅警,各社区(村)网格员、学校班主任(辅导员)、企事业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及一级微信群内的反诈宣传联络员为群组成员。各单位反诈宣传联络员须将一级群内发布的反诈预警信息、新型犯罪手段提醒等重要信息及时转发至二级微信群内提醒群成员收阅,并将三级微信群收集的反诈信息及时反馈至二级群内,由群内社区民警汇总后统一答复。

(三)组建三级微信群(若干):由各社区(村)网格员、学校班主任(辅导员)、企事业单位内设部门负责人牵头建群并任群主(管理员),也可依托原有的物业群、邻里群、家校群、工友群等微信群开展反诈工作,不再重复建群。属地社区警务室辅警,辖区居民(村民)、学生(家长)及单位职工为群组成员。群主须将二级群内发布的反诈预警信息、新型犯罪手段提醒等重要信息及时转发至三级微信群内,并提醒群成员收阅周知。其中,社区(村)每户至少有1-2人加入三级微信群,力争16岁-65岁居民(村民)全部加入,力争反诈防骗宣传无死角、全覆盖。

二、反诈宣传微信群工作要求

(一)规范微信群名称。各级微信群名称为统一为“雨山区XX乡镇街道(单位)XX社区(村)反电诈宣传工作”微信群。

(二)实行管理员负责制。群管理员负责本微信群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应告知每一位群成员群内规则。群成员需按进群范围加入,其他人员未经审批不得进群,准入对象经群主审核同意后方能入群。群管理员要定期对群内人员进行筛选,对不符合规定的成员及时进行删除严禁与工作无关人员进群,对群成员发布非本群应发内容有权制止,有责任终止不合时宜的话题和言语。

(三)严肃群内工作纪律。一二级微信群成员原则上不得开启勿打扰模式,要保持信息畅通、及时、高效,群内成员如遇工作变动、职务调整,请及时更新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各级微信群成员务必遵守群内规定,坚决做到“五不准”。即不准乱发不真不实、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主要包括宣传个人商业信息、传播低俗恐怖信息、发布带有煽动性过激性的信息等行为;不准私发违规违法、与国家大政方针相违背的信息。主要包括发布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抵触的文字言论或者上传未经核实的负面图片和影像等行为,工作群原则上不提倡政治话题出现;不准随意转发传播社会负面信息。包括肆意传播社会上发生的恶性事件、私自推波助澜讨论议论政策决定等行为,避免引发上访、串访等恶性事件发生;不准以任何借口对任何一位群成员进行谩骂、诋毁等人身攻击行为,维护微信群成员之间平等互助关系;不准恶意篡改涉及微信群成员的个人信息及聊天记录,注意做好工作群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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