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 目录清单
医疗卫生

目录标准

:公开本单位该类事项标准目录,要素包含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咨询电话以及网上咨询方式。 注:1、该类事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试行)的通知》(皖卫办秘〔2020〕248号)中该类事项。 2、该类事项具体情况请参考本单位政务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中该类事项清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中该类事项清单以及信息信息双公示网站中该类事项清单。
目录清单
页面纠错(注:标有*的必须选择/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