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80308493/202509-00022 | 组配分类: | 监管信息(业务工作)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雨山区应急管理局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4 | |
| 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 | ||
| 索 引 号: | 080308493/202509-00022 |
| 组配分类: | 监管信息(业务工作)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应急管理局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雨山区应急管理局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4 |
| 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 |
雨山区应急管理局对马钢奥瑟亚化工有限公司特殊作业不规范行政处罚案
我局根据上级机关《安徽省危化风险监测报告2025年第5号》反馈情况,我区所属化工企业马钢奥瑟亚化工有限公司特殊作业票调阅查验中,发现动火作业票有以下问题:1.完工验收未见监护人、作业负责人共同验收。2.施工过程应涉及高处作业,未见关联作业票证。 3.气体分析人,安全措施编制人,安全措施确认人为同一人,特殊作业管理不规范。我局接到反馈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核实企业违法情况,经核实反馈问题属实,我局决定对该企业开展立案调查。
经调查,马钢奥瑟亚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动火作业票(DH-20250516-0003)监护人漏签,气体分析人,安全措施编制人,安全措施确认人为同一人,安全管理部门意见栏签字人为生产部人员,且部分签字存在代签嫌疑等问题,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特殊作业管理混乱。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以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马钢奥瑟亚化工有限公司罚款20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公司负责人付进罚款10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本起案件中,企业安全管理存在明显漏洞,未落实特殊作业审批制度与安全防护措施,漠视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处罚既体现了法律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严厉约束,也暴露了部分化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此类案例警示化工企业,必须强化特殊作业全流程管控,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应急管理部门也需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