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80308493/202601-00021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雨安防办〔2026〕3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1-14 | 名 称: | 关于进一步明确夜市摊点及潮汐摊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 | ||
| 索 引 号: | 080308493/202601-00021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应急管理局 |
| 文 号: | 雨安防办〔2026〕3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1-14 |
| 名 称: | 关于进一步明确夜市摊点及潮汐摊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 |
区安防委成员单位:
为规范雨山区夜市摊点及潮汐摊位安全生产监管,明确职责、防范风险,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公共利益,促进夜间经济和便民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现将《夜市摊点及潮汐摊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与措施。牵头单位需主动担当,统筹协调日常管理与巡查整治;协同单位要密切配合,按分工履职,形成监管合力。要健全巡查、隐患整改、应急处置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确保监管职责落实到位。
马鞍山市雨山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14日
夜市摊点及潮汐摊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一、定义及适用范围
夜市摊点,是指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特定夜间时段、指定场地内,从事餐饮、小商品售卖等经营活动的经营场所,经营者需具备相应经营资质,遵守入市、撤市等管理规范。潮汐摊位,是指主管部门在不影响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划定的特定区域,实行定时定点管控的经营场所,经营时段随管理要求变化,旨在平衡市容管理与民生经营需求。
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允许设置的夜市摊点及潮汐摊位(含特色夜市、便民早餐摊、临时农副产品售卖点等)的安全生产监管,涵盖经营场所规划、资质审核、日常安全管理、应急处置等全流程。
二、职责分工
夜市摊点及潮汐摊位主要存在的风险包括交通安全、燃气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风险,根据相关单位职责,具体分工如下:
(一)区城管局(牵头单位)
加强夜市摊点及潮汐摊位的日常管理,协调重大问题与跨部门协作。划定经营区域、明确范围时段业态,审核摊位布局合理性。牵头开展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查处违规经营行为及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行为,跟踪整改落实。负责道路红线以外的机动车停车行为管理,规范车辆停放。负责对有关部门移交的燃气用户违法行为线索,进行调查处罚。
(二)区住建交运局
监督摊位对市政设施的保护,严禁占用损坏。配合市住建局督促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随瓶安检、告知用户燃气安全隐患并做好整改指导,检查瓶装液化气是否为本地合格气源、使用在检验合格期限外的气瓶。
(三)雨山消防救援局
核查公共区域消防设施配置与完好性,确保正常使用。规范摊位和场地的设置,重点查处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的情况。组织培训学习如何扑灭初期火灾,加强组织逃生自救知识普及。
(四)属地(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
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及时协调处置矛盾纠纷。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排查隐患并当场督促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五)相关协同部门
交管雨山大队:负责优化交通流线、划定临时停车区域及道路红线以内的机动车停车泊位管理和停车行为管理。
雨山公安分局:对用户使用违规气源后,涉及“黑气点”的有关线索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从快从重打击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等行为,严厉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