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772/202601-00077 | 组配分类: | 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和处理结果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卫健委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违规违纪处理结果】马鞍山市鼎芙医疗美容服务有限公司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
| 关 键 词: | 卫生 | ||
| 索 引 号: | K16385772/202601-00077 |
| 组配分类: | 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和处理结果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卫健委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违规违纪处理结果】马鞍山市鼎芙医疗美容服务有限公司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 关 键 词: | 卫生 |
|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 名称 |
案件名称 |
处罚 事由 |
处罚 类别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的机关 |
处罚 决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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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马雨卫医罚〔2025〕13号 |
马鞍山市鼎芙医疗美容服务有限公司 |
马鞍山市鼎芙医疗美容服务有限公司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
你(单位)举办的位于马鞍山市雨山区安民街道太白大道3200号万达广场7-134鼎芙医疗美容诊所开展医疗美容活动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于2025年11月16日至2025年12月30日使用1名非卫生技术人员李*为冯*、王*、张*、胡**、李*、付**6名就诊者进行面诊、设计面部注射填充点位;2、于2025年6月19日二楼楼梯右手边治疗室治疗桌上放置利器盒内存放有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开启的安瓿瓶、开启的西林瓶、一次性针头针帽、皮肤滚轮针;治疗桌前一只黄色医废专用垃圾桶,套有黑色垃圾袋,存放有若干使用后的包装袋;3于2025年11月16日至2025年12月30日未按照器械使用说明书为冯*、王*、张*、胡**、李*、付**6名就诊者进行同种异体骨注射填充 |
警告;罚款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并结合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制定的《安徽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医疗服务监督管理类第10项第1阶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马鞍山市雨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5.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