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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价格机制,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为用人单位及求职者提供薪资参考,引导企业依据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根据人社部《关于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劳部发〔1999〕34号),我区每年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经营正常的各类企业进行抽样调查,并经认真整理分析,确定我区部分职业(工种)工资的指导价位。
联系电话:0555-2495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