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95703492/202509-00007 | 组配分类: | 节能审查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发改委 | 文 号: | 雨发改〔2025〕84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8-20 | 名 称: | 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煤焦化公司)6号焦炉原地大修改造项目” 节能审查意见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节能审查 | ||
| 索 引 号: | 595703492/202509-00007 |
| 组配分类: | 节能审查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发改委 |
| 文 号: | 雨发改〔2025〕84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8-20 |
| 名 称: | 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煤焦化公司)6号焦炉原地大修改造项目” 节能审查意见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节能审查 |
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煤焦化公司)6号焦炉原地大修改造项目”
节能审查意见
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炼铁厂(煤焦化公司)6号焦炉原地大修改造项目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代码:2507-340504-07-02-760560
二、项目总投资53911万元,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在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对现有6号焦炉原地大修,配套建设1套干熄焦装置(3A号干熄焦),与现有3号干熄焦配合实现全干熄。焦炉为1x50孔6m型复热式顶装焦炉,采用单U集气管,单吸气管。新建出焦除尘地面站,取消装煤除尘地面站,在旧有炉顶装煤除尘干管位置新建焦侧炉头烟干管,机侧除尘地面站利旧。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炼焦部分
6号焦炉基础顶板以上部分拆除还建,新建一套液压交换机,新建2×50孔上升管余热利用、单孔调压系统、自动加热系统、上升管水封盖自动点火装置(含5号焦炉改造);新建焦炉出焦除尘站,利旧改造机侧炉头烟除尘地面站;更新2台装煤车,更新2台电机车,改造2台推焦车、2台拦焦车,改造4台焦罐运载车,更新自动对位系统;对应6m焦炉配套新建1套125t/h干熄焦装置、发电循环水系统、干熄焦综合电气室、除氧给水泵站、除盐水箱、减温减压装置、干熄焦环境除尘地面站、干熄焦高硫烟气处理系统等,排出装置对接现有湿熄运焦流程,并对运焦系统改造。
(二)煤气净化部分
改造5号、6号焦炉荒煤气系统,引至大鼓冷系统;对大鼓冷区域填平补齐改造(包括新增初冷器、电捕焦油器、鼓风机各1台,焦油氨水分离槽、剩余氨水槽各1台,氨水、焦油输送系统适配性改造、焦油渣处理系统处理量平衡);硫回收系统改造。
(三)对本项目利旧部分进行鉴定、加固。
鉴定、加固范围包括焦炉基础、煤塔、混凝土管廊、湿熄焦皮带线等利旧部分设施,视鉴定结果进行加固。
本项目改造完成后,年产50万吨焦炭的生产能力不变,本次改造用煤设施不发生变化,不新增煤炭消费量。
改造完成后年新增能源消耗量-3339.1tce(当量值),1545.01tce(等价值)。其中:年新增电力消耗2933.22万千瓦时,年新增热力消耗772281150MJ,年新增焦炭烧损4454吨,年回收高压蒸汽273462吨,年回收中压蒸汽49720吨。
三、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积极选用高效节能的用能产品和设备,例如:采用达到国家二级以上能效标准或《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主要设备应与其他配套设备生产能力匹配;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二)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通过总流程的优化力求实现资源利用的优化,最大限度降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物耗和能耗。
四、本节能审查只负责对项目的用能工艺、设备能效水平及节能管理措施提出意见。本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等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
五、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雨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