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80308493/202506-00015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雨安办〔2025〕6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5-06 | 名 称: | 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等特殊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消防安全 | ||
| 索 引 号: | 080308493/202506-00015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应急管理局 |
| 文 号: | 雨安办〔2025〕6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5-06 |
| 名 称: | 关于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等特殊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消防安全 |
4月8日,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国恩老年公寓发生重大火灾,造成20人死亡。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在全区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院、社会事务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以防为主,聚焦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院、社会事务机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医疗机构等人员密集、疏散困难、弱势群体集中的重点场所,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治理,集中整治突出火灾隐患和消防管理漏洞,强化责任落实,深化隐患治理,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养老服务机构(含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民办养老院及敬老院等)、儿童福利院(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指导中心等)、社会事务服务机构(含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殡葬服务机构等)、学校(含幼儿园、中小学、高等院校)、校外培训机构(含学科、文艺、体育、科技类等)、托管机构、医疗机构(含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弱势群体集中的特殊场所。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1.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岗位职责。
2.是否针对失能老人、幼儿、卧床病患等特殊群体制定夜间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演练。
3.是否落实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和定期全员消防培训、做到“一懂三会”(懂得自身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组织疏散)。
4.场所的设立是否有合法手续;场所有无设置在违法建筑内;有无私自搭建、加层、分隔等问题。
(二)消防设施及安全疏散
1.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整有效;是否定期维保、检测。
2.是否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宽度是否满足要求。
3.设置在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的,在其使用时是否有符合要求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4.因管理需要安装分隔设施或门禁系统的,火灾情况下是否能够通过自动和现场双向手动两种方式迅速开启。
5.设置在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的,是否使用砖墙、楼板和防火门窗等分隔设施与其他场所进行分隔;分隔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有无因周围场所失火导致高温有毒浓烟迅速涌入和火灾迅速蔓延的风险。
6.是否明确将失能老人安置在首层便于逃生疏散区域;确需安置在其他楼层的,是否设置电梯、无障碍通道等辅助疏散设施。养老服务机构的天花板吊顶是否采用不燃材料制造。
7.儿童活动场所是否违规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设置在建筑内时,与其他部位是否设置完整的防火分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是否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三)用火用电用气安全
1.有无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或违规拉接电线的现象。
2.有无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或照明灯具炽热表面与可燃物未保持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措施的现象。
3.有无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充电。
4.有无违规使用蜡烛、蚊香、火炉等明火的现象。
5.厨房用火用油用气管理及油烟管道是否有专人负责。
6.变配电室是否违规堆放可燃杂物,电缆沟槽是否封堵完整,设置在建筑内时,与其他部位是否设置完整的防火分隔。
(四)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
1.药品库、实验室、仓库等采购、储存、使用、处置易燃易爆危险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记录,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登记。
2.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或夹芯彩钢板搭建;是否违规使用可燃材料装修。
3.是否在重点部位设置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和紧急呼叫装置。
(五)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的现象。
2.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的现象。
3.动火作业是否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是否交叉进行。
各地可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院、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的火灾风险隐患特点,进一步细化整治重点。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5年4月底前)。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细化本地、本系统专项整治具体措施,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
(二)集中整治(2025年11月底前)。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各有关部门针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行业类型、隐患类型,逐单位明确整改牵头部门、整改措施,限期销号,确保形成闭环。
(三)验收评估(2025年12月底前)。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五、任务分工
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安委会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强化工作调度、会商研判、督导检查,做好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
消防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特殊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对上述场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协调专项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检查发现的无证动火作业行为,并组织开展火灾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社会事务等机构的安全管理。
教育部门负责监督幼儿园、中小学、高等院校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
文旅体部门分别负责监督科技类、文艺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监督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安全管理。
其他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做好其他特殊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区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强化会商研判、工作调度,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机构设立没有合法手续的,要提请属地政府统筹解决。要加强部门联动,邀请相关专家、强化科技手段应用开展检查执法,对拒不整改、久拖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安全要求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要积极发动群众,对提供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线索,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对于明显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但多次排查未发现、排查整治“走过场”的、久拖不决的,相关部门要主动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联合报告,推动压实消防工作责任。
请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和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文旅体局每月25日前将本地本系统特殊场所隐患排查表(附件1)和专项整治情况(附件2)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雨山消防救援局),12月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材料统一发邮箱:yushanxf@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雨山消防救援局闵捷,0555-8360972。
附件:1.特殊场所隐患排查表
2.特殊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马鞍山市雨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