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80308493/202506-00014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雨安办〔2025〕5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3-14 | 名 称: | 关于印发《雨山区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消防安全 | ||
| 索 引 号: | 080308493/202506-00014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应急管理局 |
| 文 号: | 雨安办〔2025〕5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3-14 |
| 名 称: | 关于印发《雨山区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消防安全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厂房仓库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厂房仓库消防安全工作,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到2025年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压实厂房仓库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厂房仓库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常态化监管机制,有效预防压减厂房仓库火灾事故。
二、工作方式
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要发挥安委会办公室作用,联合发改委、住建、农业农村水利局、商务、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相关行业部门共同开展本次专项行动,集中排查整治厂房仓库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整治重点
(一)紧盯源头管控。重点整治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或备案手续、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特别是将丁戊类厂房仓库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仓库使用等问题。
(二)紧盯分租转租。重点整治违规分租、转租,造成消防职责不清以及安全疏散条件不足,防火分隔被破坏、疏散通道被堵、疏散通道被占用等问题。
(三)紧盯建筑消防设施。重点整治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以及消防设施先天不足、带病运行等问题。
(四)紧盯违规住人。重点整治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车间、仓库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厂房库房违规住人等问题。
(五)紧盯违法违规搭建。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可燃易燃彩钢板搭建建筑或进行分隔、违法违规加层扩建厂房仓库及设置夹层、冷链物流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或擅自降低保温材料耐火等级等问题。
(六)紧盯违章作业。重点整治违规实施电焊、气焊、气割等动火作业行为,包括动火作业未持证上岗、未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未落实专门人员现场看护、未清理周边易燃可燃物、未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等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清底数。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要整合发改委、住建、农业农村水利局、商务、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相关行业部门既有厂房仓库的数据信息,结合实地核查、电话核查三方比对结果,准确弄清单位地址、建筑、产权人(或实际使用人)、隐患问题等信息,建立并完善本地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底数清单,为精准整治奠定基础。
(二)开展排查整改。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要按照企业自查和区级复查的方式,对辖区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排查整改,工作中要严格落实省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相关要求,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综合查一次”等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联动开展综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隐患问题久拖不改的单位,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责令限期整改销号。对隐患整改过程中企业遇到的技术难关,区消防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精干技术团队上门帮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
(三)广泛宣传培训。专项整治期间,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要在各类宣传平台上普及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知识,分级分批组织对辖区厂房仓库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宣传培训,警示火灾风险,掌握检查工作方法,确保企业对火灾隐患自查、自知;结合近期厂房仓库火灾事故案例和追责问责情况以及前期整治发现的火灾隐患,制作警示宣传片,在各园区、厂区等场所集中播放;组织新闻媒体对隐患严重、久拖不改和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跟踪报道。
五、环节步骤
(一)部署发动(即日起至2025年3月17日)。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要制定工作方案,进行专题部署,明确专项整治目标、方式、重点和措施等,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整治责任,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检查(2025年3月18日至6月30日)。
1.企业自查(4月7日前)。各厂房仓库等单位要对照整治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将发现的隐患(含前期遗留隐患)及整改措施报所在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
2.属地排查(5月21日前)。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要对本辖区整治对象进行排查,建立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做好排查登记(附件: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重点排查突出重点问题,逐家企业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3.区级复查(6月25日前)。区安委会办公室收集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台账,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排查情况进行复查。
(三)隐患整改(2025年7月1日至10月22日)。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要针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行业类型、隐患类型,逐企业明确整改牵头部门,明确整改措施,限期销号,形成闭环管理。
(四)总结提升(2025年12月底前)。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开展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查漏补缺,巩固排查整治工作成效,并结合旧城改造、产业升级转移、城镇化建设等工作,合理规划、调整产业布局,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隐患问题反弹。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完善厂房仓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强化会商研判、工作调度,多通报、多暗访,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要加强部门联动,对拒不整改、久拖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对相关责任主体坚决予以查处。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要严格按照“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放过、隐患整治不到位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要求,全面落实各方责任。对工作开展不及时、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特别是整治期间发生厂房仓库火灾事故的,要查清各环节、各单位履职情况,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于4月7日前报送企业自查情况;5月21日前报送属地排查情况(附件: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7月至10月,每月22日前在排查登记表基础上反馈整改进度;12月1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邮箱:yushanxf@163.com。
联系人:区消防救援局高鹏,0555-8360972。
附件:雨山区厂房仓库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
马鞍山市雨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