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86854229/202505-00022 | 组配分类: | 房屋征收决定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征管中心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向山小微产业园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 |
| 关 键 词: | 土地征收 | ||
| 索 引 号: | 686854229/202505-00022 |
| 组配分类: | 房屋征收决定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征管中心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向山小微产业园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
| 关 键 词: | 土地征收 |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马鞍山市人民政府《马鞍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马政〔2020〕20号)等文件规定,雨山区决定实施向山小微产业园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现将征收决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向山小微产业园项目
二、征收范围:313省道与锁库路交叉口东南角(具体征收范围以实际征收为准)。
三、征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四、征收部门:马鞍山市雨山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
五、征收实施单位:雨山区向山镇人民政府
六、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
七、现场办公地点:雨山区向山镇人民政府
八、监督举报电话:2332433 区纪委(监委)
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向山小微产业园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