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92866134/202502-00006 | 组配分类: | 由区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检查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市场监管局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马鞍山市雨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抽样单编号:XBJ24340504352736289) | |
| 关 键 词: | 食品 | ||
| 索 引 号: | 092866134/202502-00006 |
| 组配分类: | 由区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检查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市场监管局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马鞍山市雨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抽样单编号:XBJ24340504352736289) |
| 关 键 词: | 食品 |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XBJ24340504352736289,产品为果冻橙,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4-10-11。被抽样单位是马鞍山市雨山区罗富德生鲜店,经检验氯唑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检测单位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马鞍山市雨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4年11月15日向马鞍山市雨山区罗富德生鲜店送达了检验报告,现场检查当事人共购进果冻橙12.5公斤,货值247.5元,其中3.018公斤用于抽检,剩余部分已销售。
截至目前未收到顾客相关不良反馈。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马鞍山市雨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该店排查食品销售中存在的问题,要求该零售店立即召回已销售问题食品,确保销售环节食品安全。
四、行政处罚情况
马鞍山市雨山区罗富德生鲜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第一款,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77.3元;3.罚款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马市监处罚〔2025〕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