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801/202409-00058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财政局 | 文 号: | 雨财〔2024〕121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9-02 | 名 称: | 雨山区2024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8886681 | 关 键 词: | 雨山区2024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 |
| 政策咨询机关: | 雨山区财政局 |
| 索 引 号: | K16385801/202409-00058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财政局 |
| 文 号: | 雨财〔2024〕121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9-02 |
| 名 称: | 雨山区2024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 |
| 关 键 词: | 雨山区2024年稻谷补贴实施方案 |
| 政策咨询机关: | 雨山区财政局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8886681 |
佳山乡、向山镇、采石街道: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4年稻谷补贴发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及对象
补贴资金全部用于兑付给稻谷实际生产者,不再作调剂安排。
稻谷生产者补贴统计对象为全区范围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实际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流转合同明确约定补贴归属流出方的,由合同双方按约定执行。
二、补贴依据、标准及发放时限
该补贴以生产者当年在合法耕地上实际播种的稻谷种植面积为依据,不包括在国家和省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的稻谷种植面积,不包括已被政府征用并获得补偿、暂时未能开发使用的耕地上的稻谷种植面积等。
根据当年按规定安排的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总量以及符合条件的稻谷种植面积,测算确定年度亩均补贴标准,区域内要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根据上级要求,2024年稻谷补贴务必于2024年9月20日前全部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兑付给补贴农户。各乡镇(街道)要于9月18日之前将区农水局审核盖章确认后的2024年度稻谷补贴清册打印装订成册,连同电子版报送区财政局。
三、补贴程序
稻谷生产者补贴申报工作按照“农户申报、村级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区级汇总”程序进行。
(一)农户申报。由村委会负责,分组逐户按实际种植水稻面积申报登记,并分组制作到户清册。
(二)村级公示。补贴面积登记到户后实行公示制。各村要将登记后的农户补贴面积清册张榜公示,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不漏报、不虚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三)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要组织人员对村级登记造册清单、村级公示、大宗流转合同等进行审查,不允许以统计代核实,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确保申报面积真实有效。各乡镇(街道)对分户补贴面积核实后分村汇总,以正式文件报区农水局,同时报送到户电子版。
(四)区级汇总。区农水局对乡镇(街道)报送的数据进一步核实,并把核实汇总后的补贴基础数据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据此核算补贴标准。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稻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政策宣传解读,使广大农户、稻谷生产经营主体充分了解补贴政策内容。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承担数据核查直接责任;区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测算分配、资金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区农水局负责稻谷种植面积等基础数据信息审核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区财政局会同区农水局等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补贴兑付是否及时、补贴认定是否规范、补贴档案是否齐全,以及补贴效益、补贴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各乡镇(街道)、村要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进行严格把关,对上报的数据真实性负责。加强补贴政策落实和补贴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雨山区财政局 雨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