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80300891/202411-0000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统计局 文       号: 雨统〔2024〕4号
成文日期: 2024-06-28 名       称: 关于印发《雨山区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统计 统计基层基础
索  引 号: 080300891/202411-0000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统计局
文       号: 雨统〔2024〕4号
成文日期: 2024-06-28
名       称: 关于印发《雨山区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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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雨山区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782            信息来源:  雨山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4-07-01  09:29

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局机关各专业:

  现将《雨山区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雨山区统计局

                                                                                                         2024年6月28日

雨山区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方案

 

根据省、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三年行动计划安排,将2024年定为全区“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为持续巩固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省、市政府“三个规范”和《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以及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马政办秘〔2023〕17号)。通过全区统计系统上下联动,稳定基层统计队伍和基层统计职能设置,乡镇(街道)及雨山经开区按要求设置统计机构、配备统计人员,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建立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协调机制,雨山经济开发区统计职能从经济发展部门调整至其他部门。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推动全区各载体全面推广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全面总结统计基层基础三年行动成效,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持续提升全区统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

(一)提升基层统计队伍稳定性。

1.建强基层统计队伍。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协调机制,要配齐配强政府统计机构领导班子,优化统计部门内设机构,充实和加强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雨山经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经开区统计工作责任制,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指定统计负责人,设置统计工作岗位和专职首席统计员。园区统计任务不得由负责经济发展的部门承担。(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2.配齐基层统计力量。各乡镇(街道)应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首席统计员必须为在编在岗且专职,其他专兼职统计人员配备符合要求。乡镇(街道)要建立统计人员增减联动机制,并根据基本单位数量、经济规模等及时增加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一般乡镇(街道)不少于3人(基本单位1000家以下),重点乡镇(街道)不少于4人(基本单位1000家及以上),雨山经开区统计人员平均人数不少于3人。村(社区)应明确人员承担统计工作,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统计网络向村级延伸。联网直报企业等统计调查对象应明确统计负责人和承担统计工作的部门,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统计人员,保障工作条件。推进统计服务市场化改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基层统计力量。(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3.稳定基层统计队伍。建立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调整报备机制,分管统计负责人调整后应即时向区级统计机构报备。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调进调出要征得区级统计机构同意,按照“先进后出”原则,接任者在原统计人员离任前到岗交接、学习;首席统计员任期(聘期)不满2年原则上不得调整。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确需变动的,应提前确定接任人员并办理统计工作交接手续。选树基层统计先进典型,开展优秀基层统计员培训和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二)提升基层统计能力建设。

4.开展多层次统计业务培训区级组织开展首席统计员业务培训班,区级组织新入库调查单位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基本技能和业务知识。区级统计机构还要加强对乡、村(社区)两级统计人员和普查“两员”的培训,落实辖区内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全覆盖,及时对统计力量薄弱的企业和新上岗统计人员上门指导,提高基层统计人员基本技能、业务知识。(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5.深化“四个一”辅导服务质效。制作发放统一规范的统计“服务包”,主动精准服务企业,确保新入库调查单位统计人员熟悉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流程和基本要领,确保首次数据填报及时准确,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定期通报辅导服务成效。(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6.推行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根据市局统一安排,分步实施企业电子台账试点推广全覆盖。7月底前,各载体至少选择三分之一的“四上企业”推行电子台账;年底前,按省、市级要求在辖区“四上企业”逐步推行。(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7.严格落实统计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责任制。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等制度,持续提升业务系统、门户网站等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推进网络和数据安全主动监测防御能力建设,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群防”,做到“软件正版化、硬件标准化、配置国产化、修复常态化、防御制度化”,及时处置网络和数据安全突发事件。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培训。(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三)提升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8.持续推进工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指导统计基础薄弱的企业规范统计基础,做到数出有据。加强督促指导,定期向各载体党政主要领导通报工业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单位:局相关专业、向山镇、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9.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计。推进农村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继续加强农业生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统计。建立并定期更新县及乡新型农业生产主体、设施农业、园地(茶园、果园等)名录库,探索和规范新型主体生产调查数据依据。加强农业统计信息化建设。(责任单位:局相关专业、向山镇、佳山乡、采石街道、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10.提升贸外调查单位数据质量。加强限额以上单位数据质量管控,扩大限下试点范围,落实季度样本轮换5%比例要求,选择有电子收付或管理系统、经营稳定且积极配合的单位作为替换样本,增强样本代表性,确保调查数据的连续性和可比性。(责任单位:局相关专业、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11.进一步规范服务业调查单位基础工作。督促完成2024年新增重点服务业企业、规下服务业抽样调查、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资料归档工作,开展专业数据质量和基层基础检查。(责任单位:局相关专业、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12.提升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服务质效。完善全流程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数据质量。(责任单位:局相关专业、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13.健全研发数据质量责任体系。落实企业研发年报随报随审随评估制度。持续推进专项数据质量核查常态化,确保企业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责任单位:局相关专业、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14.提升劳动工资统计基础建设水平。精准管理样本单位,落实“五位一体”审核法(极值审核、关联审核、关键字审核、修改痕迹审核、凭证核查),精准分析各地分行业劳动工资统计数据数据质量,提高数据协调性、关联性、匹配性和准确性。(责任单位:局相关专业、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15.夯实能源消费统计基础。完善《能源消费统计月报工作内容》,持续推进专项数据质量核查,梳理疑似问题企业清单,做好服务企业工作。(责任单位:局相关专业、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16.落实基层统计机构对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各级统计机构要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统计资料;按照统计法和有关规定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指导统计基础薄弱的企业(项目)整理原始记录,规范数据支撑资料,确保数出有据;要健全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切实发挥各级统计机构源头统计数据审核验收“第一道关口”作用,力争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确保每项数据有人负责。(责任单位:局相关专业、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四)提升基层统计法治环境

17.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巩固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成效,配合做好市级统计督察,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责任单位:区统计局)

18.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协助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落实全区统计执法检查“全覆盖”。建立执法与专业协作机制,强化执法与专业互联互通,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责任单位:局相关专业)

(五)梳理总结“三年行动”做法成效。

19.开展统计基层基础督促检查。加强对提升年活动情况调研指导,全面总结“三年行动”取得的成效、存在不足和需要改进方面。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和区局各相关专业结合为基层服务、“五经普”数据核查等工作,及时掌握了解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针对性补缺补差。(责任单位:局相关专业、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统计局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局相关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包保载体“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普查中心牵头,各专业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各相关专业根据本专业统计基层基础方面的堵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制定专业攻坚活动工作方案,负责指导本专业及联系载体包保的“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要高度重视,细化落实举措,积极争取本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在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保障。要持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拉高标杆,对照“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各专业工作清单,对单销号,对标达标,确保提升年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三)加强上下联动。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基层统计工作新方法、新模式、新机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宣传工作动态,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激发基层统计活力,明确工作职责,带动乡级统计机构指导和推动企业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区统计局。

(四)加强督促指导。区统计局各相关专业将采取巡回指导方式,每季度开展巡回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取得实效。 

附件:全区“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推进工作领导小

组及办公室组成员人员

附件:全区“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成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成立全区统计系统“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  长:陶勇

副组长:刘国谱、宋业华

成  员:葛勇、牛晶、蒋启芳、王玉洁、李庆、李枫、王敏、孙婷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普查中心,宋业华同志任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联系指导分工如下:

联系载体

联系人

平湖街道

李枫

雨山街道

牛晶

安民街道

葛勇

采石街道

王敏

向山镇

孙婷苇

佳山乡

李庆

雨山经开区

王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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