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91892454/202409-0005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城管局 文       号: 雨城办〔2021〕2号
成文日期: 2021-01-04 名       称: 关于印发《雨山区严禁违法建设长效管理区级单位工作任务清单和时限清单》的通知
关  键 词: 严禁违法建设 工作任务清单和时限清单
索  引 号: 791892454/202409-0005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城管局
文       号: 雨城办〔2021〕2号
成文日期: 2021-01-04
名       称: 关于印发《雨山区严禁违法建设长效管理区级单位工作任务清单和时限清单》的通知
关  键 词: 严禁违法建设 工作任务清单和时限清单

关于印发《雨山区严禁违法建设长效管理区级单位工作任务清单和时限清单》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617            信息来源:  雨山区城管局         发布时间:  2021-01-04  11:05

 

各有关单位、责任载体:

为有效遏制和及时查处我区城乡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责任载体在控违工作中的职责任务。根据《印发<关于马鞍山市严禁违法建设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党办[2020]1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区控违工作实际,区城管委办公室制定了《雨山区严禁违法建设长效管理区级单位工作任务清单和时限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任务清单,切实履职尽责,抓好城乡控违工作。

  

    附:雨山区严禁违法建设长效管理区级单位工作任务清单和时限清单                        

                       

 

 

                 

                                        

                                 雨山区城管委

 202114

                                                     


雨山区严禁违法建设长效管理区级单位工作任务清单和时限清单
序号 责任单位 任务清单 时限   清单 备注
1 区城管局(区控违办) 1.根据全市统一要求,严格落实《马鞍山市严禁违法建设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相关载体、部门职责内容,开展全区严禁违法建设长效管理工作。 长期  
2.加强全区控违机制建设,修改完善《雨山区违法建设防控工作考核办法》。 2020年11月30日前  
3.对单位或个人通过信访、网络、电话等渠道反映以及各级部门移送、交办、转办的疑似违法建设行为,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及时转办各载体单位,并实时跟踪办理结果,对各载体办理回复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长期  
4.对单位或个人的重大违法建设行为,由区城管局会同相关载体启动违法建设查处程序,立案查处。 长期  
5.由区控违办牵头,组织人员定期对全区范围内各居民小区新增违法建设管控工作进行巡查;对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各物业管理公司新增违法建设管控工作落实情况、违法建设上报处置情况、控违日巡查制度执行情况、日巡查记录登记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 长期  
6.依据《马鞍山市违法建设防控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雨山区违法建设防控工作考核办法》对全区各载体新增违法建设管控工作检查情况、涉违投诉件办理情况等工作,每月以书面形式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每季度考核排名,每年进行全区控违工作总结考评工作。 长期  
2 雨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7.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落实好《马鞍山市严禁违法建设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相关工作。于2020年11月30日前,制定并出台本单位的《严禁违法建设长效管理细则》,报区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前  
8.对乡镇、街道、城管局等单位移送的涉嫌违法建设,进行认定。 长期  
9.加强与市级规划部门的沟通联系,掌握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审查、批后监管等信息。 长期  
10.配合乡镇、街道、城管局等单位,开展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长期  
3 雨山住建交运局 11.根据《马鞍山市严禁违法建设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能科室和工作流程。于2020年11月30日前,制定并出台本单位的《严禁违法建设长效管理细则》,报区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前  
12.对制定出台的《马鞍山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导则》进行广泛宣传,督导、检查、考核我区范围内物业公司对此技术导则的落实情况。 长期  
13.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依法规范其服务内容和行为,落实物业服务企业制定所服务小区装饰装修负面清单(禁止性行为)任务。 长期  
14.加强与市级住建部门的沟通联系,对涉及居民小区新、改、扩建设施审批的,将相关审批情况抄告区城管部门。 长期  
15.对乡镇、街道等单位移送及人民群众举报的涉嫌拆改房屋承重墙行为进行认定、查处。 长期  
16.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惩戒体系。对乡镇、街道、城管局移送的控违责任失责的物业公司,依规处理并抄告移送单位。 长期  
4 雨山市场监督管理局 17.根据《马鞍山市严禁违法建设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能科室和工作流程。制定并出台本单位的《严禁违法建设长效管理细则》,报区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前  
18.限制将涉违房产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办理“营业执照”,对已办理的引导办理变更登记。 长期  
19.对全区各新开盘小区销售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在售楼部或小区出入口,明显位置悬挂以“禁止虚假销售”、“擅自拆改房屋属于违法行为”等为内容的宣传牌。每月至少对全区在售楼盘进行检查。对于房地产企业营销过程中采取虚假广告等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依法予以处理。 长期  
20.配合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对存在违法建设的个体经营户及企业开展劝导和查处工作。 长期  
5 雨山区农水局 21.负责农业附属设施、配套设施临时建设用房的审批、监管,加强对长江沿线及河道、水利工程范围的巡查、监管。 长期  
6 雨山公安分局 22.负责做好拆违现场的安全保障,及时制止和查处妨碍拆违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采取威胁、恐吓、暴力等手段,对执法人员和各级违法建设查控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造成伤害的,依法立案查处。 长期  
7 雨山消防救援大队 23.负责依法查处各类侵占、堵塞消防通道,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违法行为。 长期  
8 雨山区司法局 24.司法部门负责做好查违控违拆违工作中法律指导、司法保障、执法程序审核工作。 长期  
9 雨山区信访局 25.负责做好查违控违拆违工作中,人民调解和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长期  
10 雨山区纪委、监委 26.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做好查违控违拆违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带头参与违法建设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处理,对查违控违拆违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进行问责。 长期  
11 乡镇、街道 27.根据《马鞍山市严禁违法建设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并出台本单位的《严禁违法建设长效管理细则》,报区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前  
28.严格落实三级控违巡查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社区(村)新增违法建设管控工作的督查考核。落实控违巡查队伍,建立完善的违法建设巡查、制止、劝阻、上报、处置程序,及时发现、及时处置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落实新增违法建设日报告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疑似新增违法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城管中队必须于2小时之内到场处置,确属新增违法建设的,必须当日拆除,大型违建可于发现之日起3日内拆除。难易当场认定是否为违法建设的,立案后报相关部门认定,待认定完毕后,确属违法建设的,应当立即拆除。每月对所属村、社区、物业管理公司控违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区控违办备案。 长期  
29.对通过信访、网络或电话等渠道反映的涉嫌违法建设行为,属地各乡镇街道及园区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核查处理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反馈。 长期  
30.加强和区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和数据共享工作,密切协同,对所属范围的新增违法建设开展查处、拆除工作。 长期  
12 村、社区 31.严格落实三级控违巡查制度中的职责,履行好社区(村)巡查发现违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村、居网格化为单位,定人定责,每日开展新增违法建设巡查管控工作。执行好违法建设巡查、制止、劝阻、上报、处置机制。落实好新增违法建设日报告制度。 长期  
32.制定周密的新增违法建设巡查计划,严格落实控违日巡查制度,突出节假日巡查及别墅小区、新建小区等重点部位控违巡查,做到全时段、全区域、全覆盖。完善控违日巡查记录表、巡查日志登记制度,对巡查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法建设,必须于2小时内到场处置,并上报乡镇、街道。 长期  
33.引导、督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担负起发现、劝阻、制止和报告违建的服务职能,每月对所辖区域物业管理公司控违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乡镇、街道汇总。对拒不履行服务职能的服务企业,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及区住建交运局,依法给予惩戒和处罚。 长期  
34.加强对居民、村民开展严禁违法建设行为的宣传力度。配合区城管局关于新增违法建设管控工作的相关检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中违建业主的信息收集、教育劝导工作。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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