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64824/202409-0001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文       号: 雨环委〔2024〕1号
成文日期: 2024-05-17 名       称: 关于印发《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通知
索  引 号: K16364824/202409-0001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文       号: 雨环委〔2024〕1号
成文日期: 2024-05-17
名       称: 关于印发《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  键 词: 通知

关于印发《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460            信息来源: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  2024-05-17  17:40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雨山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保障工作,现将《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要求,切实做好保障工作。

 

 

2024年5月17日

 

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工作方案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要求,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于5月进驻我市开展督察,督察时间约30天。为配合做好督察有关工作,现制定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雨山区协调联络组。

组  长:沈春霞  区委书记

马  鑫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许  兵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朱克松  区纪委监委

陈聪颖  区委办公室

卢  帆  区委组织部

朱晓莉  区委宣传部

杨  舜  区政府办公室

周  游  区发改委

夏广银  区经信局

陈振家  区财政局

王传军  区住建交运局

陈  村  区农水局

王孝俊  区商务局

袁红梅  区卫健委

周  驰  区市场监管局

施宏奎  区城管局

王  宏  区信访局

张明生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朱建华  雨山公安分局

王继军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徐海飞  雨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杨舜同志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联络人。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马督察雨山区期间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调度指挥等,研究督察保障等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汇总分析相关情况。

二、重点工作

对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保障工作,按照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原则,区协调联络组下设综合组、材料组、信访组、宣传组、后勤组、追责问责组等6个专项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调阅资料

按照督察组下达的资料清单要求,交办汇总相关材料,审核把关后,报送督察组。

2.下沉督察

保障省督察组下沉督察工作的开展。

3.应急处置

做好督察期间社会舆情的收集分析,做好信访维稳,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4.交办督办

落实省督察组交办问题转办、复核、上报等工作。

5.宣传发动

按照边督边改要求,即时公布每批转办信访件总体情况、受理内容和办理情况。发布新闻通稿,制定舆情应对预案。

三、职责分工

  1. 综合组:承担协调联络组日常工作;负责与省督察组日常对接;统筹各专项工作组日常工作;组织信息通报、区领导调度、会议安排、访谈安排等工作;做好载体单位对接工作;落实省督察组安排的相关事项;做好督察组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的相关保障工作,协助做好下沉督察和补充调查等工作。

组  长:王继军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副组长:严  春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成  员:徐  平  区委办公室

程  希  区委编办

陈伯瑞  区政府办公室

  1. 材料组:负责根据督察组工作资料清单组织区相关部门、各载体单位准备有关资料,主要包括区委和区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工作落实等支撑资料,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资料;起草区委、区政府领导出席相关会议的讲话或汇报材料。

组  长:杨  舜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彭  林  区委办公室

尹京广  区政府办公室

李  清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1. 信访组:负责制定督察期间信访受理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督察组转办的问题及时分办,并做好反馈;督促转交办案件的处理处置、整改落实到位;牵头做好群众上访处 置应对工作;指导督察期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王  宏  区信访局局长

成  员:谷道林  区纪委监委

杨  艳  区政府办公室

蔡德江  区信访局

何书东  雨山公安分局

王  淳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1. 宣传组:负责配合督察组督察期间的宣传工作,制订网络舆情工作应急预案,做好舆情收集、分析、汇总工作,编制和报送舆情简报等。

组  长:周美娜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陈媛媛  区委宣传部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雍  珣  区委宣传部

曹  莉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1. 后勤组:负责督察组人员接送、车辆保障等安排工作。做好必要的安全保障工作。

组  长:张明生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何书东  雨山公安分局

王  涛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1. 追责问责组:根据工作要求,负责督察进驻期间责任调查和追责问责工作的督查督办,严肃、精准开展追责问责。

组  长:朱克松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副组长:高邦骋  区纪委监委

成  员:姜  冬  区委组织部

严  春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四、工作机制

为切实保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我区的顺利开展,自省督察组进驻之日起,区协调联络组及各专项工作组、各载体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1. 指挥调度机制

(1)各专项工作组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下午3:00前向综合组报告当天工作进展情况和第二天工作安排,综合组负责汇总统计。

(2)督察组进驻我区后,每日下午5:00,由综合组组长召开调度会,汇总当日督察信息,研究重点问题,明确次日工作重点。形成信息专报,上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

(3)重大问题实行随报、快报、专报制度。

  1. 工作落实机制

(1)省督察组交办问题,由综合组负责接收,提出分办意见。

(2)交办问题一律由总协调联络人确认,按职能分工,由综合组交办各工作组具体落实。

(3)各项交办任务实行专项工作组组长负责制,由工作组组长对上报情况负总责。

  1. 交办督办机制

(1)省督察组交办的各类问题,由各专项工作组提交综合组汇总后交办各载体单位,明确办理要求及时限。

(2)各载体单位应严格按照时限要求,立行立改,并以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名义上报调查处理情况及整改结果。

(3)综合组对各载体单位上报情况,按照改彻底、改到位的要求进行督办。

五、有关要求

  1. 综合组、材料组、信访组、宣传组、后勤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作为保障工作方案的组成部分。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圆满完成督察期间的保障任务。
  2. 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所有人员自觉接受组长的调配,认真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廉洁纪律要求。所有保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全程保障,24小时确保通联通畅,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3. 各乡镇街道、雨山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积极配合区协调联络组及各专项工作组做好工作,严格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保障省督察组督察工作顺利进行。
  4. 各乡镇街道、雨山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协调联络机构,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定分管负责同志为联络员,联络员名单于5月20日前报至综合组。(联系人:杨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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