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64824/202409-00017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 文 号: | 雨环委〔2024〕1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5-17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通知 | ||
| 索 引 号: | K16364824/202409-00017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
| 文 号: | 雨环委〔2024〕1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5-17 |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通知 |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雨山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保障工作,现将《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要求,切实做好保障工作。
2024年5月17日
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工作方案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要求,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于5月进驻我市开展督察,督察时间约30天。为配合做好督察有关工作,现制定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雨山区协调联络组。
组 长:沈春霞 区委书记
马 鑫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许 兵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朱克松 区纪委监委
陈聪颖 区委办公室
卢 帆 区委组织部
朱晓莉 区委宣传部
杨 舜 区政府办公室
周 游 区发改委
夏广银 区经信局
陈振家 区财政局
王传军 区住建交运局
陈 村 区农水局
王孝俊 区商务局
袁红梅 区卫健委
周 驰 区市场监管局
施宏奎 区城管局
王 宏 区信访局
张明生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朱建华 雨山公安分局
王继军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徐海飞 雨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杨舜同志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联络人。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马督察雨山区期间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调度指挥等,研究督察保障等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汇总分析相关情况。
二、重点工作
对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安排,为切实做好保障工作,按照职责明确、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原则,区协调联络组下设综合组、材料组、信访组、宣传组、后勤组、追责问责组等6个专项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调阅资料
按照督察组下达的资料清单要求,交办汇总相关材料,审核把关后,报送督察组。
2.下沉督察
保障省督察组下沉督察工作的开展。
3.应急处置
做好督察期间社会舆情的收集分析,做好信访维稳,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4.交办督办
落实省督察组交办问题转办、复核、上报等工作。
5.宣传发动
按照边督边改要求,即时公布每批转办信访件总体情况、受理内容和办理情况。发布新闻通稿,制定舆情应对预案。
三、职责分工
组 长:王继军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副组长:严 春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成 员:徐 平 区委办公室
程 希 区委编办
陈伯瑞 区政府办公室
组 长:杨 舜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彭 林 区委办公室
尹京广 区政府办公室
李 清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组 长:王 宏 区信访局局长
成 员:谷道林 区纪委监委
杨 艳 区政府办公室
蔡德江 区信访局
何书东 雨山公安分局
王 淳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组 长:周美娜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陈媛媛 区委宣传部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雍 珣 区委宣传部
曹 莉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组 长:张明生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成 员:何书东 雨山公安分局
王 涛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组 长:朱克松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副组长:高邦骋 区纪委监委
成 员:姜 冬 区委组织部
严 春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四、工作机制
为切实保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我区的顺利开展,自省督察组进驻之日起,区协调联络组及各专项工作组、各载体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1)各专项工作组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下午3:00前向综合组报告当天工作进展情况和第二天工作安排,综合组负责汇总统计。
(2)督察组进驻我区后,每日下午5:00,由综合组组长召开调度会,汇总当日督察信息,研究重点问题,明确次日工作重点。形成信息专报,上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
(3)重大问题实行随报、快报、专报制度。
(1)省督察组交办问题,由综合组负责接收,提出分办意见。
(2)交办问题一律由总协调联络人确认,按职能分工,由综合组交办各工作组具体落实。
(3)各项交办任务实行专项工作组组长负责制,由工作组组长对上报情况负总责。
(1)省督察组交办的各类问题,由各专项工作组提交综合组汇总后交办各载体单位,明确办理要求及时限。
(2)各载体单位应严格按照时限要求,立行立改,并以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名义上报调查处理情况及整改结果。
(3)综合组对各载体单位上报情况,按照改彻底、改到位的要求进行督办。
五、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