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80308493/202409-00039 | 组配分类: | 救灾政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雨防指〔2024〕8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7-04 | 名 称: | 关于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的通知(以此为准) |
| 关 键 词: | 减灾救灾 | ||
| 索 引 号: | 080308493/202409-00039 |
| 组配分类: | 救灾政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应急管理局 |
| 文 号: | 雨防指〔2024〕8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7-04 |
| 名 称: | 关于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的通知(以此为准) |
| 关 键 词: | 减灾救灾 |
关于将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Ⅱ级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区防指成员单位:
当前,我市江河水位居高不下,7月 4 日 14:00分,长江马鞍山站水位已达 11.02米,超警戒水位 1.02米。随着江河水位继续上涨,雨山区防汛形势十分严峻。根据《雨山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区防指决定自 7月 4 日 22时起,将防汛应急响应由Ⅲ级提升到Ⅱ级。现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防汛抗洪救灾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和首要任务,众志成城,严防死守,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坚决打赢防汛抗洪救灾持久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尽最大努力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
二、密切监视雨水情变化,强化会商研判,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及时发布预警,开展响应行动。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区防指成员单位的防汛责任人要下沉一线,坐镇指挥,科学有效地开展抗洪抢险、排涝减灾等各项工作。
三、全面加强巡查防守,确保险情在第一时间发现、处置。要按规定上足巡查力量,坚持 24小时不间断、拉网式巡堤查险,确保巡查不漏盲点、不留隐患。对重要险工要段、历史溃口段、新建未经洪水考验的堤防、建筑物等薄弱地段要固定专人防守,预置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危险区、尾矿库等重要地点要落实专人包保,24小时坚守,提前发出预警。各级防汛抢险队伍要集结待命,做好随时投入抢险准备。
四、各乡镇街道、经开区防指根据响应等级和应急预案要求,对陈家圩危险区、城乡低洼地区等灾害高风险区,超前谋划和安排好群众转移方案、撤退路线和安置地点,一旦发现危险征兆,迅速组织群众转移,对撤退转移的群众确保吃、住、饮等基本生活需求。
五、要严肃防汛抗洪纪律,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令行禁止。因工作不力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六、各防指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按照预案和职责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应急资金、用电指标等相关工作,全力做好本行业、本部门的防汛抗洪工作。
七、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情况及时报区防指,发生险情灾情或人员伤亡要第一时间上报。
雨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