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80308493/202401-00037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雨安办〔2024〕4号
成文日期: 2024-01-31 名       称: 关于开展全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关  键 词: 安全生产
索  引 号: 080308493/202401-00037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雨安办〔2024〕4号
成文日期: 2024-01-31
名       称: 关于开展全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关  键 词: 安全生产

关于开展全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622            信息来源:  雨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01-31  15:51

区安委会、区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全国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一地下室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一私立学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我省消防安全形势虽然总体平稳,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但事故多发频发,安全形势严峻复杂。一是小火亡人事故接连发生,1月2日、24日,六安接连发生2起民房火灾事故,造成2人死亡;1月6日、8日、9日,芜湖接连发生 3起民房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1月14日、23日,安庆、黄山、宣城各发生1起民房火灾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二是生产经营场所火灾事故多发,1月5日、25日,合肥市接连发生2起仓库火灾事故;1月6日,芜湖某厂房发生火灾事故;1月16日,宿州某经营烟花爆竹的超市发生火灾事故。三是冬季取暖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时有发生,去年12月30日,合肥某超市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27人住院治疗;1月25日,六安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2人死亡。以上事故,有的是同类事故反复发生,汲取事故教训不到位;有的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还有的蕴含巨大风险,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

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高度重视,韩俊书记、王清宪省长和袁方书记、葛斌市长多次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1月28日,市安委会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市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部署安排消防等安全生产工作。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防控较大事故,全力减少一般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安委办、省消安委办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要求,针对雨山区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区安委办、消安委办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我省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四)“厂中厂、园中园”。全区范围内所有“园中园”“厂中厂”(即一厂多租: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将厂房出租给多个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厂房、小微工业园、经营性自建房等出租给多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建筑。

三、整治重点

集中整治以下重点问题: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可结合辖区“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风险隐患特点,进一步细化整治重点。

(四)“厂中厂、园中园”突出安全隐患

1.“厂中厂(一厂多租)”出租单位将生产经营场所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2.“厂中厂(一厂多租)”出租单位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3.厂区(园区)不具备硬件设施安全生产条件(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违规进行使用分割、违规改变厂房使用性质、违规侵占安全防护间距、违规占用消防疏散通道、违规封闭逃生出口等)、未管控危险化学品和危险作业(含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各成员单位要协助发布三类重点场所整治通告,全面发动四类重点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发三类重点场所消防检查要点,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要组织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等基层力量开展排查,对于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及时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尤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疏散通道占堵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及时函告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及其主管部门,要坚决打击整治。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要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汇总排查的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区安委办、消安委办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单位,要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协调媒体曝光,推动隐患整改。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人员密集、“厂中厂、园中园”等四类重点场所,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所属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要组织基层政府、行业部门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要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要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要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成立若干督导组下沉到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开展“穿透式”“印证式”“关联式”明察暗访,并配备媒体摄像人员随队检查录像,所属辖区检查结束后要及时汇总隐患问题并召开警示会,播放警示教育片,剖析深层次原因,通报工作问题不足,传递工作压力,提出建议措施。各行业部门要成立督导组、执法小分队,由部门领导带队,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开展督导检查,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如实反馈督导情况,真正起到督导效果。

五、任务分工

区政府是此次整治行动直接责任主体,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佳山乡、向山镇、各街道、雨山经开区管委会要统筹做好本辖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督促村(居)委会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监督管理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指导村(居)委会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工作。

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对业主或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雨山公安分局要督促公安派出所配合相关行业主管等部门开展“四类重点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区委宣传部针对“四类重点场所”开展常态化公益性消防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常识和火灾自救逃生知识,引导居民自觉落实家庭防火“三清三关”要求。

区住建局依法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负责对管理职责范围内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管理,以及电瓶车充电管理。

区应急局依法对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证件管理,依法查处检查发现的无证作业行为。

区城管局组织对“四类重点场所”违章搭建,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规设置影响火场排烟、灭火救援行动的铁栅栏、广告牌、装饰物等问题开展整治。

电力部门负责对“四类重点场所”电气安全进行排查检查。做好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管道井管理等环节安全隐患综合治理。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四类重点场所”内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实施“一单四制”制度督促整改治理。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督促涉及“四类重点场所”管理的国有企业,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具体落实专项整治各项措施;组织对所管国有企业的“四类重点场所”开展检查,协作配合做好整治行动其他相关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指导督促“四类重点场所”内餐饮业、住宿业等企业贯彻执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区文旅体局负责监督“四类重点场所”内文化娱乐场所、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和重大文化活动的安全管理,突出旅游景区、旅游民宿、网吧、KTV、剧本娱乐、密室逃脱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排查,以及健身、武术、体育场馆、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

区教育局负责监督“四类重点场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

区科技局负责监督“四类重点场所”科技类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

区民政局负责监督养老院、日间照料、康复中心等老年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养老院、日间照料、康复中心等老年人活动场所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指导开展疏散演练。

区委统战部(民宗部门)负责“四类重点场所”内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

区卫健委负责监督“四类重点场所”内托育机构、医疗机构、医疗美容保健场所的安全管理。

区经信局负责监督“四类重点场所”内仓储物流场所的安全管理。

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要将“四类重点场所”纳入安全生产检查对象范围。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1月底前)。各部门结合实际细化本地、本系统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发动。向社会广泛发布消防安全大整治公告,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中旬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厂中厂、园中园”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整合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网格员等各方力量,组织全面培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三)验收评估(2024年3月底前)。区安委办、消安委办要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春节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地、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监督问效。各有关部门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有任务分工的区安委会、消安委会成员单位每周五将本行业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区安委办、区消安委办(附件)。区安委办、区消安委办将适时对各载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通报。

各部门、单位于每周五(2月2日首报)下午下班前报送行业部门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和行业部门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1、2)。

联系电话:8360972,邮箱:yushanxf@163.com。

 

 

附件:1.行业部门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2.行业部门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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