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772/202408-00062 | 组配分类: | 互动回应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卫健委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电话咨询】雨山区卫健委回应:我是2023年再婚,再婚前是符合政策生育的两个女儿,2024年4月生育一男孩,对于我本人来说,一共生育了三个孩子,请问2024年4月生育的这个男孩能否享受育儿补贴? | |
| 关 键 词: | 卫生 | ||
| 索 引 号: | K16385772/202408-00062 |
| 组配分类: | 互动回应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卫健委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电话咨询】雨山区卫健委回应:我是2023年再婚,再婚前是符合政策生育的两个女儿,2024年4月生育一男孩,对于我本人来说,一共生育了三个孩子,请问2024年4月生育的这个男孩能否享受育儿补贴? |
| 关 键 词: | 卫生 |
不能。根据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 马鞍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马卫健〔2024〕40号)文件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生育的子女,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育儿补贴(多胞胎中四孩及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育儿补贴(多胞胎中四孩及以上的,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按三孩标准分别享受育儿补贴。
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
1.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2.夫妻收、抱养的子女;
3.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4.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