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85641/202407-0001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雨山区民政局 文       号: 雨民议复〔2024〕8号
成文日期: 2024-07-18 名       称: 关于区人大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2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关  键 词: 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K16385641/202407-00011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雨山区民政局
文       号: 雨民议复〔2024〕8号
成文日期: 2024-07-18
名       称: 关于区人大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2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关  键 词: 政务公开

关于区人大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2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983            信息来源:  雨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7-18  09:14

 

王玲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春天里社区、幸福里社区组织用房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社区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也在逐步完善和提升。通过借鉴长三角地区的先进经验,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未来社区建设,着力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升级,按照亲民便民、规范舒适、高效便捷的建设理念,优化城乡社区公共空间、融合阵地布局和功能设置,通过改造传统“一站式”服务窗口柜台,建设开放式“社区客厅”,让“社区客厅”成为社区居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多功能大客厅。目前,全区已打造了鹊桥社区、翠湖社区、石山社区、烟墩山社区等社区客厅试点建设。

但是,由于受建设用地、资金投入不足、老旧小区设施改善难度较大等因素影响,社区服务用房全面改善达标还存在一定难度,部分社区用房缺口面积比较大,安民街道幸福里社区、春天里社区用房面积较小。关于这些问题,区民政局积极协调对接,因财政资金较紧缺,短时期内未能及时解决。今后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开发建设项目建设之初将社区活动用房作为一项重要审查意见。要求开发建设单位根据居住区(含自建房、农民安置房、经济适用房、企业统建房和商品房开发等)的居住户数,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不足2000户的社区不低于60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组织用房。二是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按要求移交给乡镇(街道)无偿使用。三是加大民生服务用房统筹规划及配建、购置等力度。积极推动多部门联合,通过更新项目规划配建、社会物业购置、租赁、清理闲置土地、存量闲置房屋等方式,科学规范公共服务用房资源合理配置与供给,尽快完善全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感谢您对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社区建设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C

联系人:刘咏

联系电话:0555-2327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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