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86854229/202407-00012 | 组配分类: | 房屋征收决定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征管中心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汤阳新质产业园项目国有土地征收决定的公告 | |
| 关 键 词: | 土地征收 | ||
| 索 引 号: | 686854229/202407-00012 |
| 组配分类: | 房屋征收决定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征管中心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雨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汤阳新质产业园项目国有土地征收决定的公告 |
| 关 键 词: | 土地征收 |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马鞍山市人民政府《马鞍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马政〔2020〕20号)等文件规定,雨山区决定实施汤阳新质产业园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现将征收决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汤阳新质产业园项目
二、征收范围:东至雨田路、南至蒙牛公司人才公寓、西至黄家塘水系、北至马鞍山市国平环保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征收范围以实际征收为准)。
三、征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四、征收部门:马鞍山市雨山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
五、征收实施单位:雨山区佳山乡人民政府
六、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七、现场办公地点:雨山区佳山乡人民政府
八、监督举报电话:2332433 雨山区纪委监委
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汤阳新质产业园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