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80308493/202407-00004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雨安办〔2024〕21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7-03 | 名 称: | 关于全面排查液化石油气瓶安全隐患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应急管理 | ||
| 索 引 号: | 080308493/202407-00004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应急管理局 |
| 文 号: | 雨安办〔2024〕21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7-03 |
| 名 称: | 关于全面排查液化石油气瓶安全隐患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应急管理 |
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区住建交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局、雨山消防救援局:
在省安委会二季度安全生产督导中,发现某单位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已明令淘汰的可调节式调压阀和橡胶软管等情况。上述情况,反映出我市燃气领域仍存在“问题阀”“问题软管”等现象,现就全面排查液化石油气瓶安全隐患工作通知如下:
一、区住建交运局作为我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职责,督促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依法依规为用户配备符合标准规范的安全附件。结合燃气“带病运行”专项治理等要求,督促瓶装液化气充装站和配送站举一反三,开展全面自查,杜绝此类隐患问题再次出现。
二、区市场监管局要针对“问题阀”“问题软管”等开展新一轮排查,对发现的涉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要及时查封扣押,防止流入市场,强化执法震慑,杜绝在市面上出现“问题阀”“问题软管”现象
三、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要举一反三,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本辖区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会同区住建交运、区市场监管、区应急、区商务局、雨山消防救援局等部门,结合雨山区夏季期间重点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本辖区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情况新一轮的摸排,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强化整治“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四、区安委办将结合季度督导“回头看”等工作,视情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抽查检查,一经发现类似隐患问题,将予以通报。
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和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请于 2024年 7月 25 日前报送区安委办、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联系人: 王兆轩, 电话: 2382059, 邮箱:2803169915@ qq.com。
雨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