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86854229/202406-00019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征管中心 | 文 号: | 雨征管秘[2024]65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6-14 | 名 称: | 雨山区征管中心部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
| 索 引 号: | 686854229/202406-00019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征管中心 |
| 文 号: | 雨征管秘[2024]65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6-14 |
| 名 称: | 雨山区征管中心部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为规范和加强各类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省级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对中心各专项资金制定以下相关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管理遵循依规设立、规范管理、权责明晰、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授权审批。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三、专项资金使用要求
1、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2、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3、专项资金拨付以财政直接支付为主,杜绝现金支付。
4、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四、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自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五、信息公开
除涉及保密事项外,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应按统一要求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