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686854229/202406-00017 | 组配分类: | 主动回应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征管中心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征收】【主动回应】雨山区征管中心主动回应:国有土地上对住宅搬迁费与搬迁奖励有哪些规定? |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
| 索 引 号: | 686854229/202406-00017 |
| 组配分类: | 主动回应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征管中心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征收】【主动回应】雨山区征管中心主动回应:国有土地上对住宅搬迁费与搬迁奖励有哪些规定?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1、住宅搬迁费标准按照1000 元/次计算,如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或现房产权调换的,搬迁费按照一次搬迁补偿,采取过渡安置产权调换的,则给予被征收人两次搬迁补偿。
2、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最高奖励标准即300元/平方米给予奖励;奖励费合计不足10000元的,可按10000元给付。例如,被征收户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为70m’,在规定时限内搬迁的,应给予被征收户的搬迁奖励费为70 m*x300 元/m*=21000元;如被征收人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为25m’,因25 m*x300 元/m*=7500<10000元,应给予被征收户搬迁奖励费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