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33/202406-00280 | 组配分类: | 部门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教育局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雨山区关于开展2024年度春季学期中小学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 |
| 关 键 词: | 教育 | ||
| 索 引 号: | K16385633/202406-00280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其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教育局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雨山区关于开展2024年度春季学期中小学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教育 |
各中小学: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2019〕2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3〕240号)等文件精神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政府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区中小学贫困家庭学生(6类)。
二、上报办法
政府资助的贫困家庭中小学学生请上报如下材料:
《雨山区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三、工作要求
1.务必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民生工作,请中小学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各校务必加强宣传,严格按照资助对象和条件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受助对象,不得改变资助条件,务必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孤困儿童资助率达100%。
2.切实加强中小学校政府资助工作。请按上级文件要求,加强对贫困学生的资助。
3.各校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成员一般应包括学校领导、资助工作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
4.及时上报资料。各中小学校按时上报资助材料,对不按时上报材料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所在学生校园负责。根据《马鞍山市学生资助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将学生资助工作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确保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5.及时录入全国资助、建档立卡等系统。各校要确保每名受助学生全部录入全国学生资助、建档立卡、省学籍系统,做到100%录入,资助金额填报100%正确,如有资助系统录入疑问的,请咨询2333825。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2333825
附件:
1.《雨山区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马鞍山市 202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汇总表》
3.《马鞍山市202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明细表》
4.《学校2024年春季学期寄宿(或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公示表》
5.《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记录》及照片
上述材料交纸质档(复印件一份),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342238150@qq.com,邮箱请注明:《2024年度***学校资助材料》压缩包于2024年4月2日前上报。
雨山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