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85633/202406-00280 组配分类: 部门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教育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名       称: 雨山区关于开展2024年度春季学期中小学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关  键 词: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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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成文日期:
名       称: 雨山区关于开展2024年度春季学期中小学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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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山区关于开展2024年度春季学期中小学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121            信息来源:  雨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3-27  16:11

各中小学: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20192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3240号)等文件精神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政府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区中小学贫困家庭学生(6类)。

二、上报办法

政府资助的贫困家庭中小学学生请上报如下材料:

《雨山区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三、工作要求

1.务必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民生工作,请中小学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各校务必加强宣传,严格按照资助对象和条件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受助对象,不得改变资助条件,务必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孤困儿童资助率达100%
  
2.切实加强中小学校政府资助工作。请按上级文件要求,加强对贫困学生的资助。

3.各校要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成员一般应包括学校领导、资助工作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

4.及时上报资料。各中小学校按时上报资助材料,对不按时上报材料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所在学生校园负责。根据《马鞍山市学生资助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将学生资助工作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确保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5.及时录入全国资助、建档立卡等系统。各校要确保每名受助学生全部录入全国学生资助、建档立卡、省学籍系统,做到100%录入,资助金额填报100%正确,如有资助系统录入疑问的,请咨询2333825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2333825

附件:

1.雨山区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马鞍山市 202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汇总表》

3.《马鞍山市202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明细表》

4.《学校2024年春季学期寄宿(或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公示表》

5.《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记录》及照片

上述材料交纸质档(复印件一份),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342238150@qq.com邮箱请注明:《2024年度***学校资助材料》压缩包202442日前上报

 

雨山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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