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64824/202406-00009 | 组配分类: | 现场检查(环境执法检查情况)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 文 号: | 皖马环(雨)责改〔2024〕7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6-12 | 名 称: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润昌建材) |
| 关 键 词: | 责改 | ||
| 索 引 号: | K16364824/202406-00009 |
| 组配分类: | 现场检查(环境执法检查情况)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
| 文 号: | 皖马环(雨)责改〔2024〕7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6-12 |
| 名 称: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润昌建材) |
| 关 键 词: | 责改 |
马鞍山润昌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2TQNU10P,法定代表人李**,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向山镇南庄村。
我局于2024年4月18日对你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公司工厂内生产石料等建筑材料,生产过程中扬尘严重,且生产产品堆放厂房外,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周围未设置严密围挡,装卸运输过程中扬尘未有效收集治理。
以上事实,有如下证据证明:
2.2024年4月18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证明你公司工厂内生产石料等建筑材料,生产过程中扬尘严重,且生产产品堆放厂房外,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周围未设置严密围挡,装卸运输过程中扬尘未有效收集治理;
3.2024年4月19日现场负责人王**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你公司工厂内生产石料等建筑材料,生产过程中扬尘严重,且生产产品堆放厂房外,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周围未设置严密围挡,装卸运输过程中扬尘未有效收集治理且现场露天堆放石子量大,环境影响程度中;
4.2024年4月18日现场照片证据2张,证明你公司工厂内生产石料等建筑材料,生产过程中扬尘严重,且生产产品堆放厂房外,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周围未设置严密围挡,装卸运输过程中扬尘未有效收集治理且现场露天堆放石子量大;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之规定,我局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生产、物料装载运输时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的排放;清理、覆盖露天堆放的石料,限期于2024年6月20日之前完成。
我局将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雨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