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7313546/202506-00060 组配分类: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发布机构: 雨山区农水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名       称: 【申请指南】雨山区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关  键 词: 农业 农村 生猪
索  引 号: 737313546/202506-00060
组配分类: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发布机构: 雨山区农水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名       称: 【申请指南】雨山区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关  键 词: 农业 农村 生猪

【申请指南】雨山区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728            信息来源:  雨山区农水局         发布时间:  2025-06-18  10:26

 

一、强制扑杀:

1.补贴对象:全区畜禽养殖户。

2.补贴范围:家畜,家禽。

3.补贴标准:种公猪及能繁母猪、200 斤以上(含200斤)的育肥猪每头补助 1200元;100-200斤(含100斤)的生猪每头补助800元:50--100斤(含50斤)的生猪每头补助 400元:50斤以下的仔猪每头补助 200元:对调入发病养殖场(户)不满 30 天的存栏生猪、违反相关要求私自补栏的生猪扑杀一律不予补助。

4.申请程序: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完善补助申请程序,扑杀数量由养殖户、村(社区)、乡镇(街道)及区农业农村局现场签字认可,四方各执一份;养殖场(户)按照规定程序消毒3周,属地乡镇(街道)和区农业农村局依据扑杀签字表联合向区政府申请拨付扑杀补助资金;区政府领导审批后,扑杀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拨付养殖场(户)所在乡镇 (街道)。

5.申请材料:乡镇填写申请表,盖章,官方兽医签字。

6.咨询电话:0555-2330054

7.受理单位:雨山区畜牧水产站

8.办理时限:每年

9.联系方式:0555-2330054

 

二、强制免疫:

补贴对象:我区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户。

补贴范围:强制免疫补助主要用于养殖场户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补贴标准:1.疫苗计价标准。“先打后补”疫苗补贴单价按照上一年度同品种疫苗中标均价计算。

2.补贴畜禽数量。以该规模养殖场户养殖档案记录并经区畜牧站核准的畜禽存栏数为申请补贴的畜禽存栏数;以该规模养殖场户全年出栏的产地检疫数量为申请补贴的畜禽出栏数。两者之和为申请补贴的畜禽饲养量。

3.补贴疫苗数量。补贴疫苗数量根据免疫程序和疫苗使用说明书测算。

 (1)高致病性禽流感。蛋鸡、种鸡、种鸽和种用鹌鹑:按照饲养量每只每年补贴禽流感H5亚型灭活疫苗1.5毫升。肉鸡、肉鸽、肉用鹌鹑、肉鸭:按照出栏量每只补贴禽流感H5亚型灭活疫苗0.3毫升。肉鹅:按照出栏量每只补贴禽流感H5亚型灭活疫苗2毫升。种鸭和蛋鸭:按存栏量每只每年补贴禽流感H5亚型灭活疫苗2毫升。种鹅:按存栏量每只每年补贴禽流感H5亚型灭活疫苗2毫升。

(2)口蹄疫。猪:按照出栏量每头补贴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2毫升;母猪(种猪):按存栏量每头每年补贴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4毫升。牛:按存栏量每头每年补贴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4毫升、按出栏量每头每年补贴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2毫升;奶牛(种公牛):按饲养量每头每年补贴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4毫升、口蹄疫A型灭活疫苗4毫升。羊:按出栏量每只每年补贴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1毫升,口蹄疫A型灭活疫苗1毫升。

(3)小反刍兽疫。羊按存栏量每只每年补贴小反刍兽疫活疫苗1头份。

申请程序:通过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发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管理”系统实施。规模养殖场户在系统注册和填报养殖场基本信息,实时上传补栏、出栏、检疫、疫苗采购、免疫、免疫抗体监测等信息或相关证明材料,按批次或年度提交补贴申请;乡镇兽医站审核同意后报区农水局审批同意;区农水局申请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申请材料:牧运通平台要求提供的疫苗购买凭证、疫苗瓶照片以及能提供免疫数量、出栏数量等佐证的材料。

咨询电话:0555-2330054

受理单位:雨山区畜牧水产站

办理时限:全年

 

三、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一、补贴对象

年出栏50头以上生猪的养殖场、小区

二、补贴范围

我区行政区域

三、补贴标准

80元每头

四、申请程序

养殖场、小区发现病死猪后向本乡镇官方兽医报告,官方兽医到现场指导处理,并填写相关表格并拍摄照片,当月25日前报区农业农村水利局畜牧兽医部门,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审核后于次月2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部门。

五、申请材料

相关表格及现场拍摄的照片

六、咨询电话

区农水局畜牧水产站,0555-2330054

七、受理单位

区农水局畜牧水产站

八、办理时限

当日

九、联系方式

区农水局畜牧水产站,0555-233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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