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80308493/202405-00005 | 组配分类: | 安全生产政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应急管理局 | 文 号: | 雨安办〔2024〕1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1-05 | 名 称: | 关于开展商业综合体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
| 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 | ||
| 索 引 号: | 080308493/202405-00005 |
| 组配分类: | 安全生产政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应急管理局 |
| 文 号: | 雨安办〔2024〕1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1-05 |
| 名 称: | 关于开展商业综合体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 |
| 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 |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刻汲取合肥市庐阳区“12·30”盒马鲜生超市一氧 化碳中毒事故教训,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商业综合体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马安办〔2024〕2号)和市领导指示批示要求,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 织开展春节、“两会”期间商业综合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商业综合体。
二、整治内容
1.商业综合体运营管理方、物业、经营商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健全问题;
2.商业综合体内使用锅炉、炭烤炉以及其他易导致有毒、易燃易爆气体聚集等场所及相关排烟装置和管道设计、施工、装修、改造及维护保养不符合要求问题;
3.商业综合体周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经营问题;
4.商业综合体内建筑消防设施损坏、过期不能正常运行问题;
5.商业综合体内占用消防车通道和防火间距不足问题;
6.商业综合体内电动自动车违规充电和停放问题;
7.商业综合体内电气线路私拉乱接、老化严重问题;
8.商业综合体内非法经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含烟花爆竹)问题;
9.商业综合体内燃气管道违规占压包裹问题,餐饮场所 未按要求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报警器问题,使用不合格的燃气“瓶、阀、管、灶”问题;
10.商业综合体内非法违法使用特种设备问题;
11.其他影响安全的风险隐患问题。
(详细见附件1)
三、任务分工
住建部门重点整治商业综合体施工安全管理问题、燃气 安全问题,物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问题。
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对商业综合体周边占道经营问题,违章搭建,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规设置影响火场排烟、灭火救援行动的铁栅栏、广告牌、装饰物等问题开展整治。
消防救援部门组织对商业综合体业主或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商业综合体内无证经营、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综合治理。
商务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商业综合体内餐 饮业、住宿业企业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文化旅游和体育部门负责监督商业综合体内文化娱乐场所和重大文化活动的安全管理;监督商业综合体内健身、武术、球馆的安全管理。
教育部门负责监督商业综合体内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
科技部门负责监督商业综合体内校外科技类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监督商业综合体内美容保健场所的安全管理。
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要将商业综合体纳入安全生产检查对象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压实各载体、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细化工作标准,广泛宣传发动,加强指挥调度,切实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时段。要突出各类集会的重点时段和人流客流聚集的重点部位,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准备。
(三)严格督导问责。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导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形成商业综合体监管合力。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一律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区安委办将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攻坚行动,适时组织对辖区商业综合体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
(四)完善长效机制。专项整治结束后,各载体、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商业综合体安全管理水平。
2024 年1月8日前,各载体将《全区商业综合体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3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各载体、各部门于每周一报送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3)。
附件:1.商业综合体安全专项整治检查明细
2.全区商业综合体基本情况统计表
3.商业综合体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