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772/202405-00037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卫健委 | 文 号: | 雨卫健〔2024〕22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4-28 | 名 称: | 雨山区卫健委:关于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 关 键 词: | 卫生 | ||
| 索 引 号: | K16385772/202405-00037 |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卫健委 |
| 文 号: | 雨卫健〔2024〕22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4-28 |
| 名 称: | 雨山区卫健委:关于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 关 键 词: | 卫生 |
章毅委员:
您好!您在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发展普惠型0-3岁托幼机构的提案”已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雨山区坚决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持续完善托育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各种形式的托育服务,促进婴幼儿托育服务规范化发展,全力推动“幼有所育”向“幼有优育”提升。目前全区共有托育机构40家,其中独立托育园13家,托幼一体园27家。可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1391个,千人口托位数4.38个。
二、托育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完善托育政策。一是强化民生服务。将托育服务纳入民生工程,扎实开展安心托幼行动,持续提升千人口托位率。按照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坚持普惠优先,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开办普惠托育机构。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并对确有婴幼儿照护困难的家庭提供必要服务;二是强化政策支持。2019年以来,我区先后出台《关于促进和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雨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雨山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雨山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从制度层面推进我区托育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二)推行多元化办托模式。一是加强社会力量引导。支持面向社会大众的普惠性托育服务项目,引导社会力量根据婴幼儿家庭的实际需求举办托育机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托育服务;二是推动社区托育服务发展。将托育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鼓励利用乡村公共服务设施、闲置办公场所等资源,以委托或购买服务的方式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机构,有效解决了社区婴幼儿就近入托需求。在全区6个乡镇街道各建设1个社区托育点,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三是项目带动托育服务发展。投资1700万元重点打造全市首家公办普惠性托育机构—秀山文苑托育机构。该机构集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婴幼儿早期发展研究为一体的区域性托育服务综合示范中心,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辐射人口众多。总建筑面积2531 平方米,可提供托位160个,今年即将投入使用。
(三)兑现奖补政策扶持。一是兑现奖补资金。2021年起我区兑现备案成功的托育机构托位补助200元/托位,每年组织备案成功的托育机构参加市级示范性机构评选,“马鞍山市小小星托育服务有限公司”、“马鞍山华诺幼儿园有限公司”、“马鞍山贝贝来恩托育服务有限公司”被评为示范机构(一类示范机构补助8万元,二类示范机构补助5万,三类示范机构补助3万)。2022年起将托育服务人员作为急需紧缺职业纳入培训规划,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并兑现培训补贴。2023年开展普惠托育机构认定,按400元/生/年进行补助;二是强化政策扶持。对备案成功的托育机构,按《关于落实托育机构用水用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执行。
(四)注重托育服务队伍建设。一是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培养品德高尚、富有爱心、敬业奉献、素质优良的托育服务队伍。区卫健委组织托育机构参加托育、妇幼保健等方面培训班,组织乡镇卫生院儿童保健人员、托育机构园长、保健老师和保育员进行线上培训,着力提升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水平;二是保障从业人员薪酬待遇。建立激励机制,保障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福利、薪酬待遇,将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纳入劳动合同制管理范畴,督促托育服务用人单位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强化托育机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登记备案。抓实托育机构登记、备案,规范托育机构管理。截至目前,我区从事托育服务的机构40家,已备案机构18家,备案率45%;二是强化安全监管。建立部门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定期开展对托育机构安全督查,区健委门会同消防、市场等部门落实对托育机构安全保卫、卫生保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婴幼儿用品等方面监管责任,督促托育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托育机构安全管理制度。
“幼有所育”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是落实国家三孩生育政策重要配套措施。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部署要求,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加大托育服务建设。
感谢您对托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卫生健康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
联系人:苏燕
联系电话:0555-2367257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