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91892454/202403-00042 | 组配分类: | 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城管局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救济渠道】行政执法救济渠道 | |
| 关 键 词: | 救济渠道 | ||
| 索 引 号: | 791892454/202403-00042 |
| 组配分类: | 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城管局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救济渠道】行政执法救济渠道 |
| 关 键 词: | 救济渠道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马政秘〔2022〕62号文件《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县(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不服有关行政决定,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雨山区人民政府(地址:雨山区司法局,雨山区为民服务中心三楼,电话:0555-2320725)申请行政复议(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雨山区人民法院起诉(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的听证相关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条件的,可向雨山区城市管理局申请听证(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