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85798/202507-00083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雨山区医保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名       称: [负责人解读][简明问答]雨山区医保部门负责人《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政策咨询电话: 0555-2825426 关  键 词: 异地就医 职工医保
政策咨询机关: 雨山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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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异地就医 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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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电话: 0555-2825426

[负责人解读][简明问答]雨山区医保部门负责人《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0199            信息来源:  雨山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  2025-07-17  16:49

一、此次职工异地就医报销政策调整的依据是什么?

答:20221230日,根据省医保局皖医保秘〔2022103号文件精神,市医保局印发了《马鞍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细则》(马医保发〔202228号)。文件规定,职工异地就医住院人员医保报销在个人先行支付的基础上,再按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执行。

二、此次政策调整涉及哪些参保职工?

答:适用对象为参加职工医保的异地就医住院人员。

三、此次政策调整的执行时间是什么?

答:自20231215日起执行。

四、此次政策调整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省内异地就医:取消异地就医先行支付规定。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省内异地就医人员,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5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下降15个百分点。

  跨省异地就医:取消异地就医先行支付规定。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跨省异地就医人员,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下降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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