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95703492/202402-00017 | 组配分类: | 节能审查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发改委 | 文 号: | 雨发改〔2024〕4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1-03 | 名 称: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马钢 1#高炉煤气精脱硫改造工程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
| 关 键 词: | 节能减排 | ||
| 索 引 号: | 595703492/202402-00017 |
| 组配分类: | 节能审查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发改委 |
| 文 号: | 雨发改〔2024〕4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1-03 |
| 名 称: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马钢 1#高炉煤气精脱硫改造工程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
| 关 键 词: | 节能减排 |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马钢 1#高炉煤气精脱硫改造工程项目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代码:2303-340504-07-02-236304
二、项目总投资9215.04万元,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内容是针对马钢炼铁总厂南区 1#高炉,配套建设一套高炉煤气精脱硫系统,以及满足系统运行的各子系统,包括脱硫工艺系统、供配电系统、仪表检测系统、控制系统、通信系统、给排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通风空调、建筑结构、总图运输等辅助设施,以实现高炉煤气含硫量的大幅降低,使
其用户最终排放烟气满足超低排放的限值要求。项目建成后每小时可处理高炉煤气 40 万 Nm3,年处理高炉煤气340800 万 Nm3。建成后新增能源消耗量为5369.05tce(当量值),5385.38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9.62万千瓦时,年新增消耗柴油14.28吨,年新增蒸汽为5.6232万吨。
三、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积极选用高效节能的用能产品和设备,例如:采用达到国家二级以上能效标准或《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主要设备应与其他配套设备生产能力匹配;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二)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通过总流程的优化力求实现资源利用的优化,最大限度降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物耗和能耗。
四、本节能审查只负责对项目的用能工艺、设备能效水平及节能管理措施提出意见。本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等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
五、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雨山区发改委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