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772/202312-00048 | 组配分类: | 地方政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卫健委 | 文 号: | 雨卫健〔2023〕112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8-07 | 名 称: | 关于印发居民健康档案迁移机制的通知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232856 | 关 键 词: | 卫生 |
| 政策咨询机关: | 曹振乾 |
| 索 引 号: | K16385772/202312-00048 |
| 组配分类: | 地方政策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卫健委 |
| 文 号: | 雨卫健〔2023〕112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8-07 |
| 名 称: | 关于印发居民健康档案迁移机制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卫生 |
| 政策咨询机关: | 曹振乾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2232856 |
各有关单位:
居民健康档案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石,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为确保居民健康档案的唯一性,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居民健康信息,避免由于人口流动造成健康档案一人多档的情况,现制定印发《雨山区居民档案迁移工作流程》,请遵照执行。
附件:1、雨山区居民健康档案迁移工作流程说明
2、雨山区居民健康档案迁移工作流程图
2023年8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雨山区居民健康档案迁移工作流程说明
居民因为搬迁、出嫁、务工、升学、参军、其他等原因长时间(半年以上)离开原辖区,需要将电子健康档案迁移到现居地所在卫生院、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具体流程如下:
1.适用马鞍山市基本公共卫生管理系统已建档的居民。
2.经本人(监护人)同意档案迁移后,经身份证号码检索,在信息系统中提出居民健康档案转档申请。
3.由申请机构填写电子转档申请,注明迁移原因、操作时间、操作人、操作机构等。提交申请,系统将自动转入原建档管理机构审核,原则上三个工作日要作出回应。
4.原建档管理机构经过核实后审核通过,则完成该居民的电子健康档案迁移;若原建档管理机构经过核实后,本人(监护人)不同意转档,则驳回转档申请。
5.申请机构与原建档管理机构先行沟通,沟通不畅再由区级出面协调,视情况将追究一方责任。
6.此项工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若原建档管理机构未经核实或核实后无顾驳回转档申请,经查实后将限制其当年管理员权限并予以考核扣分。
7.特别强调,其他县区申请流程亦如此,不得无顾驳回转档申请。
附件2
雨山区居民健康档案迁移工作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