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85692/202312-00108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雨政办〔2023〕13号
成文日期: 2023-12-15 名       称: 关于印发雨山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关  键 词: 生态环境
索  引 号: K16385692/202312-00108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文       号: 雨政办〔2023〕13号
成文日期: 2023-12-15
名       称: 关于印发雨山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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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雨山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3649            信息来源:  雨山区政府(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12-15  08:2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雨山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雨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215         


 

雨山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方向,以减污降碳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马鞍山市奋力打造长三角的“白菜心”,为全力打造“四个强区”,谱写美好雨山新篇章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根据《安徽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马鞍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雨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基础与形势研判

 

第一节  “十三五”环境保护成效

 

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加强禁渔巡查。强力推进长江渔民退捕转产,取缔拆除非法码头、砂场、船厂、各类违法企业,搬迁拆除、改造提升村居。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宣传住家船拆解政策,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帮助渔民解决实际困难,在全市率先完成长江渔民退捕转产任务,渔民“三姑娘”上岸事迹,成为全国渔民退捕转产的典型代表。建立雨山区护渔队,开展联合执法,开展禁渔巡查和禁渔政策宣传,全面摸排辖区渔民、渔船、长江野生鱼地下市场等,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

强推长江东岸整治,着力修复向山地区。始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建立“三大一强”、长江东岸整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专班,强力推进长江岸线雨山段东岸整治,严格落实“1515”岸线分级管控措施,彻底解决薛家洼、八段沟酸性水、水源地、沿江大道、采石河路沿线等一批历史遗留问题。举全区之力奋力推动向山地区生态修复与绿色转型发展,先后完成青塘河周边耕地复垦、原向硫矿和癞痢山矿地质环境治理等一批突出问题整治。成功将“百年矿区”采石矶片区打造成长三角知名的“城市生态客厅”,南山矿成功创建全国绿色矿山,向山地区环保整治及生态修复取得阶段性成效,总体生态面貌正在持续改善。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城乡示范点。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工作,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不断提升全区生态文明水平,高标准打造陈家、九华美丽乡村示范点。2019年,雨山区荣获“安徽省森林城市”称号,采石街道九华村荣获“安徽省森林村庄”称号,向山镇南庄行政村红光胜中心村获评“全市十佳最美乡村”;2020年,助力马鞍山市获得全省首个“升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保卫蓝天,严格落实大气“五控”措施。深入开展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排查治理,严格控制工业废气排放,率先完成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组织开展马钢集团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排放限值改造、超低排放改造和节能减排工程,完成脱硫、脱硝、除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项目,宝武马钢累计完成43项共计70%产能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加强长江生态保护和修复,全力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上牌工作。全面控制城乡扬尘污染,扎实推进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禁烧秸秆、烟花爆竹,坚持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实现了“烟花爆竹零燃放、秸秆禁烧零火点”的目标要求。2020年全区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3%PM10平均浓度为57.7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7.9%;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23天,比上年增加10天。

护佑碧水,有效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实施慈湖水厂取水口迁移工程和采石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提升工程建设,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加大工业水污染防治力度,深入开展辖区工业水污染现状调查,解决八段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采石河路沿线环境整治、落星坝头固废堆场整治等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城镇水污染防治,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力度,积极实施小区、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雨污分流改造。深入开展农村“三大革命”,完成全区范围内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排查摸底,有效管控乱排乱放。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积极推进水价改革,推广节水技术和节水器具,开展节水载体建设等工作,基本达到了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

捍卫土壤,多措并举打好净土保卫战。按照《马鞍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马鞍山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以防范土壤环境风险为重点,组织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并动态更新,完成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档案。“十三五”期间未发生涉重金属重大及以上环境事件。积极推进废弃矿山综合开发利用,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环境日常监管,加强尾矿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加快实施尾矿库闭库销号工作。癞痢山、大王山丁山矿生态修复均已通过省级验收,正积极推进马钢南山矿所属矿山闭库后生态修复。落实重点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报告,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土壤、地下水监测结果在网站公示。

持续清废,实施固体废物全过程管控。组织开展固体废物非法倾倒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企业。完成马鞍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和向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分区改造工程,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基本满足需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开展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工程建设及改造,雨山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建成全省首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第II类填埋场,全区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置能力得到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达到99.99%;建成马鞍山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利用率为100%。医疗废物“日产日清”,全部以焚烧方式实现无害化处置,有效化解医疗废物环境隐患。严格按照《马鞍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按照“四分类”要求,垃圾分类试点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收集处理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四分类终端处理设施已基本完成。

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成多家重污染企业搬迁入园和改造工作,借助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以数据平台为核心,全力推进以音飞智能、瑞泰马钢、纳百川等为核心的高端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控,配合市局建成马鞍山市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系统,能耗总量增速明显放缓,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推动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能源结构优化。能耗“双控”目标全面落实,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总量和强度降幅全市第一。

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通过环境治理倒逼产业转型、助推产业升级,通过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强化创新平台建设、加快高端人才引进等举措,支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发展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出一条用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之路。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和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打造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循环经济型产业园。开展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海绵城市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工作,水资源消耗明显下降。推进马钢等企业资源循环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显著提高。

积极开展领导包保,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与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合力推进抓环境保护、治理和修复,实行签单销号,形成闭环管理,一企一策,一案一档,清单列表,挂图作战。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持续健全督察整改制度。探索雨山特色的“环保管家”服务模式,积极推动钢铁行业“环保管家”进驻马钢集团,助力马钢精准治污、超低排改造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统筹考虑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弃物等要素,深入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逐步形成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有效衔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总量控制的环境管理制度。

推动垂直管理改革,强化在线监控监督管理。区委区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区环保部门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属地环境执法职能。通过信息化、大数据、卫星遥感与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初步形成环境在线监管体系,采取全天候大气污染防治值班保障机制,全时段、全路段、全覆盖,确保空气质量稳定。督促企业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公开监测信息,组织开展排污许可执法检查工作、农村黑臭水体校核工作。配合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雨山区入河排污口2座水质微型站和2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强化锁溪河国控站点水质应急处置和水环境监测预警。

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不断提高环境服务能力。大力开展“执法大练兵”“先进榜样·前行力量”等活动,多次组织集中学习、培训、专家授课,大力规范提升业务工作水平质量。组织人员积极参加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案件办理情况定期交支队审查,加大与区城管局、安监局、农水局、卫健委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加强与区司法部门的联系沟通,加快案件办理,提高办案成效。强化服务意识,大力规范提升业务工作水平质量,加大线上填报、线上审核和在线监管、视频监控等智能装备技术运用,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全程在线”。

落实环境风险应急,加强环境风险研判防控。编制落实《马鞍山市雨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2020年起,积极落实雨山区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截至目前瑞泰马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备案,风险等级为一般风险等级。雨山区积极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全区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一起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或因环境污染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马鞍山市雨山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总体顺利,但仍存在以下方面问题: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不稳固。全区废气排放总量、单位工业增加值工业废气排放量较大,VOCs治理上还存在短板,冬季空气质量仍有待提高;餐饮油烟、建筑施工扬尘、渣土车抛洒滴漏等问题整治成果有待进一步巩固;农用车辆运输排放黑尾、超载、覆盖不到位;雨山河断面仍存在月度数据超标的现象,雨污管网错接、混接等情况仍然存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也与城市发展水平仍然不相适应,采石河片区综合治理后,仍与中心城区宜居的生态环境存在一定差距。已完成整治的八段沟等河流返黑返臭情况偶有发生,农村黑臭水体复核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全区固体废物全过程管控还不够精准,一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有待进一步深化细化,矿山开发、工业开发遗留的生态破坏问题仍未完全解决,农用地污染防治措施不够到位,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短板依然突出。

向山地区生态环境治理任重道远。由于百年矿区开采,向山地区的涉地、涉水、涉林等生态环境问题较为集中,生态环境基础脆弱,近年来为了支持全市发展,又相继投产建设了市危废处理中心、市一般固废填埋场、垃圾填埋场、污泥处理厂等,逐步成为全市发展过程中的生产生活废弃物处置中心,生态环境恶化。向山地区央企和市直属管理单位(项目)较多,区镇两级没有管辖权限,环保巡查、日常监管不够及时到位。近年来,市、区两级围绕生态修复、矿山整治、国土空间利用等领域编制的专项规划,少数专项规划不融合、建设不同步的问题依然存在,导致一些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项目治理周期长,时间跨度大。

生态结构性污染问题仍然突出。作为资源型城市和老工业基地,雨山区长期以来面临着加快发展和转型发展的双重压力和任务。虽然近年来大力推进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环境保护倒逼转型发展,大力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但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环境质量不容乐观。以钢铁、化工行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没有根本改变,雨山经开区工业企业排查监管不到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生态环境事件多发频发的风险依旧存在。雨山区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距离“十四五”时期的目标仍有较大的差距,资源型工业发展对能源依赖程度较高、工业化城镇化新增污染排放压力较大,减污降碳面临较大挑战。

全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亟待提升。基层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治理水平与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专业队伍人才稀缺,监管执法水平总体不高。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仍过度依赖于主管部门的行政手段,缺乏政府部门之间、政府公众之间的协作和调动,对运用环保手段倒逼产业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认识不到位,一些企业和相关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足,工作推进存在偏差,措施还不够精准,环境监管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

 

第三节  “十四五”时期形势研判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国内工业化、城镇化处于深化期,区域发展空间结构面临深刻调整,为雨山区加快促进绿色转型升级、全力打造“四个强区”,谱写美好雨山新篇章带来了新机遇,而与此同时,马鞍山市雨山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生态环境治理任重道远。总体而言,“十四五”将机遇和挑战并存,但机遇大于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十四五”是雨山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期,是雨山区补齐短板,赶超发展,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黄金机遇期,更是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发展、南京都市圈、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叠加,特别是习近平亲临马鞍山和雨山考察带来了重大机遇,为雨山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注入了磅礴伟力,有利于雨山区发挥交通区位、文旅资源、产业基础等方面比较优势,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加快跟上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步伐。

二、存在的挑战

“十四五”是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破解难题、转型升级的攻坚期,是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的时期。全球经济进入低速增长阶段,雨山区经济发展面临的外部不确定性和风险明显增多,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压力进一步增大,全面建设生态优、经济强、城乡美、百姓富的新阶段现代化新雨山任务尤为艰巨。全省各地都在把握机遇,加快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作为马鞍山的中心城区,滨江发展的先行区,雨山区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入“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关键时期。发展要素瓶颈制约,加快推进向山等地采矿用地生态修复、水系整治、尾矿库闭库销库和生态廊道建设,全力打造“两山”理念的雨山样板任重而道远。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问题仍然突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高碳特征明显,2030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的目标对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工作提出新挑战。加强部门联动,妥善应对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仍存在一定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方向,以减污降碳为总抓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将长江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工作放在压倒性位置,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系统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在“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中,雨山区都将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马鞍山市奋力打造长三角的“白菜心”,为全力打造“四个强区”,谱写美好雨山新篇章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保持战略定力,坚持新发展理念,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之路不动摇,巩固拓展“十三五”时期污染防治攻坚成果,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接续攻坚、久久为功。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发展全过程、各领域,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倒逼污染物减排和结构调整,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谋划。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短板,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运用科学思维、科学方法、科技手段,精细管理、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坚持减污增容并重,扎实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任务,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坚持系统治理,统筹施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整体治理。推进环境问题整治与生态系统修复、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协同联动,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

坚持改革创新,多元共治。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深化落实改革各项举措,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把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企业自治的良性互动。

 

第三节 规划目标和指标

 

一、规划范围及期限

规划范围:包括平湖街道、雨山街道、安民街道、采石街道4个街道,向山镇、佳山乡两个乡镇以及马鞍山雨山经济开发区。

规划基准年:2020

规划期限: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二、规划目标

2025年,雨山区将全面建设生态优、经济强、城乡美、百姓富的新阶段现代化新雨山。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碳排放程度明显降低,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向山地区生态修复和绿色转型初见成效,成为高标准打造的长三角“两山”理论实践样板区;加快打造“长三角”高水平合作共建发展平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明显,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努力打造成为全省产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生态文明建设新样板,助力马鞍山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展望2035年,雨山区将在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全面建成生态优、经济强、城乡美、百姓富的新阶段现代化新雨山。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提升,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为全市奋力打造长三角的“白菜心”做出更大贡献。

三、规划指标

按照绿色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的要求,针对全区主要环境问题,结合马鞍山市“十四五”环境保护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全区生态环境重点工作为核心,建立以要素为主的规划指标,指标体系包括环境质量改善、应对气候变化、污染减排、环境风险防控、生态保护五大类17项指标,具体指标如下:

2-1雨山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

序号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现状值

2025

目标值

指标属性

1

环境质量改善

PM2.5年均浓度

μg/m3

36

34

约束性

2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88.3

87

约束性

3

地表水国控断面质量优良比例(达到或优于III类水体)

%

100

100

约束性

4

地表水质量劣V类水体比例

%

0

0

约束性

5

城市黑臭水体比例

%

0

0

预期性

6

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

%

/

市下达指标

预期性

7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40%

预期性

8

应对气候变化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市下达指标

约束性

9

单位GDP能耗降低

%

/

市下达指标

约束性

10

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

/

市下达指标

预期性

11

污染减排

主要污染物减排量

氮氧化物(NOx)重点工程减排量

/

市下达指标

约束性

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

/

化学需氧量(COD)重点工程减排量

/

氨氮(NH3-N)重点工程减排量

/

12

环境风险防控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6

96

约束性

13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

有效保障

约束性

14

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

/万枚

0

市下达指标

预期性

15

生态保护

生态质量指数(EQI

 

/

稳中向好

预期性

16

森林覆盖率

%

16.92

市下达指标

约束性

17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平方公里

/

不减少

约束性

 

第三章  推进长江岸线生态修复,着力打造雨山样板

 

第一节  深化长江生态环境保护

 

有效推进“三线一单”落地实施。落实主体功能区划,强化生态红线管控,优化空间发展布局,加强生态空间管制,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要依据,促进发展空间格局科学合理和生态空间精细化管理,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配合市局加强生态保护红线采石风景名胜区-采石矶片区、马鞍山市采石水厂水源地面积、功能、性质和管理实施情况的监控,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开展常态化监控,到2025年,长江雨山段流域空间管控格局基本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提升长江水生态环境。把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压倒性位置,纵深推进以“严整改、重质量、促转型”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切实提升长江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严格落实长江干流(雨山段)、慈湖河和采石河等主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加快推进采石河上游水系整治,加强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巩固沿江非法码头和长江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清零。协同马鞍山市推进长江干支流、左右岸、江河湖库治理,突出抓好治污、治岸、治渔,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严格控制慈湖河和采石河等江河源头开发建设活动,保持长江生态原真性和完整性,推进沿岸造林绿化,打造生态修复示范带,积极推动“生产岸线”向“生活岸线、景观岸线、文旅岸线”转变。巩固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清理整治成效,持续严厉打击筑坝围堰等生态破坏行为,构建城市水系生态网络。

加快建设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配合市局完成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和确权登记,初步建成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针对国家级采石风景名胜区和安徽太白省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问题,以及保护区内存在的永久基本农田、村庄、集体人工商品林、矿业权等冲突要素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落实解决。制定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制度,根据各类自然保护地功能定位,结合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实行差别化管控,分类分区制定管理规范。健全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加快补齐自然保护地岗位空缺,优化自然保护地现状管理模式。

专栏1 重点任务:长江大保护

(一)沿江岸线整治

以长江干流及江心洲等自然岸线为重点,巩固已有岸线整治及绿化成果,继续开展薛家洼绿化提升、杨树林-九华村生态环境提升整治项目。

(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以长江(雨山段)干流及慈湖河、采石河等主要入江支流和重要断面为重点,实施一系列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三)入河排污口整治

根据《马鞍山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马鞍山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指南(试行)》,制定“一口一策”,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对全区长江干、支流入河排污口实施分类整治,在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长江干、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第二节  打好向山地区“大会战”

 

着力解决向山地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力推动向山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打出向山地区生态环境修复、人居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及产业导入升级“组合拳”,坚决打好新时代“向山大会战”。统筹推进重点污染治理工程等十大工程,解决向山地区生态环境历史遗留问题和绿色矿业建设进程,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周边群众生活质量,带动周边地块开发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将向山地区打造成全国矿区生态修复示范区和长江支流源头水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区,借助采石风景名胜区5A级品牌,发掘马钢凹山采场的旅游潜力,结合大黄山森林公园,将废弃矿山建成生态公园。在尾砂堆积区域进行土质改良,种植花草、灌木、乔木,把向山地区“生态伤疤”打造成“城市花园”。

抢抓政策机遇谋划EOD试点。以“EOD”为引领,综合考虑双碳目标、双山目标、双循环目标、长三角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重构目标,明确向山地区的产业发展方案,推动生态价值加快转化,打造“两山”理念的马鞍山样板,打造全国EOD绿色转型发展的马鞍山示范。整合向山镇农业、文旅养、生态修复、采矿业等四大产业资源,通过产业发展实现创新价值反哺生态修复,通过“生态修复+旅游”,“生态修复+乡村振兴”,“生态修复+制造业”等模式构建高质量复合型的向山“EOD”生态产业圈,形成生态产品第四产业集群+绿色矿业+新能源的绿色新经济产业体系。推进与南京、合肥以及沪宁沿线城市的创新孵化合作,打造新兴产业成果转化基地,不断加快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雨山段)经济带的建设。

专栏2 重点任务:“两山”理念实践样板——向山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聚焦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重点改善长江两大支流—采石河和慈湖河流域及长江的生态环境和向山地区的整体环境。围绕生态环境修复、土地整理开发、人居环境改善、基础设施提升、产业导入升级五大方面,统筹推进重点污染治理工程、生态短板补修工程、绿色矿山提升工程、两河源头净流工程、生态屏障构筑工程、土地整理利用工程、路网提升改造工程、城镇更新改造工程、产业体系再造工程、生态价值转换工程十大工程,解决向山地区生态环境历史遗留问题和绿色矿业建设进程,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高周边群众生活质量,带动周边地块开发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到2025年,完成向山地区矿区地质恢复治理及产业提升工作,改善向山地区人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市生态屏障修复工作,不断加快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雨山段)经济带的建设。

 

第三节  系统修复山水林田湖草

 

推动长江岸线生态复绿和滨江岸线整治。坚决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扎实推进岸线整治与生态复绿的成果,深入开展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和生物多样性保护“7+1”行动,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持续落实长江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统筹规划长江岸线资源,严格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推进生态岸线恢复。深入开展长江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依法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占用岸线行为。优化沿江产业布局,严格雨山沿江化工园区环境准入,加大化工企业整治、压减、转移、转型等力度。

不断强化湿地保护修复及水土保持。强化湿地保护修复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建设,逐步完善已建湿地公园及保护小区基础工程,开展日常巡护和定期维护,完成勘界定标,不断提高全区湿地保护率,通过退耕还湿、退渔还湿、清淤疏浚、湿地植被恢复、生态移民等手段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大力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重点开展长江、采石河、慈湖河等湿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加快实施长江支流采石河慈湖河源头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程,提升滨江湿地公园功能,确保到2025年,湿地保护率达到95%

大力促进林地资源保护与生态林业建设。全面实施城区园林改造工程、绿色长廊提升工程、工矿废弃地绿化工程、森林村庄建设工程,在增加生态公益林面积的基础上,优化造林模式,建设各种类型的生态公益林提质增效示范区,开展新造林抚育管护,加强公益林建设和后备森林资源培育,提高乡土树种和混交林比例,合理配置造林树种和造林密度,全面提高单位面积林地蓄积量和综合效益。推进雨山区森林资源管护全覆盖,提升林分质量、森林生物量和储碳能力,继续加强育林工程、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

提升绿地质量,提高生态廊道沿线环境整治。完善以长江生态轴的生态廊道建设,大力推进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综合公园、社区公园绿地体系建设。通过环状、带状、楔形绿地的引入,建设污染源周边防护林带,加强工业区与生活区的生态隔离,结合高速公路、市政道路、河岸水系、广场设置街头绿地,积极推广以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为主的立体绿化,多渠道拓展绿化空间,提升绿地质量,营造更趋完善的绿地系统,提高生态廊道沿线环境整治。

专栏3 重点任务: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针对雨山区矿山开发历史遗留生态环境问题突出、流域水环境风险防控薄弱、土壤环境保护形势严峻、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压力大等一系列关键问题和短板,在生态保护修复功能分区,开展五大类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

(一)生态保护修复功能分区

以长江(雨山段)河流及岸线生态保护和修复,以及江心洲物种多样性保护为抓手,构建长江生态保护和修复主轴;以薛家洼、陈家圩等滨江区域为依托,重点开展沿江湿地示范带构建,突出长江生态岸线特点;保护向山-姑山矿山生态修复区。

(二)五大类工程

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土地整治与土壤修复利用工程和城乡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第四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持续抓好长江禁捕退捕。持续巩固长江干流雨山段及支流禁捕退捕成果,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聚焦“六无四清”目标,一体化推进查、治、建三个环节,做到底数摸清到位、渔船渔具退出到位、渔民安置到位、渔民生计保障到位、禁捕管理到位、渔业生产转型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加强政策衔接,出台完善区域工作方案,加强部门联动,保持打击涉渔违法行为常态高压态势,健全帮扶退捕渔民制度和退捕转产长效机制,组建护渔员队伍,推进群防群治,构建齐抓共管禁渔工作大格局,实现“人民保护长江,长江造福人民”的良性循环。

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建设,坚持以就地保护为主,迁地保护为辅,着力建设珍稀物种保护基地。持续开展长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扩大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数量和规模,为中华鲟、江豚等提供充足的食物来源;加大珍稀、地方特有水生生物苗种放流比例,加强江豚等珍稀濒危水生物种保护,加快恢复水生生物资源量,维护水域生态平衡。到2025年,长江江豚等珍稀濒危物种资源保护将取得阶段性成效,水生生物资源量有所增加,水生生物完整性水平稳步提高。建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及风险管理机制,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物种入侵,严格防控加拿大“一枝黄花”、美国白蛾、鳄雀鳝等外来入侵物种。

加强物种生境保护力度。加快雨山区芦苇江湾等重要水生生境的保护,加强修复江豚等珍稀濒危水生物种的关键栖息地。加强对采石风景名胜区等森林公园、风景区、湿地公园的建设与管理,对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实施强制性保护,扩大珍稀濒危动植物的生存空间,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古树名木、生物物种资源等。加快对慈湖河、采石河、雨山河等生态环境的恢复重建,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及湿地植被,促进种群恢复。

 

第五节  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排查影响农村环境安全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垃圾堆放等环境风险源,以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提高农村环境整治成效和覆盖水平。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维,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健全完善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和长效机制,推动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落实回收责任,探索农业物联网在农业废弃物收储、运输、处置、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应用。完善秸秆收储供应体系,构建秸秆利用补偿制度,不断提高秸秆禁烧监管水平。到2025年,农村环境整治水平显著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农膜回收率达到96%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巩固提升农村面源治理成果。综合实施源头减量、过程拦截、生态修复等措施,因地制宜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加快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促进流域水质和农村生态环境逐步改善。推广有机肥使用、秸秆还田、绿肥种植、深耕轮作等土壤改良技术,提高土壤肥力,控制种植业面源污染,开展化肥、农药使用减量行动。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控,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水产养殖业全过程管理,合理控制养殖规模和密度,严格管理水产养殖投入品,严禁非法使用药物,养殖尾水禁止直排入河(湖),沿江规模水产养殖尾水实现有效处理或循环利用。力争到2025年,全区化肥施用强度每年降低0.5%以上,农药、化肥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规模以上水产养殖尾水实现达标排放。

打造美丽乡村示范村。以农村废弃物、污水处理、村庄亮化、美化、基础设施完善等为抓手,全面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积极抓好水源工程、防洪排涝工程、农田防护林网、生态公益林、湿地保护区建设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乡村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全面优化村居环境,大力发展乡村经济,打造滨江田园综合体、农产品深加工区、向山生态修复及经果林产业区,推动美丽乡村全域化建设。强化村民的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打造特色产业、特色生态、特色文化,塑造田园风光、田园建筑、田园生活,建设美丽乡村、宜居乡村、活力乡村。把生态创建与美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力争到2025年,建设3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培育2个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助力马鞍山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第四章  加快促进绿色转型升级,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

 

推动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合理用能。严格落实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强化源头控制,加快产业优化升级,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发展,鼓励低能耗产业发展。大力推行绿色制造,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动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优化配电网线路、变电站布局,全面提升配电网智能化水平,加快向信息化、互动化、智能化的能源互联网转变;深入推进电能替代,升级改造老旧小区配电设施,加强电网薄弱环节改造,着力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

提升天然气供应能力。加快全区燃气管网建设,构建互联互通一体化天然气基础设施体系,大力发展水电、风电、生物质能发电及太阳能光伏产业,全面实现工业生产领域、生活服务领域清洁能源供应和消费多元化。加强储气调峰能力建设,推进燃气调峰电厂前期工作,开展LNG罐箱多式联运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发生物天然气;加快天然气长输管线和城镇燃气管网建设,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替代散煤,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逐步形成城乡稳定、安全、覆盖面广的天然气供应网络。

探索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强能源监察,形成科学用能、合理用能、节约用能的良好氛围,全力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坚决遏制产能过剩行业和“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支持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改造、节能产品推广以及企业能效提升等节能重点工程,积极引导企业开发利用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突出抓好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检查指导,引导企业加大节能投入,规范资源综合利用、能源消耗以及工艺设备等方面,努力形成节能增效、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降耗目标任务。

 

第二节  全力打造雨山“制造强区”

 

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充分结合雨山区产业基础和区域特点,一手抓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一手抓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拓展企业规模,提升贡献绝对值,集约土地利用,提升亩均贡献度,提升企业竞争力,以“正向激励+反向倒逼”扶优汰劣,不断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彻底解决企业亏损困难和环保问题的新路。重点支持高端钢材品种研发和产业化,积极拓宽机械制造产品种类,抢抓宝武马钢“1+8”产业基地建设机遇,依托丰富矿产资源,大力发展中下游加工制造业。推动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开展数字化生产线和数字化车间改造,以飞马智科与联通公司合作的宝武马钢集成创新应用项目为示范,加强运用5G技术的工业互联网项目建设。

推动绿色低碳新兴产业发展。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和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融合,加快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低碳产业发展,重点培育高端装备制造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两大主导产业,围绕补链、延链、强链,着重吸引新材料、智能装备等行业龙头企业在雨山布局。加快关键电子材料(磁性材料)产业集群建设,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自主核心技术、持续创新能力强、发展后劲大的科创型企业,加快构建与长三角地区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工业机器人等产业配套互补的产业体系。力争将马鞍山市雨山经开区打造成为产品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卓越、竞争力极强的智能装备产业集群,打造长三角具有影响力的智能装备产业基地。

专栏4 重点任务:宝武集团马钢公司绿色转型

(一)长三角绿色智慧制造提升工程

以“绿色、精品、智慧”发展为路径,打造一个2400万吨级的精品钢生产基地,同步建设一个千亿级营收产业(金属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两个百亿级营收产业(轨道交通材料产业+冶金装备制造)、三个千万吨级矿产资源生产基地(铁精矿+冶金辅料+综合利用产品)和若干个超百亿级相关产业基地(设备远程运维+特种冶金+装配式建筑+信息技术等)。

(二)绿色城市钢厂建设

全面推进“治气、治水、治固”的“三治”工作,在厂区内实施一系列“废气超低排、废水零排放、固废不出厂”相关重点工程,不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强低碳工艺技术创新,加快探索碳达峰、碳中和技术路径,全方位开展“洁化、绿化、美化、文化”的“四化”行动,全面提升本质化生态环保水平,建设“高于标准、优于城区、融入城市”的绿色城市钢厂,打造行业绿色转型的领先实践者,成为中国城市钢厂“产城融合”的新典范,“长江大保护”引领者。

 

第三节  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推广交通运输装备清洁化发展。加大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公交行业的应用,持续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全部电动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维持新能源汽车占比100%。探索“绿色出行、低碳出行,优化城市交通体系”的新模式,通过引进共享电动助力车企业,倡导市民选择绿色出行的交通方式、为社会节能减排做贡献,传递健康、绿色、和谐的正能量,在全社会营造文明交通、低碳环保的氛围,为雨山区市民提供多元化的立体出行服务。建设低碳环保基础设施,完善公共停车场、公交、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车桩相宜、节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强化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严格实施生态修复、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全寿命周期。强化生态选线选址和生态环保设计,避让耕地、林地、湿地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国土空间。对于的确无法避让的重点项目,应依法依规履行穿越的行政许可手续,并采取减轻生态影响的措施。

加强资源集约利用。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线位资源和运输枢纽资源。大力推广交通建设工程节地技术,推广资源节约型公路建设。纵深推进交通一体化发展,全力保障宁马城际、巢马高铁、宁马高速“四改八”、围乌路等市级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发展迈入“双轨时代”。

 

第四节  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积极配合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积极落实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的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等工作,督促重点排放单位报告碳排放数据,清缴碳排放配额,公开交易及相关活动信息,推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向碳市场过渡,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支持雨山经开区结合实施达峰行动,开展区域二氧化碳减排专项评估,推动实施绿色低碳化改造,探索建设“零碳”园区、“零碳”工厂,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率先达峰。

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指标控制。鼓励钢铁、电力等重点行业结合自身发展实际制定达峰方案,推动马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马钢化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马钢奥瑟亚化工有限公司、光大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强度对标活动,降低单位产品的碳排放强度,推进产业链和供应链低碳化,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本区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切实降低工业碳排放强度,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加强大气污染物治理与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的统筹。加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做到目标分解协同,实现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双降。协同推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快清洁能源替代,促进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努力在增加非化石能源占比、提升绿色发电、联合周边企业形成碳闭环等方面有所成效。推进排污许可制度与碳排放交易制度协同,探索将温室气体排放清单逐步纳入环境统计体系,逐步将温室气体和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排放监测、监督等纳入环境监测执法监督范畴。加强政策创新,实现温室气体控制与大气污染防治相互促进,协同增效。

优化城市生态网络格局,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功能。实施长江经济带水清岸绿产业优新一轮提升工程,进一步结合自然山水、生态安全格局,加强森林、农田、湿地、矿山等区域生态修复和保护,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功能,提高城市应对强降雨、高温热浪等极端天气的能力。加强长江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充分挖掘森林经营和森林城市碳中和潜力,实现森林蓄积量、森林碳密度、总碳储量的全面增长。加强湿地的总量管控和用途管制,积极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增强湿地储碳能力,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碳平衡,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

 

第五节  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坚持产业生态化。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全面推进清洁生产,聚焦高端装备制造和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两大主导产业,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倒逼低效企业、低效用地企业有序退出,不断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引导和激励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产业,深入开展与央企、社会各界的项目合作,积极引进长三角工业项目,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和多元补偿机制。

坚持生态产业化。牢固树立“两山”理念,以合宁双城都市圈为核心市场,依托生态资源优势,推动农业与文旅、物流、电商等深入融合,加快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实现路径。结合国家5A级旅游景区采石矶文化生态旅游区、向山地区综合整治,全面推进长江东岸综合环境整治和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整合采石古镇、陈家圩、滨江湿地公园、滨江文化公园、薛家洼等生态文旅资源,加快引进大型文旅集团,实行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发展文化旅游、康养休闲等产业,打造滨江田园综合体和长三角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让生态变资源、变产品、变平台,把绿色变经济,全面打通生态价值转化路径,将修复好的“生态资本”转化为“富民资本”。

增强全员生态环保意识。实施全民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行动计划,推动各部门、各类职业培训学校、职业培训班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教育,丰富新时代生态文化体系。创建一批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学校,把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推进环境保护职业教育发展。开展绿色低碳社会行动示范创建,凝聚全社会共识,加快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

深入推进绿色生活方式。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推广绿色生活行为准则,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制定和完善绿色消费指南,引导抵制和谴责过度消费、奢侈消费、浪费资源能源等行为,推广绿色产品,限制和禁止使用一次性产品,完善居民水、电、气、垃圾处理等收费体系。倡导居民低碳消费,将绿色融入生活的方方面面,节约自然资源和能源,改善环境质量,垃圾分类,共同履行环保责任,共建美丽家园,形成健康、文明、绿色的生活方式。

增强绿色农业发展新优势。优化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和布局,推广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推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保育型农业发展。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支农惠农措施与政策,聚焦滨江田园综合体、采石矶食品二期、驭无疆现代农业和春盛龟鳖水产品等一批重点项目,构建覆盖全区域、全产业链的区域公用品牌“雨山优品”,探索具有雨山特点的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全力打造“小而精、微而巨”的农业发展格局。依托雨山区资源条件,以项目为基底,植入田园康养、休闲农业等业态,大力推进农村电商,以创新创业孵化园区为载体,建立雨山农业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上可衔接安徽智慧农业平台、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平台、安徽省农业物联网服务平台、马鞍山市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等省市平台,对下可服务农户、企业、合作社等经营组织。

专栏5 重点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一)产业结构调整

推动全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力争将马鞍山市雨山经开区打造成为产品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卓越、竞争力极强的智能装备产业集群,打造长三角具有影响力的智能装备产业基地。

(二)能源结构调整

在电力、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推进燃煤锅炉和低效燃煤小热电关停整合。在工业园区与产业聚集区实施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有条件的发展大型燃气供热锅炉。加快LNG储配站、天然气管道等基础能源项目建设。因地制宜实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配套建设电化学储能项目。

(三)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推动老旧机动车、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替代工程,持续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全部电动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实施港口码头岸电设施提升工程。

 

第五章  切实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严守环境安全底线

 

第一节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参照重点区域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和精细化协同管控,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鼓励雨山经开区集群建设VOCs集中处理设施“绿岛”项目,因地制宜推广建设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或溶剂回收中心。到2025年,实现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优于国家二级标准,臭氧(O3)浓度基本稳定,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省下达要求,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综合治理工业大气污染。以工业污染防治为重点,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推进企业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自备燃煤机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控,确保按照超低排放运行。天门山大道中段马钢利民钢渣公司附近区域、中大汽车贸易公司等重点行业企业加强监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确保达标。推广重点行业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推动区域钢铁、电力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实行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制度。

加大移动源污染管控力度。强化源头管控,确保新车、新机械环保达标,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上牌工作;加快推进全区更新和新增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推进经开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加大老旧车船、工程机械尾气治理改造和限期淘汰力度,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基本消除柴油车船和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配合市局做好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用车执法检查、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单位监督管理等工作,配合推动内河船舶改造、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工作,不断提高船舶靠港岸电使用率,实施更加严格的车用汽油质量标准。

全面控制运输车辆扬尘污染。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工地和渣土车等运输车辆进行监管,组织对工地降尘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出土工地采取安装喷淋设施、增加卡口摄像头等措施加强管理;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检查,杜绝渣土车带泥上路、沿路泼洒,依法查处无证运输、遗撒、泄漏物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餐饮油烟污染控制。制定城区餐饮业污染防治规划,重点整治饮食单位和重点区域饮食业的油烟污染,将大型饮食业单位、烧烤店以及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沿街商住楼饮食业单位列为重点治理对象,将学校、中心区街道、居民住宅集中区和旅游风景点等环境敏感区列为重点区域。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必须安装到位,油烟净化设施应正常使用、达标排放。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全区禁止露天焚烧秸秆,重点加强高速公路、省道等敏感区域的监测和执法。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鼓励养殖场(户)或秸秆饲料加工企业制作青贮、氨化、微贮或颗粒等秸秆饲料,鼓励利用秸秆生物气化(沼气)、热解气化、固化成型等技术,扶持发展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专栏6 重点任务:大气污染防治

(一)温室气体与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

落实各项碳减排重点任务、重大工程。推广减排措施与适用技术,鼓励火电、水泥、钢铁等行业企业探索实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示范项目。鼓励宝武马钢探索和应用氢能炼钢、纯氧冶炼等前沿低碳技术。

(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

推进马钢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全面完成锅炉超低排放和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推进铸造、有色金属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推动推进火电、水泥行业绩效提升改造。

(三)VOCs专项治理

推进重点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工程。实施VOCs源头替代。逐步取消制药、农药、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非必要的VOCs废气排放系统旁路。鼓励雨山经开区集群建设VOCs集中处理设施“绿岛”项目,因地制宜推广建设集中涂装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或溶剂回收中心。

 

第二节  坚持五水共抓共治

 

水岸同治,持续加强水污染防治。持续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狠抓长江及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着力推进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不断提升,消除劣V类水体。巩固提升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黑臭水体治理成果,一体推进雨污分流、截污纳管、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等工程。做好加强对相关涉水企业的水质监测和污染防治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河流流域的水样监测。力争到2025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100%,全区主要河道水质达到地表IV类水以上。持续开展“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将整治工作向中小河流、农村水系延伸,实现河湖全覆盖。探索以区级横向补偿为主、市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在国控水质断面补偿基础上,将县区的上下游断面纳入生态补偿。

坚持系统治理,补齐防洪排涝短板。聚焦2020年特大洪涝灾害中暴露出的短板,聚力实施灾后重点水利项目,提高堤防防洪标准,增强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城市排水防涝系统建设管理,通过建设改造泵站、疏通管网、增加强排设备等措施,完成城市内积涝点治理,改造及新建雨水管网15公里以上;到2025年底前基本消除易淹易涝片区和影响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严重灾害现象。推动防洪排涝减灾监测、预警、预报、风险管理等非工程措施建设,加密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站点建设,完善水利工程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坚持城乡统筹,确保居民饮水安全。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完善长江饮用水源监控系统建设,强化水源地水质监控与预警。到2025年底,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100%。配合建立市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开展安全评估,提升饮用水源应对风险能力。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加强农村供水水质监管工作,配合市级进一步提升水质检测能力,积极引进有实力供水企业,承担农村供水工程统一经营管理工作,实行企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制定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方案和应急预案,通过整治风险源、更换水源地等方式,消除风险隐患,提高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治、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水平。

坚持以水定需,实施严格节水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体系,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刚性约束作用。实施河流水量管控,配合全市落实跨区重点河流水量分配和生态流量保障工作,推进水资源开发利用分区管理,统筹配置和有序利用水资源,严格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管理。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加大节水宣传力度,丰富节水宣传渠道,提升全社会保护和节约水资源意识。深化城镇节水降损,逐步推进城市老旧小区供水管网及城市主管网改造,加强城镇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对材质落后、受损严重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加强供水管网漏损监管,有效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积极推行村镇集中供水和农村生活节水,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达10%以上,助力马鞍山市2022年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

坚持整体推进,持续河湖生态修复。强化岸线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严格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巩固沿江非法码头整治成果,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巩固长江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成果,防止非法采砂反弹。全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和重大工程实施,强化湿地保护修复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建设,不断提高全区湿地保护率。常态化做好长江干流雨山区段常年禁捕,开展专项执法,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完善增殖放流管理机制,聚力打造群众满意的幸福河湖,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美丽河湖建设工作。

专栏7 重点任务:水环境保护

(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持续开展采石水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建设绩效评估,持续完善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监管。

(二)水环境治理

开展永丰河雨山开发利用区等4个水功能区水质稳定达标任务,重点开展永丰河雨山开发利用区达标专项整治项目;重点开展雨山经开区工业园区环境治理基础设施普查,实施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分散污水治理。推进向山镇、佳山乡农村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区16条水系治理,推进长江干线马鞍山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洋河水系、采石河上游重点水系综合整治,推进中心城区水环境二期工程建设。

 

第三节  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充分发挥环境大数据辅助监管的作用,利用污染地块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多部门共享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的空间信息。以土壤重点监管单位、马钢厂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及污水处理厂周围地块、周围存在污染源的农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地等地块为重点,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定期开展重点监管企业、工业园区、马钢厂区及污水处理厂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工作,强化监管和执法检查,鼓励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

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准入管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积极探索建设用地土壤“净土收储”“净土供应”“净土开发”或“环境修复+开发建设”等模式,保障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的同时,加快储备用地出让和再开发的进度,满足城市发展要求。

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以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等专项行动遗留地块为重点,督促有关工业腾退土地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确定地块风险等级,实现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和市级污染地块名录动态更新。对暂不开发的受污染建设用地地块,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明确要求企业开展土壤环境详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和台账,编制土壤隐患排查报告。

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实施农用地“断源”行动,严查向未利用地非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快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落实基本农田等空间管控边界,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防范农用地周边工矿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督促现有相关行业企业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到2025年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左右。

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结合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和发展布局调整,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有序做好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作,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大力推动矿山整治和修复,解决一批历史遗留矿山土壤污染问题,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并进行监测,根据渗漏检测层渗漏量、地下水监测等结果,发现地下水污染的,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和修复。加强对污染土壤及修复后土壤去向的环境监管,拓宽土壤修复融资渠道,鼓励PPP等模式参与污染场地环境治理工作。2023年底前,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地下水环境风险。到2025年,完成重点区域工业集聚区(以化工产业为主导)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工作,推进落实八段沟北部钢渣分布区域地下水管控修复工程,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或有所改善。

专栏8 重点任务: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一)农用地保护与修复

开展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工程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程。

(二)地下水污染保护修复

以地下水污染源及周边为重点,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开展重点区域工业集聚区(以化工产业为主导)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工作;推进落实八段沟北部钢渣分布区域地下水管控修复工程。

 

第四节  积极创建无废城市

 

助力马鞍山市建设“无废城市”。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发挥政府宏观指导作用,健全雨山区、雨山经开区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制度,在各领域持续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与资源化,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推进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设施建设,支持资源综合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和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努力实现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农业废弃物和医疗废物在内的“五废共治”。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整治。持续推进全区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等场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面完成试点街道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其他乡镇街道选择1-2个小区同步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以乡镇(街道)为实施主体、各行业主管部门协调配合的管理体制和工作体制,强化示范片区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完善示范片区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在示范片区的基础上,总结试点经验,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最终实现雨山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实现雨山区城乡垃圾分类全覆盖并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等运行、管理、考核体系,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

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机制。推行装配式建筑及商品房全装修等建设方式,优先就地利用、就地减量,推行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化管理,严肃查处未经核准的个人和企业进入建筑垃圾处置市场。加强全过程管理,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鼓励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路基路面材料、砌块、市政工程构配件等新型建材,推动企业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拓展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应用领域。全面梳理排查存量建筑垃圾堆放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现有消纳场所的存量建筑垃圾,要有计划地转移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进行处理或用于其他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城市地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80%

加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管理水平。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落实产废单位源头管理精细化,开展废物减量化工艺改造、场内综合利用处置,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实行安全分类存放,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强化贮存管理,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和监管台账,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交接记录制度,严格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备案制度。全面摸清区内企业一般工业固废底数,进一步补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储、处置能力短板,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在向山镇南庄村向龙选矿厂尾矿库,全面建成马鞍山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Ⅱ类填埋场,新(改、扩)建马钢南部渣山综合利用、高村及凹山排土场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加快马钢热电总厂锅炉改造协同处理无价值固废工程建设,加快向山地区绿色矿山、“无废”矿区建设进程。

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落实危险废物鉴别体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标识管理制度和转移处置联单制度,定期例行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强化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全面梳理辖区内现有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现状,不断提升辖区内现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置利用能力和技术装备水平,培育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骨干企业,实施马钢酸碱污泥及酸洗废酸等综合利用项目,探索实现危险废物就地无害化处置,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到2025年,实现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利用率100%

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促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发展工农复合型产业模式,统筹农业固体废物能源化利用和农村清洁能源供应。坚持生态种植、生态养殖,推行畜禽粪肥低成本、机械化、就地就近还田。探索建立以乡镇、村、企业为主体的秸秆收集储存体系,促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持续减少化肥农药使用比例。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推广标准地膜应用,推动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严格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建立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回收处置责任,完善回收体系,推进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加强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活动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管。

持续规范医疗废物转运处置。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强化行业监管,确保卫生安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范围,所产生的全部医疗废物分类包装,在规定时间内送至就近的医疗废物中转站存放。马鞍山奥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到医疗废物中转站进行收集转运,医疗废物滞留中转站均不超过2天。

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落实企业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限值和禁用要求纳入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开展长江流域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推动企业先行先试,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专栏9 重点任务:“无废城市”建设

(一)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建设

实施马钢酸碱污泥及酸洗废酸等综合利用项目。

(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能力建设

在向山镇南庄村向龙选矿厂尾矿库,全面建成马鞍山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Ⅱ类填埋场,新(改、扩)建马钢南部渣山综合利用、高村及凹山排土场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加快马钢热电总厂锅炉改造协同处理无价值固废工程建设。

 

第五节  降低重点领域环境风险

 

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按照要求开展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分析评估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检查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和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及时、高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最大程度减轻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和生态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体系,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防控和应急反应能力。不断推进环境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探索依托社会力量建立专业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模式,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环境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建设,加大员工培训力度,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确保环境应急先期处置有序有效。

探索推行环境损害赔偿。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环境损害赔偿、环境公益诉讼等的法律、制度、配套政策进行研究。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的依据。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及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规定执行。

积极推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专项行动。严格执行《雨山区危险化学品行业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区应急管理局协调作用,定期会商研判,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重大问题,严格落实部门、各镇、雨山经开区监管责任,配齐配强执法力量。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抓住完善和落实责任制这一关键环节,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

强化重金属污染治理。以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为抓手,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有效管控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严格涉重金属企业环境准入,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严格落实重点重金属污染排放“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重金属减排专项行动,加快淘汰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以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为主要手段,推动实施一批重金属减排工程,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综合整治,深入推进重点河流湖库、水源地、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域周边涉重金属企业污染综合治理,加大重点行业生产工艺提升改造力度及污染防治水平。

保障辐射环境安全。强化电磁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合理布局通信基站和变电所,优化高压线路走向,切实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健全全区辐射安全监管和应急体系,完善辐射环境监测网络,确保全区废弃放射源安全处置率达到100%,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实施放射源生命周期内的全过程管理,推进辐射安全信息化管理工作。加强辐射环境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应急设备和辐射防护设备,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第六章  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加强区域共保联治

 

第一节  强化联动机制,生态环境共保联治

 

共保区域生态系统。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共守自然保护地,共推生物多样性保护,共同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共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格体系,合力保护跨省重要生态系统,提升区域生态系统功能。协同推进天然林保护,共筑皖南—浙西—浙南山区绿色生态屏障,协同推进长江等重点生态廊道建设,完善区域一体化生态保护网络。推动建立沿江联动保护机制,加快雨山区芦苇江湾等重要水生生境的保护。

共治跨界环境污染。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深化落实《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联动方案》,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合作探索臭氧有效应对措施,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完善重点跨界水体联保工作机制,推动实施区域跨界水体上下游及左右岸联动治理,全面加强水污染治理协作。联合推动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制度建设,加强长三角区域固废危废联防联治,严厉打击固废危废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健全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体系,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协同推进区域噪声污染治理。

强化区域环境应急联动机制。持续推进长三角区域联防联控,提高区域环境应急协同响应能力,推动区域环境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统筹共享,完善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区域内协同监管、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和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以南京都市圈、合肥都市圈绿色共保为抓手,积极推动排放标准和执法规范对接与联合发布,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工作,提高空气质量预测准确性和时效性。

共建区域生态环境协作机制。严格执行《长三角区域环境保护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协同推进生态环境标准、监测和执法“三统一”,探索推进跨界地区、毗邻地区生态环境联合监测,推动完善区域生态补偿制度体系,探索建立资金、技术、人才、产业等相结合的补偿模式。

共推毗邻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加强与南京市的污染源管理制度对接,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执行,实现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一体化、一致化,实现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统一。共保生态红线,协同推进跨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统一管理机制,积极协助建设长三角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

 

第二节  加强统筹调度,探索省际协同发展

 

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围绕产业链合作,积极对接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依托产业基础优势,引导钢铁加工、机械制造、化工新材料、再生资源等产业向高端化发展,力争满足先进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汽车零部件等重大领域的技术装备生产需求。强化主导产业协同,按照国家关于产业转移有关要求,紧盯人工智能、前沿新材料等产业布局,细化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目录和引导优化调整的产业目录,做好协同配套和上下游产业链延伸拓展,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加快推动园区扩容升级。力争加入沿沪宁产业创新带,推动经济示范区共建合作产业基地,将雨山经开区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承接高层次产业集聚发展的主阵地,争创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与长三角科技园区、知名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合作共建高水平协同创新平台、研发飞地,引导长三角知名高校与辖区企业依托重点项目和研发平台建设开展产学研合作。到2025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10家、培育市科技小巨人企业3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15%,新认定一批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平台。

促进资源要素畅通流动。完善都市圈公路路网,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加快协助推进宁马高速改扩建项目建设。持续扩大对外开放,引导外贸企业开拓内销市场、推进线上交易,抢抓国家“一带一路”重大发展战略机遇,坚持走出去战略,在南京、上海、杭州等地驻点招商,主攻长三角,坚定不移大招商、招大商,积极拓展对欧和日韩招商成果。大力实施人才引进工程,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开展人才招引活动,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为打造人才强区、建设美好雨山提供坚强人才智力支撑。

 

第七章  深化环境改革创新,健全治理监管体系

 

第一节  推进完善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

 

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责任,充分调动各方力量,衔接国家、安徽省、马鞍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合理设定目标指标。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制,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完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领导包保、部门包保、“点对点、长对长”整改责任制,以及核查考核、验收销号、责任调查等制度。聚焦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健全财政保障和考核引导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加快发展气候投融资,在环境高风险领域依法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完善财政资金绩效考核体系,强化预算管理优化资金配置,硬化预算和绩效管理“双约束”,实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深入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全面实施省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制定符合实际、体现特色的目标考核办法,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责任,建立企业承诺、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制度,进一步落实持证排污单位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以激发绿色技术市场需求为突破口,加快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金介”深度融合的绿色技术创新制度,促进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深化实施工业领域节能环保提升行动。督促排污企业应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等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适用规则,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依法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惩重罚。推进重点区域协同立法,探索深化区域执法协作。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加快建设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制。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健全公众监督、举报反馈、环保设施公众开放等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对行业企业环保自律的引导作用,广泛普及生态环境知识,建立生态环境新媒体宣传联动机制。深入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常态化开放,增加“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日”活动范围和频次。持续开展世界环境日、世界科普日、世界地球日、森林日、水日、湿地日等节日环保主题宣传活动,研发推广环境文化产品,打造一批环保公益宣传活动品牌。鼓励新闻媒体曝光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等,探索建立新闻媒体与环保督察、执法、排查、暗访联动机制。

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清理取消各类限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参与环境治理市场竞争的规定,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营。聚焦环境治理重点领域,实施生态环境科技专项,支持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承担科技项目,开展关键技术攻坚和成果示范应用。组织节能环保企业参加进博会、世界制造业大会等活动,加强项目对接合作,支持企业“走出去”,积极融入绿色“一带一路”建设。

全面实施环保信用评价。发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的引导作用,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推动长江流域建立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完善企业环境信用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生态环境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环境信用信息共享,构建联合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完善企业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逐步推行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企业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鼓励其他排污企业应通过企业网站、自媒体平台或园区公共信息平台等途径,依法公开环境治理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节  全面增强生态环境监管监测能力

 

实施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加强雨山区、雨山经开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保障履职所需的编制、经费和人员。健全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推动乡镇(街道)环保工作站建设,切实强化基层生态环境监管力量。完善环境执法人员选拔、培训、考核等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学历水平和环保专业人员占比,加强现场执法取证能力,强化环境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强化技术监控手段运用,提高执法科技化水平。全面提升全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到2025年,基本实现各级环境监管人员资格培训及执证上岗全覆盖。依托市局“智慧环保”平台,完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扎实推进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和运维监管,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

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立以省市统筹规划、区政府抓落实的三级联网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实现环境质量、生态质量、污染源监测全覆盖。强化重要生态空间的监控监管,强化高架源、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涉工业窑炉等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鼓励开发区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监测体系,为区域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提供有效数据支撑。加强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建设,结合区域布局和工作需求,协助省市完成和优化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提升环境污染溯源解析与风险监控能力,弥补环境监测垂直管理改革后主城区范围环境监测能力短板。

构建服务型科技创新体系。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推广生态环境整体解决方案、托管服务和第三方治理,加强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强化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培训与教育,支持参加各级各类“人才工程”选拔培养工作,建立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合作机制,加快培育实用型环保人才。鼓励有关研究人员和团队以雨山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为对象,积极申报安徽省及国家有关课题。

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管理。健全政企联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政府和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严格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监管;深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机制,健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社会化应急救援机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以及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制度建设。

 

第八章  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第一节  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党政主导责任,压实部门主管责任,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生态环境分局,制定落实方案计划,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督促和指导。强化部门协作和地方指导,建立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报送制度,定期报送工作进度,反馈存在问题,定期召开协调会,推动目标任务落实。与市规划做好衔接,研究解决推进本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二节  实施重点工程

 

为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围绕规划目标和重点问题,长江大保护及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一系列重点工程。同时与各相关部门、雨山经开区协同联动,建立重点工程项目库,分期、分类实施,动态调整,加强各类资金保障力度。

 

第三节  加大投入力度

 

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拓宽投融资渠道,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价格多种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设立专项资金、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积极对接和争取国家、省绿色发展基金政策支持,重点用于绿色产业发展、生态工程建设等。积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准公益和公益性环境保护项目。充分发挥市场力量,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环境保护基金和增加生态环保投入。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加大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供给,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探索创新服务方式,绿色债券。

 

第四节  加强人才建设

 

积极推进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培养一批专业化、高层次、复合型、实用型的环保人才队伍,落实全区、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加强环境监管力量。努力创新基层环保人才培训模式,探索与第三方机构建立环保联合培训机制。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不断提升基层环保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挂职锻炼、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业务本领。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各方力量作用,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引进技术人才,制定切实可行的科技支持方案。

 

第五节  加强评估考核

 

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围绕本规划目标指标、重点任务等,对规划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推动规划任务落实。在2023年开展中期评估,在2025年底开展总结评估,评估结果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发挥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定期向公众公开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开展公众对环境满意度调查,增进政府和公众的沟通互动,保障公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更多的社会公众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参与规划实施的决策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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