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80300891/202312-00010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统计局 | 文 号: | 雨经普办〔2023〕9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0-17 | 名 称: | 关于开展单位清查数据检查与评估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普查 统计 | ||
| 索 引 号: | 080300891/202312-00010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统计局 |
| 文 号: | 雨经普办〔2023〕9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0-17 |
| 名 称: | 关于开展单位清查数据检查与评估工作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普查 统计 |
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经普办:
为加强单位清查数据质量控制,确保单位清查工作质量,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和市经普办《关于认真做好单位清查数据检查与评估工作的通知》(马经普办〔2023〕11号)文件要求,区经普办将于10月17日至10月19日开展数据质量抽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数据检查
1、区级抽查。区经普办将采取实地核查、电话核查等方式,从7个载体中随机抽取4个普查小区进行数据质量抽查。抽查的重点内容包括普查员是否实地入户清查、清查表与普查对象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普查区域边界是否清晰,普查员碰头会制度、工作日志和普查小区绘图等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抽查分组情况见附表)
2、乡镇街道自查。各乡镇街道普查机构要有重点地抽取一定比例的普查区或普查小区,对抽中普查区或普查小区内所有清查单位逐户调查核对。抽取的重点区域应是繁华街镇、城乡结合部、相邻县区交界处等调查对象复杂、稠密的地区。各乡镇街道要组织普查员对各自普查小区内的清查对象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单位和个体户界定错误存疑的普查小区要重点核实排查清理,防止漏报、多报、错报。
二、区级抽查工作流程
1.检查组提前半天告知抽中普查小区,到达抽中普查区后,现场听取抽中地简要情况汇报,现场查看普查员工作日志、普查小区地图等工作资料。
2.检查组持打印好的《单位清查质量抽查记录表》和《个体经营户清查质量抽查记录表》跟随普查员按普查员入户时的路线开展“地毯式”入户复查,并对普查对象是否找到、普查员是否上门、受访者是否知情、单位和个体户是否界定准确和特殊情况备注等核查指标逐一填写核查情况。复查中新发现的单位,补登在《单位清查质量抽查记录表》或《个体经营户清查质量抽查记录表》的空白行,在备注列注明开业日期,并告知普查员及当地普查机构,由普查员及时补登清查表。
3.入户复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汇总所抽查普查小区的复查数据,及时填报《单位清查数据质量检查汇总表》,并撰写检查报告。
4.复查过程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反馈乡镇街道一级经普办。在对抽中普查小区“地毯式”复查的基础上,计算漏登率、多报率和错报率,对抽查发现单位误差率高于3%,或个体经营户误差率高于5%的普查小区,以及问题严重的普查小区,将对结果进行通报,并责令该普查小区所在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所有清查数据进行全面复查。
三、做好数据比对分析
1.与部门数据比对分析。区经普办会同同级机构编制、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开展清查数据质量评估工作,比对分析清查数据与部门资料的差异情况,剖析差异原因,对普查员未找到的单位进行逐一核对。
2.与统计调查数据比对分析。区经普办将清查数据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常规统计调查数据、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等进行比对分析,评估清查数据质量。
四、工作要求
1.时间安排。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要严格按照要求,在10月19日前完成单位清查数据检查与评估工作。市级在10月24日对各县区进行数据质量抽查。
2.确保检查质量。质量抽查是全面提升单位清查数据质量的有效方法,各级普查机构和检查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检查,切实传导责任压力,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各乡镇街道普查机构必须采取实地入户核查的方式进行数据检查,原负责此普查小区清查的普查员不介入抽查工作。
3.反馈检查情况。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自查工作结束后,需填写《单位清查数据质量检查汇总表》,对本地区数据质量抽查的结果认真分析,总结评估清查数据质量,并于10月19日前报至区统计局普查中心。
附件1:单位清查数据质量检查汇总表
附件2:抽查分组情况
雨山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