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85633/202507-00007 组配分类: 财务信息
发布机构: 雨山区教育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名       称: 【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雨山区教育局关于评审、讲课劳务费用发放标准的规定
关  键 词: 教育
索  引 号: K16385633/202507-00007
组配分类: 财务信息
发布机构: 雨山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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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雨山区教育局关于评审、讲课劳务费用发放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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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雨山区教育局关于评审、讲课劳务费用发放标准的规定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3013            信息来源:  雨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5-07-07  09:25

 

 

第一条 为规范评审、讲课劳务费用发放管理,根据《马鞍山市人社局评审费用支出管理办法》(马人社秘〔2018183号)《马鞍山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马财〔20222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评审劳务费,是指区教育局各部门组织的各类学术性评审和专业性评选,包括教师教学业务竞赛、学生竞赛、教科研项目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人才选拔、教师资格评定、艺术展评、区级体育比赛等评审和评选活动支付的劳务费用。

第三条 本规定中的讲课劳务费,是指用于区教育局各部门组织的学术交流、专题报告等培训活动支付的专家讲课费用。

第四条 评委评审劳务费标准(含区级体育比赛裁判费)

1.国家级评委:半天不超过500元,全天不超过800元;

2.省级评委:半天不超过300元,全天不超过600元;

3.区、市级评委:半天不超过200元,全天不超过400元。

第五条 专家讲课费标准(税后)

1.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

2.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

3.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

4.中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400

5.其他人员酌情确定。

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每个学时不低于1个小时。

第六条 评审后勤保障工作人员劳务费(含市级体育比赛教练费)按不超过80/半天、160/全天的标准发放,评审后勤保障工作人员人数严格控制,领取劳务费的局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三人。

第七条 区教育局各部门组织开展的评审活动,在工作日进行的,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不予发放费用;在工作日外进行的,区教育局工作人员按标准发放。

第八条 各项评审、讲课等劳务费用实行银行打卡发放。

第九条 区教育局各部门年初申报当年评审、讲课发放劳务费用的项目,按程序报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年中确因工作需要增加评审、讲课发放劳务费用项目的,由各部门提出申请,按程序报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 区属学校参照本规定执行(不含区级体育比赛裁判费、市级体育比赛教练费)。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3831日起施行。

附件:

1.雨山区教育局评审劳务费用项目年初(年中追加)计划申报表

2.雨山区教育局讲课劳务费用项目年初(年中追加)计划申报表


附件1

雨山区教育局评审劳务费用项目年初(年中追加)计划申报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原因

开展活动时间

聘请评委(或裁判)费用

评审后勤保障人员费用

经办人

级别

人数

发放标准

发放金额

人数

发放标准

发放金额

 

 

 

 

 

 

 

 

 

 

 

 

 

 

 

 

 

 

 

 

 

 

 

 

 

 

 

 

 

 

 

 

 

 

 

 

审核人(签字):

附件2

雨山区教育局讲课劳务费用项目年初(年中追加)计划申报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培训内容

培训对象

培训时间

聘请专家费用

经办人

级别 (职称)

讲课时长

发放标准

发放金额

 

 

 

 

 

 

 

 

 

 

 

 

 

 

 

 

 

 

 

 

 

 

 

 

 

 

 

 

 

 

审核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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