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33/202507-00007 | 组配分类: | 财务信息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教育局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雨山区教育局关于评审、讲课劳务费用发放标准的规定 | |
| 关 键 词: | 教育 | ||
| 索 引 号: | K16385633/202507-00007 |
| 组配分类: | 财务信息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教育局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雨山区教育局关于评审、讲课劳务费用发放标准的规定 |
| 关 键 词: | 教育 |
第一条 为规范评审、讲课劳务费用发放管理,根据《马鞍山市人社局评审费用支出管理办法》(马人社秘〔2018〕183号)、《马鞍山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马财〔2022〕2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评审劳务费,是指区教育局各部门组织的各类学术性评审和专业性评选,包括教师教学业务竞赛、学生竞赛、教科研项目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人才选拔、教师资格评定、艺术展评、区级体育比赛等评审和评选活动支付的劳务费用。
第三条 本规定中的讲课劳务费,是指用于区教育局各部门组织的学术交流、专题报告等培训活动支付的专家讲课费用。
第四条 评委评审劳务费标准(含区级体育比赛裁判费)
1.国家级评委:半天不超过500元,全天不超过800元;
2.省级评委:半天不超过300元,全天不超过600元;
3.区、市级评委:半天不超过200元,全天不超过400元。
第五条 专家讲课费标准(税后)
1.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
2.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
3.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
4.中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400元;
5.其他人员酌情确定。
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每个学时不低于1个小时。
第六条 评审后勤保障工作人员劳务费(含市级体育比赛教练费)按不超过80元/半天、160元/全天的标准发放,评审后勤保障工作人员人数严格控制,领取劳务费的局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三人。
第七条 区教育局各部门组织开展的评审活动,在工作日进行的,区教育局工作人员不予发放费用;在工作日外进行的,区教育局工作人员按标准发放。
第八条 各项评审、讲课等劳务费用实行银行打卡发放。
第九条 区教育局各部门年初申报当年评审、讲课发放劳务费用的项目,按程序报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年中确因工作需要增加评审、讲课发放劳务费用项目的,由各部门提出申请,按程序报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 区属学校参照本规定执行(不含区级体育比赛裁判费、市级体育比赛教练费)。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3年8月31日起施行。
附件:
1.雨山区教育局评审劳务费用项目年初(年中追加)计划申报表
2.雨山区教育局讲课劳务费用项目年初(年中追加)计划申报表
附件1
雨山区教育局评审劳务费用项目年初(年中追加)计划申报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原因 |
开展活动时间 |
聘请评委(或裁判)费用 |
评审后勤保障人员费用 |
经办人 |
|||||
|
级别 |
人数 |
发放标准 |
发放金额 |
人数 |
发放标准 |
发放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审核人(签字):
附件2
雨山区教育局讲课劳务费用项目年初(年中追加)计划申报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培训内容 |
培训对象 |
培训时间 |
聘请专家费用 |
经办人 |
|||
|
级别 (职称) |
讲课时长 |
发放标准 |
发放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审核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