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85633/202503-00010 组配分类: 优待政策
发布机构: 雨山区教育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名       称: 【优待细则】雨山区考生中考加分政策(含军人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学生、公安英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2023年仍适用)
关  键 词: 优待 加分
索  引 号: K16385633/202503-00010
组配分类: 优待政策
发布机构: 雨山区教育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名       称: 【优待细则】雨山区考生中考加分政策(含军人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学生、公安英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2023年仍适用)
关  键 词: 优待 加分

【优待细则】雨山区考生中考加分政策(含军人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学生、公安英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2023年仍适用)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2095            信息来源:  雨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5-03-17  11:19

一、优待项目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材料: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市级侨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原件、学籍表

2.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材料: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烈士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学籍表

3.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提供市级台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原件)

材料: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市级台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原件、学籍表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材料: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县级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原件、学籍表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材料: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援疆和援藏派出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学籍表

6.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

(1)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马鞍山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7号)有关规定执行。

材料: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马鞍山军分区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学籍表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加分参照《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 (皖公政治〔2018〕347号)规定执行。

材料: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学籍表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按照《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19〕61号)文件执行。

材料: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学籍表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申报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二、申报、审核公示流程

在申报时间内,考生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报名点申报,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要求的,予以登记,并留存证明材料(户口簿原件、烈士证书原件要当场退还),签订《马鞍山市中考政策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报名点将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及其所符合的加分项目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中考政策加分考生汇总表》,并上传市(县)基教部门复核。经复核通过的考生名单,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在教育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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