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772/202311-00129 | 组配分类: | 传染病疫情及防控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卫健委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马鞍山市2023年9月传染病风险应对情况(转载市卫健委) | |
| 关 键 词: | 卫生 | ||
| 索 引 号: | K16385772/202311-00129 |
| 组配分类: | 传染病疫情及防控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卫健委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马鞍山市2023年9月传染病风险应对情况(转载市卫健委) |
| 关 键 词: | 卫生 |
一、重点关注
1.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
(1)重点加强基层医护人员技术培训,建立重症识别和转诊机制,提高诊断和医疗救治能力,做好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病死率。各县区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发现疑似病例时,应及时采集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要及时采样送检,进一步明确诊断。危重病例及时转诊至具有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2)加强院内感染控制,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院感控制工作,严格做好医务人员及陪护人员的防护,对病例的血液、体液、排泄物及其污染的环境和物品应进行消毒处理,严防院内感染的发生。
(3)各级疾控机构要加强病例监测,对发现的病例应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个案调查,重点关注流行病学史。一是追溯感染来源,重点做好共同暴露者的跟踪管理;二是排查密切接触者,及时开展核酸检测和跟踪管理,及早发现聚集性疫情并规范处置,有效控制疫情扩散和蔓延。
(4)开展公众健康教育,宣传蜱防治知识,户外或野外活动时做好个人防护,蜱虫叮咬发病后及时就医,提高广大群众防病意识和基本防治知识水平,避免疫情发生后引起不必要的社会恐慌。
(5)在含山、博望等高发县区要倾斜防控资源,通过爱国卫生运动、环境综合治理控制媒介密度。在花山区、雨山区等低发地区做好病例监测、蜱虫叮咬健康教育和防控技术储备。
2.新冠病毒感染
(1)按照《全国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监测预警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常规监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时规范报告病例,每日统计上报发热门诊就诊数及新冠核酸检测情况。
(2)加强病原学监测力度,及时发现XBB亚分支新变异株。依托流感哨点监测网络开展新冠流感样病例的核酸检测,对住院、重症、免疫缺陷和免疫力低下的感染者等重点人群做好病原学监测,持续关注其病毒清除能力,对长期不能转阴的病例需特别关注其病毒变异情况。
(3)加快抗新冠药物的储备,向60岁以上老人及60岁以下有一种以上慢性病的人士早期给药,以降低重症及死亡的风险。
(4)继续推进80岁以上老年及患基础疾病人群的新冠疫苗三针接种及必要的四针加强针工作,为行动不便人群提供必要的上门接种服务,织牢疫苗免疫屏障。
3.血吸虫病
(1)加强高风险环境处置,进一步消除感染风险。
(2)开展灭蚴工作。汛期对重点环境再次开展沿水线缓释法灭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有螺环境的易感性。
(3)加强血吸虫病监测。规范设立血吸虫病哨点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被动监测工作。与发热门诊建立会诊机制,在易感季节对有疫水接触史的不明原因发热病人开展血吸虫病检查。对相关医务人员开展血吸虫病防治知识等培训,提高疾病监测的敏感性。
(4)继续开展血吸虫病急感防控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全体市民,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宣教;针对有螺环境及其周边的居民、施工人群以及游客等,通过发放实物类或纸质宣传材料、开展讲座、主动劝阻、自动语音提示等多种形式进行宣教,提高人群血防意识,减少其接触疫水行为。
(5)开展重点人员防控工作。建立易感环境巡查制度,组织巡查小组定期深入血防重点环境、施工场所以及人群活动频繁的滨江湿地公园、石臼湖生态保护区等地,了解人群接触疫水等情况,及时发现疫情苗头。对在有螺环境居民、施工和作业、防汛抗洪等重点人群做好登记,及时开展接触疫水情况调查、查治血吸虫病等工作,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治疗。
(6)进一步完善长江东岸滨江湿地公园、石臼湖生态保护区的血防设施。建议增设血防警示牌、语音提示器,建立宣传栏,完善绿篱种植,修建隔离网,疏通隔离沟等。
4.食源性疾病
(1)进食前或便后应将双手洗净;养成吃东西以前洗手的习惯。外出就餐应选择正规、卫生环境良好的餐馆,推广使用公勺公筷。
(2)食物要烧熟煮透。少吃或不吃剩饭剩菜、隔夜菜,如需食用,须要彻底加热;不吃生、半生水产品及不洁、不卫生、腐败食品。
(3)降雨天气,空气湿度大,土壤含水量接近饱和,非常适宜野生蘑菇生长,因此蘑菇中毒事件发生的风险较高。到公园和郊外游玩,切勿采摘、食用野生蘑菇, 不轻信不可靠的鉴别毒蘑菇的方法;不要在不能确定蘑菇来源的场所食用菌类食品。如果怀疑吃了毒蘑菇,要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4)学校/托幼机构要落实食源性疾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卫生防病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及宣传教育,坚决做好预防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发生的工作。
(5)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校园餐饮单位执法力度和频率,确保各餐饮单位供应的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
(6)进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时,要立即进行自救,尽快吐出胃中物,并尽快就医。同时立即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告,并保留所有剩余的食物和加工设备,以备调查中毒原因。
二、一般关注
1.猴痘
(1)建议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尤其是在皮肤科、性病科等相关机构设立哨点,这有利于猴痘病例的早期发现和密切接触者追踪。
(2)对入境人员进行猴痘病毒排查,特别是入境前21天内有猴痘疫情报告国旅居史的人员,密切监测出疹情况,发现可疑人员或疑似病例,应按相关规定及时报告辖区疾控机构并转送定点收治医疗机构。
(3)做好猴痘治疗药物储备,加快猴痘疫苗研发。
(4)海关、卫生健康等部门可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广泛地宣传猴痘病毒病防治知识,使公众及时、有效地采取预防手段;并正确引导舆论,避免社会恐慌。
(5)限制非洲啮齿类动物和灵长类动物的进口贸易,减少病毒向我国扩散风险。建议将感染动物与其他动物隔离,并立即实施检疫。对任何可能与感染动物有接触的动物,应进行检疫隔离;根据标准预防措施处理,观察症状30天。
2.流行性感冒
(1)学校等人群聚集场所,特别是中、小学及托幼机构等需结合新冠病毒感染常态化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对学生的晨午检报告,对出现异常症状的学生及时送医。
(2)做好流感防控宣传,让公众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经常开窗通风,打喷嚏及咳嗽时用纸巾掩住口鼻。
(3)针对重点人群建议优先接种流感疫苗。
(4)加强流感监测,各哨点医院继续做好流感样病例报告及标本采集工作,流感网络实验室做好标本检测工作,及时掌握流感型别变化趋势,做好疫情研判,为流感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5)各级疾控机构加强流感暴发疫情报告及处置工作,发生暴发疫情,需及时、有效、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工作。
3.登革热
(1)防治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墙报等手段开展宣传,使群众懂得登革热的防治知识,自觉参与防治登革热行动。
(2)个人防护:使用纱门纱窗、衣物,防止蚊媒叮咬传染。
(3)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灭蚊技术指导工作;发动群众翻盆倒罐,清除室内外伊蚊幼虫孳生地;组织人员分片指导灭蚊工作,检查灭蚊措施落实情况。
(4)海关:加强流行地区来华(归国)人员的排查;对疑似病例进行病原快速筛查。
(5)疾控机构:重点工作是早期发现病例并进行病原检测、现场调查处置,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开展密接者、共同暴露者医学观察;开展媒介密度监测和预警,科学指导消除蚊媒滋生地和成蚊灭杀。
(6)医疗机构:诊疗过程中加强流行病学史的询问,在24小时内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及时开展专业救治。
4.水痘
(1)疫苗接种。接种疫苗是预防个体发生水痘最有效的手段,可以显著降低受种者罹患水痘和发生严重并发症的风险。建议1周岁以上儿童接种水痘疫苗,完成基础免疫的儿童,必要时进行加强免疫。建议未感染且未完成水痘疫苗全程免疫的学生入学前补充接种水痘疫苗。
(2)病例监测与报告。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加强水痘病例报告,按照相关标准要求,提高医疗机构水痘诊断和报告率,确保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3)疫情监测与处置。各县区疾控机构加强聚集性疫情监测。及时调查处置聚集性疫情,尽早隔离控制传染源,必要时开展水痘疫苗应急接种。
(4)健康教育。各县区、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开展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普及防控知识,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