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64824/202310-0010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文       号: 【皖马环(雨)罚〔2023〕11号】
成文日期: 2023-10-25 名       称: 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关  键 词: 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索  引 号: K16364824/202310-00106
组配分类: 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文       号: 【皖马环(雨)罚〔2023〕11号】
成文日期: 2023-10-25
名       称: 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关  键 词: 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492            信息来源: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  2023-10-26  09:48

 

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
相对人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依据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名称 作出决定的日期
1 皖马环(雨)罚[2023]11号 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1340500557807514H 龚** 我局于2023年7月10日接到省厅自动监控系统管理端超标短信通知,该公司2023年7月8日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日均值超标,7月10日及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行为:
该公司2023年7月8日在线数据超标,COD日均值124.654mg/l(企业排放标准100mg/l),氨氮日均值17.422mg/l(企业排放标准15mg/l),化学需氧量超标0.25倍,氨氮超标0.16倍。经调查问询,确认该公司7月8日污水在线设备数据超标属于真实超标。
罚款贰拾陆万元整(小写:¥26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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