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64824/202310-00059 组配分类: 现场检查(环境执法检查情况)
发布机构: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文       号: 皖马环(雨)责改〔2023〕9号
成文日期: 2023-07-24 名       称: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关  键 词: 责改
索  引 号: K16364824/202310-00059
组配分类: 现场检查(环境执法检查情况)
发布机构: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文       号: 皖马环(雨)责改〔2023〕9号
成文日期: 2023-07-24
名       称: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关  键 词: 责改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947            信息来源:  雨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  2023-07-24  09:09

序号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文号 行政
相对人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责令改正内容 责令改正依据 作出责令改正决定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名称 作出决定的日期
1 皖马环(雨)责改[2023]9号 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91320583554678518J 项*生 我局于2023年6月6日对光环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调取该公司2023年4月4日废气在线比对监测相关视频监控,通过调查发现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2023年4月4日,在对光环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3号焚烧炉开展废气在线监测比对活动时,颗粒物采样人员在采样过程中全程未更换滤膜,实际仅使用一个滤膜采集了一组样品,伪造成6组样品,出具了6组采样数据。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不得违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不得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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