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801/202309-00044 | 组配分类: | 部门解读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财政局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文字解读]雨山区财政局副局长王美华:关于雨山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解读 |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8886685 | 关 键 词: | 农民一次性补贴 |
| 政策咨询机关: | 雨山区财政局 |
| 索 引 号: | K16385801/202309-00044 |
| 组配分类: | 部门解读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财政局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部门主要负责人解读][文字解读]雨山区财政局副局长王美华:关于雨山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解读 |
| 关 键 词: | 农民一次性补贴 |
| 政策咨询机关: | 雨山区财政局 |
| 政策咨询电话: | 0555-8886685 |
为切实做好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马财[2023]92号)要求,结合本次补贴资金发放实际,制定我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方案。现将有关方案报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农民预期,通过对种粮农民安排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合理保障种粮农民收益,支持春耕生产。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二)补贴标准。省财政按照因素法已将中央补贴资金切块分配下达到区财政账户,我局将结合区农水局核定的补贴发放面积确定补贴标准,雨山区区域内执行统一补贴标准。
(三)补贴依据。包括水稻、小麦、玉米、豆类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办法。佳山乡、向山镇、采石街道根据本方案,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补贴对象、工作机制、时间节点、职责分工等,确保工作高效推进。
(二)统计核实粮食种植面积。按照“村组登记、乡镇(街道)审核、区级核定”的程序,对农户粮食种植面积进行登记核实。
1、村组登记。村组按照补贴政策要求,对种粮农户粮食种植面积进行逐户登记,经农户签字确认、村组内张榜公示等程序后,将登记结果上报乡镇(街道)。
2、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组织相关职能站所对村级上报的粮食种植面积进行认真审核,经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及乡镇财政所、农技站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区农水局。
3、区级核定。区农水局对乡镇上报的粮食种植面积等数据进行核定,正式行文送区财政局。
(三)依规发放资金。区财政局根据区农水局核定后的粮食种植面积等相关数据,协调农商行,对发放给农户的补贴资金通过区级“一卡通”统一打卡发放,按照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打卡发放操作规程执行。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按规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文件要求务必于 5月31前将资金发放到位。
(四)加强宣传。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要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保障发放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对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发放到位。
(二)明确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测算分配、资金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与区农水局和金融代发机构等工作对接,负责落实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做好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监管。区农水局负责本地实际种粮者及粮食种植面积等基础数据信息审核工作,及时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给区财政局,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三)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要加强对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管,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检查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给实际种粮农民。
联系方式:8886678
政策解读人:王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