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595703492/202309-0004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发改委 文       号: 雨发改〔2023〕74号
成文日期: 2023-08-14 名       称: 关于雨山区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的报告
关  键 词: 价格 托育服务 收费 物价
索  引 号: 595703492/202309-0004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发改委
文       号: 雨发改〔2023〕74号
成文日期: 2023-08-14
名       称: 关于雨山区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的报告
关  键 词: 价格 托育服务 收费 物价

关于雨山区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的报告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769            信息来源:  雨山区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3-08-14  08:17

 

 

雨发改〔202374

 

关于雨山区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的报告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托育服务收费管理,根据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下发的《关于马鞍山市托育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马发改文〔202349号)要求,规定,区发改委会同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商定,现将雨山区托育服务收费标准备案报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公办幼儿园2-3岁托班全日托托育费(不含伙食费,下同)最高每生每月800元。独立公办托育服务机构2-3岁全日托托育费可上浮不超过20%

(二)非营利性民办托育服务机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2-3岁托班全日托托育费最高每生每月1500元。独立非营利民办托育服务机构2-3岁全日托托育费可上浮不超过20%

对于实行半日托管理的托育服务机构收费标准,按全日托相应标准的 60% 计算。2岁以下婴幼儿托育费标准可在2-3岁托育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上浮幅度不超过30%

二、上述收费标准为我区最高标准。各托育机构严格按照托育服务机构性质类别进行收费。并将确定具体托育收费标准报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发改委备案后执行。

三、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托育服务机构要设立公示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本报告未尽事宜,按马鞍山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马鞍山市托育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马发改文〔202349号)规定执行。

五、本方案自2023 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雨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雨山区教育局

 

 

 

雨山区财政局             雨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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