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80308493/202309-0000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雨安〔2023〕2号
成文日期: 2023-04-07 名       称: 关于印发《雨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  键 词: 安全生产
索  引 号: 080308493/202309-0000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雨安〔2023〕2号
成文日期: 2023-04-07
名       称: 关于印发《雨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  键 词: 安全生产

关于印发《雨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280            信息来源:  雨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4-07  06:30

 


关于印发《雨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雨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区安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安全基础,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继续保持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半年工作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请分别于61日、121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雨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44 

 

 

 


雨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清单

要点大项

要点小项

要点内容

责任单位

一、

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各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区党政正职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对新调整的区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开展轮训,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

区安委办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分工负责

2.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

制定区安委会负责同志年度“工作清单”。

区安委办

推动各级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区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地。

区安委办牵头,区应急局、雨山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

推动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安委办

3.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推动工作。

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协调推动作用。

区应急局

推进区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动态调整充实区安委会办公室组成人员,明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协调解决跨领域跨地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区安委办

推动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或组长,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固化并坚持安全生产月度分析会商机制,对事故多发、隐患聚集的属地、行业、企业开展会商研判,对事故显兆开展分析研究,从而形成共识意见并派单交办、跟踪督办,落实隐患整改闭环。强化推动工伤、工亡、举报等大数据分析运用,精准排查高风险行业领域和人群,细化高风险行业领域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

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4.夯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三管三必须的规定,按照单位职能和业务相近的原则,对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将大型企业工程建设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纳入属地和行业监管范畴,堵塞监管盲区漏洞,强化引导各行业部门形成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的工作格局。

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加强醇基燃料、旅游景区玻璃栈道和“步步惊心”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储能电站、室内冰雪场所、综合管廊等安全监管。

区经信局、雨山公安分局、区住建交运局、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雨山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及时消除停产矿、关闭矿等安全监管盲区漏洞。

区发改委、区应急局、区经信局、雨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工负责

强化对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

区市场监管局

大力推进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森林火灾防控水平。

雨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5.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

推动各地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各级安委会对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评定、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

区安委办、区消安委办牵头,区委组织部协同

6.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1次、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推动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并严格执行,加强外包单位、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评价指标纳入亩均效益评价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推动企业完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大力开展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新入职、转岗位等员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

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推动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等制度规定。

区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督促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牵头

7.强化事故调查处理。

落实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约谈、问责等制度。严格依法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完善调查评估机制,依法开展事故调查,推动调查重点延伸到政策制定、制度建设、标准技术等方面,完善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评估机制,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预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从快从严从重追责问责,倒查事故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力度。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有关规定,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加强对未遂事故和人员受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风险酿成大事故。

区应急局牵头,区总工会等相关涉及部门

二、

排查风险隐患,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8.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

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在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采取“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等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明查暗访。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推动安全隐患录入隐患排查治理系统,月度通报检查情况、发现问题隐患、整改进展等情况。全面梳理全区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容易亡人的重点部位,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下发正负面清单,定期对单检查落实。建立并落实部门间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推广一批经验做法。

区安委办牵头,各载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落实

9.加强矿山安全风险防控。

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等重点流域、区域尾矿库安全生产治理。深入推进淘汰退出、整合重组、改造升级“三个一批”工作。规范矿山资源开发管理,查处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压紧压实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加大对“五职矿长”、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知识和能力的考核力度。

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应急局

10.加强道路交通和轨道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

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配合市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违法超限、“大吨小标”等非法违规行为。

辖区交警大队、区住建交运局、区农水局

配合市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超标电动车等行为,督促车辆生产企业落实生产一致性主体责任。

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住建交运局

大力实施铁路沿线轻硬质漂浮物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加强铁路货物运输安全,推进在高速铁路隧道口等重点区段安装、设置周界入侵报警系统。

雨山公安分局

推动农村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加快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

雨山公安分局、区住建交运局

1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

持续推进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开展2次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健全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常态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长效机制。

区应急局、雨山消防救援大队

深化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常态化开展园区风险等级评估复核抽查,实施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推进新、改、扩建涉及危险工艺企业(项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提升,运用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强化对停产企业和特殊作业的线上监管,推进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实战化运用。

区应急局

开展油气长输管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区发改委

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硝化、光气、氟化、有机硅多晶硅、重氮化、苯乙烯、丁二烯、硝酸铵等高危细分领域企业指导服务,严把高危企业设备检维修和假期开停车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深化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和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回头看。

区应急局

推动化工园区和企业开展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深化“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

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实行“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养老院、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三合一”、老旧小区等低设防场所,室内冰雪活动、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兴业态,集中隔离点、定点医院、封控小区等涉疫场所,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推动各地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健全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新材料新设备新业态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加强基层“一镇一委一站”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加强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强化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管理,推进乡镇农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推进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商场区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宗教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建立基层消防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城区消防大数据库。统筹水上消防能力建设。完善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等。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

雨山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消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3.加强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防控,突出做好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和青少年防溺水工作。

5-10月份,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排查隐患,进一步完善监护管护措施、健全安全提示提醒机制,全面压实责任,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加强家校联动和宣传引导,营造家庭、学校、社会全面深度参与的防溺水工作格局。

区教育局

14.加强建设领域安全风险防控。

常态化推进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聚焦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经营性自建房,严格落实安全隐患管控措施,完善整治台账,加快推进分类整治;积极构建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探索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质量保险等创新制度。

区住建交运局

强化公路、铁路、水运、电力、水利、城区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区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既有房屋和区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有关建设施工活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

区住建交运局、区发改委、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分工负责

15.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常态化推进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机构)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并组织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区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区场秩序。

区住建交运局牵头,区发改委、雨山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雨山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整治及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排查整治。

区应急局、区住建交运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6.加强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

以冶金、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等为重点强化安全隐患整治;继续在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机械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力度。

区应急局

开展未经登记违法使用特种设备治理。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动。部署高压氧气瓶专项整治。推进区级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和气瓶追溯体系建设。推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放电子证书。

区市场监管局

开展涉皮带机安全专项整治,摸清涉皮带机企业、项目的底数、类型和用途等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安全宣传和培训教育,对照皮带机机械伤害预防铁律十二条全面排查皮带机安全隐患,严防严控违反安全作业规程等引发事故。

区发改委、区住建交运局、区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强化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监管。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许可审批和公众聚集场所许可管理。

雨山公安分局、区文旅体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监管。

雨山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三、

严格监管执法,全面提升依法治安的能力和水平

17.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宣贯。

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牵头

18.严格精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开展执法机构业务标准化建设,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人员、职责运行流畅、保障到位。推动应急管理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推动开展入职培训、业务轮训、示范执法、执法培训、执法比武活动,持续提升一线人员执法实战能力。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严重违法行为。固化穿透式”“触发式检查方式,对事故企业、多点高频违法行为等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贯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全链条整治;全面推广“互联网+执法”,推进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加大执法支撑;稳妥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制度,推行“说理式”执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建立完善分类分级执法体系,堵塞基层企业监管盲区,坚持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差异化执法方式,推动精准执法。强化指导基层派驻执法机构与属地联动执法,破除执法宽松软,不断提升执法质效。实施执法效能考核评价,进一步规范检查程序,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

区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成员单位

19.规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

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要求,宣传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马鞍山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

区应急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20.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水平。

持续推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区应急局、区发改委、区住建交运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1.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

鼓励企业建立内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激励奖励机制办法。

区应急局

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区应急局、区财政局

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严厉查处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地方深化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

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部门

2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主管部门进行拍摄制作典型事故系列警示片并在我区新闻媒体上公开播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诗城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安全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常态化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社区宣传栏、“村村响、户户通”等线上线下资源,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发挥安全宣传员作用,加大基层宣传力度。运用应急管理网络宣传教育平台,面向全社会公众开展公益性法规常识宣传,在全社会培育安全文化。立足大安全大应急宣传教育,推进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管理信息化、方法智能化和监管日常化,提升企业安全培训教育整体水平。

区委宣传部、雨山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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