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92866134/202508-00057 | 组配分类: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市场监管局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名 称: | 【检查制度】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制度 | |
| 关 键 词: | 食品 | ||
| 索 引 号: | 092866134/202508-00057 |
| 组配分类: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市场监管局 |
| 文 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
| 名 称: | 【检查制度】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制度 |
| 关 键 词: | 食品 |
为提高监管效率,推动食品监管规范化、信息化、网格化、痕迹化,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食品企业或单位的不同风险等级确定监督检查频次,具体为:
一般风险企业或单位每年监督检查原则上不少于1次。
中等风险企业或单位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
较高风险企业或单位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3次。
高风险企业或单位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
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风险突出企业或单位的监管力度和监管频次。
二、年初要根据食品企业或单位风险等级和监管频次要求,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可与其他专项监督检查(飞行检查、跟踪检查、日常巡查、许可审查、质量审计检查、执法检查等)合并进行,保证检查质量。检查结果可作为风险级别动态调整的依据,并落实“行刑衔接”。监督检查应遵循高一级风险先于低一级风险原则,实行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