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92866134/202508-00057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雨山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名       称: 【检查制度】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制度
关  键 词: 食品
索  引 号: 092866134/202508-00057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雨山区市场监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名       称: 【检查制度】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制度
关  键 词: 食品

【检查制度】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制度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2656            信息来源:  雨山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5-08-21  09:37

为提高监管效率,推动食品监管规范化、信息化、网格化、痕迹化,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食品企业或单位的不同风险等级确定监督检查频次,具体为:

一般风险企业或单位每年监督检查原则上不少于1次。

中等风险企业或单位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

较高风险企业或单位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3次。

高风险企业或单位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

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风险突出企业或单位的监管力度和监管频次。

二、年初要根据食品企业或单位风险等级和监管频次要求,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可与其他专项监督检查(飞行检查、跟踪检查、日常巡查、许可审查、质量审计检查、执法检查等)合并进行,保证检查质量。检查结果可作为风险级别动态调整的依据,并落实“行刑衔接”。监督检查应遵循高一级风险先于低一级风险原则,实行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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