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80308493/202306-00009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安全生产)
发布机构: 雨山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名       称: [安全生产] [主动回应]雨山区应急管理局回应:关于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有效性问题
关  键 词: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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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主动回应]雨山区应急管理局回应:关于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有效性问题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4747            信息来源:  雨山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5-12  16:21

提问:

最近看到很多施工企业拿着各个地方所谓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高处作业证、焊工证等证件,请问这类由地方“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特种作业证件是否有效?如果有效,作为管理人员应该怎么去辨别它的有效性?

回答: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证件非特种作业操作证。

应急部门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是由省或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属于国家强制类的,准入类证件,并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其有效性可以在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查询,地址:http://cx.mem.gov.cn/

据了解,人社部门有一些职业技能认定的证件,并非是准入类证件,应当与技能等级有关,具体使用范围请联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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