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80300891/202305-00017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统计局 | 文 号: | 雨统〔2023〕3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3-22 | 名 称: | 关于印发《雨山区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基层基础巩固年 统计 | ||
| 索 引 号: | 080300891/202305-00017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统计局 |
| 文 号: | 雨统〔2023〕3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3-22 |
| 名 称: | 关于印发《雨山区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基层基础巩固年 统计 |
各乡镇(街道)统计部门、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雨山区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雨山区统计局
2023年3月22日
雨山区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新春第一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印发的《安徽省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活动方案》(皖统办〔2023〕7号)、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马政办秘〔2023〕17号)和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活动,持续巩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成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省政府“三个规范”和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全区统计系统上下联动,实施巩固基层统计队伍、巩固基层统计专业能力、巩固基层统计数据质量、巩固基层统计法治环境和保障水平等“四个巩固”,实现乡镇(街道)及园区首席统计员(在编在岗且专职)全覆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全覆盖、园区统计职能从经济发展部门调整至其他部门、新入库调查单位落实“四个一”辅导服务机制全覆盖、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专业全覆盖等“五个全覆盖”,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统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全力争做“三高地、两先锋”,奋力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提供坚强统计保障。
二、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一)巩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
1.建强区级统计队伍。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协调机制,配齐配强政府统计机构领导班子,优化统计部门内设机构,充实和加强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省级以上开发园区管委会要建立开发区统计工作责任制,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指定统计负责人,设置统计工作岗位和专职首席统计员。省级以上开发园区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不少于6人。园区统计任务不得由负责经济发展的部门承担。(责任单位:区统计局、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2.配齐基层统计力量。各乡镇(街道)应明确承担统计工作的机构,设置统计工作岗位,明确在编在岗人员专职担任首席统计员。乡镇(街道)要建立统计人员增减联动机制,并根据基本单位数量、经济规模等及时增加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一般乡镇(街道)不少于3人(基本单位1000家以下),重点乡镇(街道)不少于4人(基本单位1000家及以上),各类园区统计人员平均人数不少于3人。村(社区)应明确人员承担统计工作,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统计网络向村级延伸。联网直报企业等统计调查对象应明确统计负责人和承担统计工作的部门,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统计人员,保障工作条件。推进统计服务市场化改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基层统计力量。(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乡镇(街道)统计部门、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3.稳定基层统计队伍。建立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调整报备机制,分管统计负责人调整后应即时向区级统计机构报备。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调进调出要征得区级统计机构同意,按照“先进后出”原则,接任者在原统计人员离任前到岗交接、学习;首席统计员任期(聘期)不满2年原则上不得调整。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确需变动的,应提前确定接任人员并办理统计工作交接手续。选树基层统计先进典型,开展优秀基层统计员培训和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乡镇(街道)统计部门、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二)巩固基层统计专业能力
4.开展多层次全覆盖业务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分专业实施,突出专业内容、兼顾应知应会的原则,采取业务巡讲、定点办班、定期轮训和以会代训的方式,重点抓好“四上”单位、新入库企业(项目)、重点检查企业(项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四个重点”业务培训。加强对乡、村(社区)两级统计人员和普查“两员”的培训,落实辖区内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全覆盖,及时对统计力量薄弱的企业和新上岗统计人员上门指导,提高基层统计人员基本技能、业务知识。(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乡镇(街道)统计部门、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5.落实“四个一”辅导服务机制。按照市统计局《关于建立新入库调查单位辅导服务机制(试行)的通知》(马统〔2021〕18号)要求,切实履行好辅导服务职责,定期通报辅导服务成效。分专业制作发放统一规范的统计“服务包”,主动精准服务企业,确保新入库调查单位统计人员熟悉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流程和基本要领,确保首次数据填报及时准确。(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乡镇(街道)统计部门、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6.持续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在2022年开展电子台账试点的基础上,按国家局和省局下发的电子统计台账模版,采取点对点培训或巡回检查指导等方式,高标准严要求,持续巩固去年试点单位的电子台账成果。在省局企业统一电子统计台账软件系统开发后,选择部分企业开展电子统计台账试填试报,按省局新要求推进全市电子统计台账工作。(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乡镇(街道)统计部门、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三)巩固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7.规范工业统计,提升企业统计能力,巩固存量企业数据质量,抓好新增企业统计能力建设,巩固全区数据质量提升成果,防止质量滑坡,着力解决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数据质量问题,确保高风险地区进一步减少清零。(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向山镇统计部门、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8.巩固商贸业企业统计工作资料归档工作成果,夯实商贸业企业数据质量,进一步压实全区数据质量管控责任,年底前实现限上新入库企业统计资料归档规范化,中、高风险企业进一步减少。(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乡镇(街道)统计部门、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9.规范规上服务业企业统计工作资料归档工作,巩固规上服务业企业数据质量,进一步压实全区数据质量管控责任,年底前实现新入库企业统计资料归档规范化,中、高风险企业进一步减少。(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乡镇(街道)统计部门、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10.强化投资领域全流程服务,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数出有据。(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乡镇(街道)统计部门、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11.以提高能源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加强对能源供需、能源结构、能耗强度等统计监测,扎实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前期工作,积极推进能耗核算改革,巩固能源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成果。(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乡镇(街道)统计部门、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12.按照省局农村统计“三改进两加强”工作目标,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各级工作标准和要求,加强基层工作流程管理,全面提升农村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乡镇统计部门、采石街道统计部门、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
13.着力提高劳动工资统计业务人员和样本单位统计人员对劳资基础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规范样本单位基础资料整理和台账登记,提高劳动工资统计数据准确性。(责任单位:区统计局)
14.严把源头统计数据审核关。要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和数据质量倒查机制,落实基层统计机构对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切实发挥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源头统计数据审核验收“第一道关口”作用,力争在一线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确保每项数据有人负责,每项数据质量有人担责。(责任单位:区统计局)
15.规范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区统计局要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统计资料;按照统计法和有关规定设置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企业建立电子统计台账;指导统计基础薄弱的企业(项目)整理原始记录,规范数据支撑资料;健全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通过开展专业核查、日常巡查、执法检查和重点督察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区统计局)
(四)巩固基层统计法治环境。
16.进一步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认真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加快营造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良好统计政治生态。进一步加大统计法治工作培训力度,建立业务培训与普法教育相结合的机制,借助重要时点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强化“以案示警、以案释法”,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进一步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严格规范、准确认定严重失信企业,积极主动帮助和提醒企业开展信用修复。(责任单位:区统计局)
17.统筹安排,稳步推进,协同做好全区统计系统网络安全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不断提升全区统计系统网络安全防范水平和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区统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统计局成立以局长鲍婕任组长,局相关(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活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包保载体“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普查中心牵头,各专业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各相关专业根据本专业统计基层基础方面的堵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制定专业攻坚活动工作方案,负责指导本专业及联系载体包保的“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所要高度重视,细化落实举措,积极争取本级党委、政府在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保障。要持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在开展“我帮基层理台账”“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基础上,全面推广示范点经验做法,完善“一企一档”工作;推动企业建立电子统计台账。要进一步拉高标杆,对照“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各专业工作方案,对单销号,对标达标,确保巩固年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三)加强上下联动。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统计机构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基层统计工作新方法、新模式、新机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宣传工作动态,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激发基层统计活力,明确工作职责,带动乡级统计机构指导和推动企业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区统计局。
(四)加强督促指导。区统计局各相关专业将采取巡回指导方式,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巡回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取得实效,检查情况每季度末报普查中心汇总,并适时通报进展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开展情况将纳入区对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附件: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活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附件: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活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成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活动,成立全区统计系统“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活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 长:鲍婕
副组长:刘国谱、宋业华
成 员:葛勇、牛晶、洪守荣、蒋启芳、王玉洁、李庆、王敏、周握捷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普查中心,宋业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联系指导分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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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载体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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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街道 |
葛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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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山街道 |
牛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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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民街道 |
李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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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石街道 |
王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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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山镇 |
蒋启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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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山乡 |
洪守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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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山经开区 |
王玉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