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K16385641/202304-0010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民政局 文       号: 雨民〔2023〕12号
成文日期: 2023-04-12 名       称: 关于做好雨山区社会办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  键 词: 政务公开
索  引 号: K16385641/202304-0010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雨山区民政局
文       号: 雨民〔2023〕12号
成文日期: 2023-04-12
名       称: 关于做好雨山区社会办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  键 词: 政务公开

关于做好雨山区社会办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

字体大小: [ ]        浏览次数:1926            信息来源:  雨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4-12  17:03

各养老机构: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马政201472号)、《关于印发马鞍山市2022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民秘202256号)文件精神,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相关补贴政策,现就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入住雨山区社会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条件如下:1、经雨山区民政局备案、具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且运营1年以上的社会办养老机构;2、老年人与养老机构之间签有入住协议,协议书上载明护理费支出及明细,明确入住时间;3、年龄在60周岁以上。

二、评估时间

2023415-418日,具体评估时间由评估机构与养老机构对接确定。

三、评估地点

各养老机构所在地。

四、评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MZ/T---2013)老年人能力评估》、《关于印发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的通知》(马民文〔201569

五、相关事项

(一)各养老机构于414日前报送以下材料:1、由养老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被评估老年人基本信息表》纸质及电子版,入住合同扫描件;2、《XXX养老机构拟评估老年人信息汇总表》;3、各养老机构上报信息要真实有效,一旦发现虚报、谎报等情况,经查实后停发3年运营补贴。

(二)材料未按时提交或材料不全的,暂不予评估;《被评估老年人基本信息表》填写不清、不详的,该老人将不予评估。

(三)此次评估,各机构可结合实际制定评估方案,确定具体负责人,合理安排评估顺序、提供良好的评估环境、做好评估配合工作,提高评估效率。

(四)评估结束后,将在政务公开网上公示评估结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向区民政局提出复审申请,区民政局将组织人员对异议部分进行复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另请各养老机构将评估结果告知入住老人及其家属。

附件:1.《被评估老年人基本信息表》

2.XXX养老机构拟评估老年人信息汇总表》               

  

雨山区民政局

 2023412日 

 

文件下载

  • 关于做好雨山区社会办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docx
  • 文件下载
  • 关于做好雨山区社会办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 文件下载
页面纠错(注:标有*的必须选择/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