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K16385641/202304-00024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民政局 | 文 号: | 雨民〔2023〕8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3-24 | 名 称: | 关于印发《雨山区2023年清明期间文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
| 索 引 号: | K16385641/202304-00024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雨山区民政局 |
| 文 号: | 雨民〔2023〕8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3-24 |
| 名 称: | 关于印发《雨山区2023年清明期间文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政务公开 |
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区直相关部门:
经研究,现将《雨山区2023年清明期间文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雨山区殡葬改革与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3年3月24日
雨山区2023年清明期间文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清明期间群众祭扫安全和服务保障工作,倡导新时代文明祭扫新风尚,根据《关于做好当前及清明节期间常态化殡葬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结合《关于印发<主城区禁止非法生产销售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马政办秘〔2019〕9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加强清明期间群众祭扫相关活动的宣传引导和监督管控,严防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的发生,持续巩固禁止非法生产、销售、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根据三年疫情防控给殡葬服务保障工作带来的新特点、新变化,充分研判形势,全面提升殡葬服务保障水平和能力,确保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巩固祭祀禁烧工作成果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关于印发<主城区禁止非法生产销售焚烧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马政办秘〔2019〕91号)要求,总结前期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重要时间节点的联合执法力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巩固治理成果,坚决遏制反弹势头,消除焚烧污染和安全隐患,改善大气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营造朴实健康、和谐有序、积极向上的文明新风。(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
清明期间,要抓好公墓禁烧工作,督促各殡葬服务单位进一步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加大祭扫期间资金投入和人员配备,为祭扫群众提供诚信、优质的服务。同时,要重点做好居民社区禁烧工作,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分片包保责任制,区领导包保乡镇、街道,街道干部包保村、社区,充分动员基层力量,安排人员昼夜巡查,劝阻社区内焚烧冥纸冥币的行为。区城管局要依据《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对随地焚烧冥纸冥币的行为予以处罚,确保社区及其他公共场所禁烧冥纸冥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雨山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
(二)统筹做好集中祭扫安全保障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制定本辖区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完善服务保障、人员引导、车辆疏导、应急处置等各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工作演练,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要提前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工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问题。公安部门要加强警力部署,在公墓祭扫集中区域及周边道路进行疏导指挥。城管部门要加强巡查与值守,强化对重点殡葬单位周边摊点管理,坚决制止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等行为。民政部门要完善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群众祭扫动态,做好协调处置工作,落实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处置及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雨山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交警秀山大队、各乡镇街道)
(三)着力提升殡葬服务保障能力水平
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殡仪服务和安葬(放)环节价格监管,指导殡葬服务机构严格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及相关明细公示制度,切实维护本辖区内殡葬服务市场价格良好秩序;要充分发挥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作用,加快本辖区内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度,开发新的穴位,确保供应充足;要向群众广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引导群众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要提升殡仪服务保障,采取错峰预约、增派人员等方式强化现场秩序维护。(责任单位:区民政局、雨山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24日至3月31日)
区级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实施宣传发动、检查督查等各项工作。各乡镇街道、雨山经开区及有关部门相应成立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全面启动清明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4月7日)
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全面加强人员力量,以安全保障为重点,狠抓禁止焚烧冥纸冥币工作,突出做好各公墓现场管控工作。
(三)总结巩固阶段(4月8日以后)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清明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和工作成效,仔细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清明期间群众集中祭扫“时间短、密度高”以及三年疫情管控造成的祭扫人流可能会大幅增加、安葬人数可能会大量集中的特点,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现场秩序是否良好作为判断标准,全面加强对清明期间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应急处置。
(二)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各载体单位要承担清明期间祭扫安全保障工作主体责任,负责本辖区内祭扫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区民政局承担综合协调职责,负责制定工作方案,配合属地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密切配合,共同发力,确保清明期间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办,跟踪问效。全面强化对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督办检查,通过开展日常检查、联合检查和监督考评,对各责任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引发重大人身安全、火灾、交通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实现今年清明期间殡葬领域不发生负面舆情、不发生安全事故的目标。